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原天府矿务局违法关闭刘家沟,三千多万国有资产流失
  重庆市北碚区原天府矿务局现(天府矿业公司)
  
  一、刘家沟煤矿的溯源及发展
   美丽富绕华蓥山南麓,有着丰富的煤矿资源,天府煤田位于新华夏系的川东褶皱带,1979年天府矿务局成立并根据国家和矿区发展统一筹划矿区建设。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天府矿务局建成了设计能力为216万吨的六对矿井(即磨心破煤矿、刘家沟煤矿、杨柳坝煤矿、三汇坝一煤矿、三汇坝二煤矿、三汇坝三煤矿)。煤炭资源因山脉走向将六煤矿分为东西两部分,三汇坝二煤矿、杨柳坝煤矿属东翼,磨心破煤矿、刘家沟煤矿、三汇坝一煤矿、三汇坝三煤矿属西翼。
   刘家沟煤矿即天府北井,位于天府煤田北段北碚区天府镇代家沟(又名刘家沟),是在天府煤矿三井(龙厂、笋厂)基础上改建而成。井口南部以龙厂平硐与天府南井分界,北部以21勘探红以上500m与杨柳坝煤矿想望,井口面积4062k㎡,设计能力为30万吨年,预计服务年限为37年。
   1952年天府煤矿公私合营后,改造龙厂、笋厂两个小窑为天府三井。1953年至1957年期间国家投资422万元,对天府三井进行采煤方法、提升运输、通风等设备和方法进行了技术改造,使天府三井形成了20万吨年的生产能力。1958年由于天府三井作为老窑,开采时间长、战线长、生产困难,将其改造方案列入了国家计划。同年11月,在初步设计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边生产、边设计、边施工,截止该矿井1967年5月投产,国家共完成投资1168万元,据统计该矿井自投产至1997年30年中共产煤735万吨。
   刘家沟煤矿于1989年经批准已取得采矿许可证,1990年天府矿务局根据重庆煤炭工业公司重煤发(89)569号文件,向北碚区工商局申请为刘家沟煤矿核发非独立核算营业执照,证号为碚企字000434号,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1995年换发营业执照号改为渝碚字企 90320832 0 11号,资金数额为统一核算(内拨),企业性质仍为全民所有制。此证号一直沿用至2005年7月28日因未办理年检被北碚区工商局注销。(见附件)
   二、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千计职工流利失所
  (一)煤矿储量丰富、经营状况优良
  刘家沟煤矿和杨柳坝煤矿在被关闭前均为天府矿务局下属六个主要产煤的煤矿之一,两煤矿相距11公里,行政区划分属北碚区和合川市。刘家沟煤矿是在原1952年公私合营的天府三井改造而来,截止于2000年底破产关闭前,当年产煤28万吨,职工2000余人。杨柳坝煤矿是1958年大跃进的浪潮下,在资源勘探尚未审定、储量情况不明,没有初步设计的情况下,仓促开工建设而成,位于合川市清平镇,于1974年9月建成投产自1975年投产至1997年期间仅共产煤331。76吨,年均仅15。08万吨年,截止破产前在职职工约1200人。两煤矿系天府矿务局直属单位,两单位均属非独立核算大中型煤矿生产型企业。根据天府矿务局1997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刘家沟煤矿可开采储量为1276。4万吨,预计服务年限30。4年,而杨柳坝煤矿可开采储量仅为288。8万吨,预计服务年限为9。8年。据此统计数据,杨柳坝煤矿是天府矿务局所属六煤矿中服务年限最短、可采煤炭最少的煤矿,而刘家沟煤矿在所属六煤矿中位居第三位,相比刘家沟煤矿从产煤量及在职职工人数上看,刘家沟煤矿的规模及经营状况均明显大大优于杨柳坝煤矿。(见附件)
  (二)优良国企违法破产 千万国资严重流失
  天府矿务局领导采用欺上瞒下的方法,将储量丰富刘家沟煤矿借杨柳坝煤矿政策性关闭的时机,将刘家沟煤矿关闭了。2000年国务院批准杨柳坝煤矿作为全国60个破产关闭煤矿之一因资源枯竭破准予破产。天府矿务局领导是采用欺骗的手段将刘家沟煤矿借杨柳坝二井的名义强行搭上杨柳坝煤矿的破产程序,将煤炭储量颇丰(日产800吨)、开拓通风设施完备、生产正常的刘家沟煤矿煤矿关闭了。2001年北碚区法院以裁定的方式宣布杨柳坝破产、随即进入破产程序,部分清算组成员在蒙蔽不知情的情形下完成了企业清算。同时将刘家沟煤矿的职工一并安置处理,原刘家沟煤矿的矿长秦云康以166万元的价格购得了实际价值超过三千多万元的煤矿资源和设备。依据法律规定,企业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应在法定的时间30日内进行注销登记,但时止2005年刘家沟煤矿于破产后5年才被予注销。
  二、违规关闭煤矿,少数利益集团中饱私囊,上千人生活风雨飘摇,社会矛盾一触即发。
  天府矿务局领导在违规煤矿时,未仔细对原刘家沟、杨柳坝煤矿的资产设备进行仔细核实清点,以166万元的价格将两矿的全部资产卖给了原刘家沟煤矿的矿长秦云康,据调查仅刘家沟煤矿的资产就价值三千多万(尚未包括杨柳坝煤矿资产)。据不完全统计矿长秦云康等人在取得刘家沟煤矿采矿权后,仅卖废铁及废旧钢材一项就获利几百万,加上目前实际不低于每年20万吨年的原煤产量,按市价计算国家每年资金流失不低于600万元,原矿长秦云康于2004年底又将采矿权转让了。据说购买刘家沟煤矿的股东在2001年(即取得采矿许可当年)底结算时,人均分红约为原入股额的40倍。
  原矿长秦云康在购买刘家沟煤矿时,因资金短缺,在天府矿务局的担保下,以刘家沟煤矿的资产抵押贷得110万元用于购买了采矿权。并于当年归还了全部借款,足以证明其利润之可观,天府矿务局领导的行为足以证明有违法、违纪行为存在,不排除部分领导受贿的嫌疑。
  杨柳坝矿井的职工加上原刘家沟煤矿的两千职工共计约四千人,在两煤矿山被拍卖后仅一百余人进入原煤矿继续工作,而绝大数职工为40 50岁的这一年龄段,领取的就业安置费约为2万余元人,这部分职工普遍文化程度较低,专业单一,无其他技能再就业困难。而煤矿职工家属绝大多数为农转非的家庭妇女,在天府镇这样偏远的乡镇几乎都无职业可做,致大部分职工在被解除劳动关系后,家庭极度贫困,子女欠缴学费,以至早早辍学外出打工。由于根据相关政策领取了安置费的职工不得领取失业救济,区区的二万余元在维持大部分职工5年的生活后所剩无几,从破产关闭至2005年这一期间,有不少于50名职工因病无钱医治而死亡,由于措施不配套据核实被违法关闭的刘家沟煤矿原二千余职工,几乎均未领取到低保(城镇居民生活最低保障),群众怨气极大。面对天府矿务局的种种行为,职工们质疑这次破产关闭的真相,正如部分领导所说,刘家沟煤矿资源枯竭了吗?那年产不少于20万吨的煤又从何处来,为何以杨柳坝煤矿的
  名义上报关闭,都将杨柳坝煤矿和刘家沟煤矿一同关闭。种种事实让职工费解,部分领导凭什么就中饱私囊却让职工全家处于有饭吃不饱,有病不能医、有学无钱上的悲惨境地。企业的破产改制是否就意味着数千万元的国有资产流失;数千计的职工流利失所;满足了少部分人无限膨胀的私欲。职工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他们的生存应由谁来负责、保证?
  刘家沟煤矿的全体职工相信党和国家政府,相信法律,期待着政府能够重视此事,纠正天府煤矿的错误作法,追究严重侵吞国有资产的犯罪行为,解救处于水深火热的职工,依法追究部分人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为共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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