写给临沂市委书记:我一家六口只能住在繁华的马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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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安德书记,我叫闫凡国,山东临沂市莒南县人。因经济纠纷案件牵连,我作为一个担保人,在主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物及我本人也有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情况下,莒南法院执行法官却执意拍卖掉了我家唯一一套房产,致使我一家六口人无处安身,无家可归,只能住在繁华的马路边。我心如刀割,我不知道以后的路该怎么走。有人劝我拉着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去北京天安门向毛 诉说冤屈,我曾动摇过;可最终理智告诉我,我不能给山东丢人,更不能让亲爱的毛 替我家难过。
以下是我的所有委屈,跪请王书记主持公道。在法律面前,我只要公道。
莒南法院执行了我家唯一房产
2016年8月11日,山东莱贝特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贝特公司)向莒南县荣华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华贷款公司)借款300万元用于购原材料,我是担保人。莱贝特公司有148万元债务未按时偿还,于是,荣华贷款公司就把主债务人莱贝特公司和作为担保人的我告上了法庭。随后,我家的唯一一套房产便被莒南法院“顺理成章”地“依法”查封和执行了。可真的顺理成章和有法可依吗?
执行我家唯一房产是严重错误的
莒南法院相关执行法官一直觉得他是顺理成章和有法可依,而我咨询了北京多家律师事务所,多个知名律师,他们却坚持说,执行我家唯一房产,莒南法院是有严重错误的。
首先,法律规定,债务人有可供拍卖的资产的情况下,应首选拍卖债务人的可供拍卖资产。在这个案子中,法院已查明,莱贝特公司各项财产超过1200万人民币,超过148万的债务几倍。不难看出1200万资产偿还148万元绝对是足够偿还的,然而,出乎意料的是,法院没去拍卖债务人资产,而直接拍卖我这个担保人的唯一一套房产,这难道不是和相关法律法规背道而驰吗?相关法官知法犯法,难道背后没有猫腻吗?
其次,在执行过程中,我多次和法院领导以及相关法院沟通,告诉他们在日照市海边,我有1套价值180万元的写字楼,也足够偿还148万的债务,可法院却置之不理、视而不见,一意孤行,执意拍卖我家六口人唯一栖息的地方。视老百姓的诉求为儿戏,视相关法律规定为儿戏,这就是莒南法院,这就是人民的法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去了哪里?习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谆谆教导,你们是不是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执行我家唯一一套房产,把我一家六口人逼得只能睡在繁华的马路边,你们就心安理得的吗?收了人家的钱,拿了人家的好处,你们就可以不要良心了吗?
明知有错却坚决执行,背后有攫取巨大利益的企图
莒南法院,不去执行债务人(莱贝特公司),反而绕过债务人去执行担保人,这种逻辑关系不是正常的,是让人无法理解的,唯一的解释就是,莒南法院的错误执行背后是有利益驱动或者是利益企图的。
那么利益在哪呢?其实在这个过程中,相关法官和荣华贷款公司是动了脑子的。
我家唯一一套房产,地理位置极好,当时的市场价已经突破500万。他们动的第一个脑子就是低价评估。他们还真是如愿以偿了。500多万的房产竟然被他们评估至296万,缩水了百分之四十多。他们动的第二个脑子是低价拍卖且能让荣华贷款公司的人拍卖到,当然,他们也谢天谢地了。最后的成交价为231万,且最后的受买人刚好是荣华贷款公司的某个领导。这样,我的房产缩水一半多,便被他们“依法”明抢明夺了。
现在,我能看见他们丑恶的嘴脸得意忘形的样子,我能感觉到他们得逞后幸灾乐祸的丑态。对于他们,我除了恨,没有别的。觊觎我家唯一一套房产的背后,他们是攫取了巨大利益,而我呢,我们家呢,一家人只能蜷缩在繁华的马路边。一想到这些,我的心都在流泪,在滴血。
尊敬的王书记,救救我们吧!我不想去北京,不想去天安门,不想给山东的领导找麻烦。我只要公平,只要我有家可归,只要一个可以容身的地方。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