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依道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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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依道控利
新编《论语》详解•一 学道
侯工 编著
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论语•里仁4。12》)
杨伯峻:孔子说:“依据个人利益而行动,会招致很多的怨恨。”
钱穆:先生說:“一切依照着利的目的來行事,自己心上便易多生怨恨。”
详解:
一般套路只用一层障眼法,而【帝】王用了N层:
店铺门上挂着醒目的“孔家店”招牌——挂羊头卖狗肉;
店员一律穿着“儒服”前后都印有“儒”字——造成孔儒不分的乱象,趁机浑水摸鱼;
装修是“儒家风格”,古色古香——迷乱眼睛,造成幻觉;
广告词:“孔子祖传秘方,孔子传人大儒某某监制,如假包换”——目的是以儒学取代孔学;
商品由法家或招安来的儒家出品,但是全部贴上“孔家正品”商标——鱼目混珠,以售其奸;
说明书多用孔子语录,并且注明:解释权归大儒(董仲舒、二程、朱熹等)——让群众大吃其瓜;
开设学校,培养各级推销人员用于推广伪劣商品,考试以大儒歪曲孔学的注解为标准答案——引之以名,诱之以利;
产品质量问题一律推到孔子头上——孔子就这样躺枪了。
在1。27章《改革三步》里,孔子提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三步曲“庶之——富之——教之”,其中包含了人类依道追求幸福的内容,幸福就是利益。
如果君子不懂得依道谋利益,那么他怎么能够引导民众由贫穷走向富裕呢?但是这里有两个问题:
一个极端——民众因陈守旧,放弃追求利益,认为求利失义。在计划经济时代,叫做搞自发,是资本主义尾巴;
另一个极端——在追求利益时一切向钱看,不择手段,坑蒙拐骗,权钱交易,巧取豪夺,败坏社会风气。
孔子在2500年前就预见到这两个问题,于是在这一章郑重地提出来:“放于利而行,多怨。”
这一章,七个字,没一个难解的字,但千古以来,都是错解。
所有的解释,基本都按朱熹《论语集注》而来。朱熹认为:“放,依也。”按这解释,放就发fang3声了。
以上杨钱二师的注解就参照了大儒朱熹。
后来所有的解释基本都成了如杨师的“依据个人利益而行动,会招致很多的怨恨。”或钱师的“一切依照着利的目的來行事,自己心上便易多生怨恨。”
这样就把利当成恶和怨的根源,孔子是不能够依照着利的目的來行事的,于是就剥夺了孔子的正当权益,那么孔子就要喝西北风了,用心何其毒也!
如果放真的就是依,那为什么不直接用依?“依于利而行,多怨。”这样不更清楚吗?显然,孔子在这里用“放”字,必定蕴含有深意。
放 :应该发fang4声,包含放弃、放纵两个意思。
可能有人要问,放弃和放纵,这两个意思不刚好是相反的,怎么能用在一起?
其实,正是这放字包含了这表面上相反的两个意思,才使得这放字不可以更改。
《论语》,中文第一书,不是浪得虚名,不仅在说道上卓越超群,而且在用字这些细节上,也可以傲视群芳。
这个放字,绝对算得上一字而有神,其妙无穷。
作为一个中国人,如果你没有读懂《论语》实在是一大损失。
“放于利而行,多怨。”就是无论放弃还是放纵利而行,都会产生多怨的结果。
对于这句话,60年代以前出生的人肯定会更容易理解:在计划经济年代,都是放弃利而行的,结果是凭票供应,食不果腹,衣不蔽体,自然多怨;
而在市场经济年代,放纵利而行,结果不择手段,假货和骗术层出不穷,当然还是多怨。
这句话的合理与高明之处,从这两个时代的对比中,就不难发现了。
更高明的是,这两种相反的情况,用一个放字就包含了。这就像伯牙之“高山流水”,没有子其的悟性,是听不出其中韵味和意境来的。
利不单单指通常理解的利益。利除了表现为静态的利益,也表现为一种动态趋势性,也就是平常说的潮流和发展趋势。
社會矛盾缓和总比社會矛盾激化要好。“放于利而行,多怨。”说的就是人不知社會的一个总规律,即无论放弃还是放纵利而行,都会使得怨增加,如果处理不好,最终使得社會矛盾激化。
而利总是相对的,站在贫富之相上,对富者和掌權者利的放纵,往往就意味着对贫者和无權者利的放弃,势必导致矛盾激化;
然而,对富者利的非法打击和掠夺,又意味着对贫者利的欲望的放纵,同样导致矛盾激化;
那么所谓的階級鬥爭就永无停止之日了。
解决矛盾的方法是:
不能放弃依道求利。在大公無私年代,农民不准種自留地,養豬不准超过两只,养家禽不准超過4只,否则就要割資本主義尾巴,这种局面一定不能重演。
不能离开道放纵追求利;个人追求利不能违背人类的总体利益——禁止以權謀私,禁止污染環境,禁止假冒偽劣产品
依道管控好各种潮流趋势,使之既健康又充满活力。
孔子在这一章里提醒改革者要把握好度的问题——这是改革的关键,力度小了,效果不明显;力度大了,过犹不及,因此必须依道控利。
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
白话文:
孔子说:“无论放弃还是放纵利益,无论背离趋势还是过度追随潮流,这些行为都会产生多方埋怨的不良结果。”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9-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