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

  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才须待七年期。

  任期制、年限制、退休制等等作为人事制度建设的重要部分,如何设置才更科学更合理?这是组织人事制度政治制度建设的重大课题。

  细节决定成败。这一点对于这些组织人事制度而言,也不例外。

  比如,各地各领域各层级组织的具体的任职期限,究竟是整体一致保持上下协调,看起来上下统一为好?还是根据各自特点有所区分更好?

  基层单位事多,细、杂、乱、轻……,成员与管理者大多年轻有干劲活力思维活跃,实践经验与理论素养整体不够,需要锻炼锤炼也很能锻炼锤炼,上升通道宽机会竞争没那么激烈,有各种基层单位特有特点。

  它们与中层、高层的特点显然不同。明明各有相互区别乃至彼此迥异特点,任职期限却全都一刀切成按照计划经济时代各级五年计划统一设置的五年任期,是否合适?

  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生产周期与工业经济周期、服务业第三产业经济周期以及金融系统运行周期,教育产业与科技创新经济代际升级更替周期,……各种经济周期既客观存在彼此联系,又相互间有明显区别。一刀切虽然方便,但显然远离合理科学。

  与此相适应,社会经济行政管理具体地按行业、地域区域、产业部门而论,管理周期以及各级管理者任职期限设置不合理,会导致各种弊端。

  一些主要管理者在经济扩张上升区间时大干快上,欣逢其会,事半功倍,也业绩喜人。而另一些管理者处于啃硬骨头经济下行周期,劳而无功,事倍功半,辛辛苦苦,全为他人作嫁衣,乃至要背锅。
  这样一来,制定相应绩效评价考核体系时,就很有必要考量各种客观周期因素的影响。

  这些具体的细节,可能短期内各单位来看,都是形式上的小事情小问题。但日积月累下来,长时期全方位运转起来,各种不协调也会积累起全局性系统性重大矛盾风险。

  建设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所要求的经济社会行政管理新体制,需要在各种细节上下功夫。

  比如,基层工作的任职年限可以长一点,七年九年周期乃至更久一点都可以。中层的,五年七年,相对短一点。到高层顶层,更短一点,三年四年五年。各行业各区域各部门层级数量设置,同一层级正职副职具体年限……都可以具体考虑,而不应该一刀切。

  任职期限,管理层级与幅度……等等这些具体细节设计,从基层开始,结合各层级各地区各行业部门领域具体实践,按照科学化合理化要求,进行持续的调整改革,不断试点逐渐推广完善,这项工作当前既具可行性,也很有必要,似乎还有一点紧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