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力度整治群众身边的“蝇贪”,重点查处和防范发生在民生资 资”管理、工程建设等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更多感受到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果,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通过监察体制改革,在成立镇监察办基础上,织密基层监督网,让村干部习惯在监督下履职。为清廉村居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在具体工作中,一是要广泛宣传动员,进一步拓宽村民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通过运用新媒体公布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及信访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收集民生问题,反映群众意见强烈的问题,发挥特约监察员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为“提级监督”试点工作出谋划策。二是持续有序发动群众参与,充分挖掘群众力量,打通涉及人民群众切身权益的‘最后一公里’,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三是提高办理案件水平,举办监察办干部培训班,从学习《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入手,到每月定期纪检监察业务交流,各镇监察办办理案件水平快速提升,有的监察办干部还成为办案能手。四是明确监察联络员职责权限。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明确监察联络员具有宣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当好参谋、发挥监察联络作用等3个方面的职责权限,推动形成“干部就要接受监督、有问题就要受到处理”的态势和氛围,真正把基层日常监察监督落细、落实,做到基层监察监督全覆盖。五是细化监察联络员任职条件。根据监察联络员的岗位职责,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从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工作经历、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有无处分处罚记录等5个方面细化提出任职资格条件,明确提出监察联络员可由村(社区)监督会员会主任、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或其他适合从事监察监督工作的人员担任,保证监察联络员具有相应履职能力,确保最大程度发挥监察联络员在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效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