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必新代表正在通过“茶馆”的QQ群与网友交流。
    
      “一石激起千层浪!”昨日,本报关于“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江必新建议逐步废除除毒品犯罪外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死刑”的报道引发了广大读者的大讨论。“支持逐步削减死刑”、“坚决反对废除死刑”,两种完全对立的观点开始全面交锋。
    
      昨日16点55分至17点30分,江必新代表做客本报“两会茶馆”,通过QQ群与网友进行了一番在线交流,直面网友提问。
    
      主张的是逐步削减死刑罪名
    
      昨日,江必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强调,他希望网友全面把握他所提议案的内容,他所提议案内容修改意见包括控制死刑适用,重构刑法体系,以和谐的理念指导刑事立法等内容。
    
      第一,在议案中,他首先强调了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不能完全废除死刑,只能逐步削减。
    
      第二,他所主张是逐步削减死刑罪名,而不是一步到位。
    
      第三,他主张削减的死刑罪名计有几十个,贪污受贿只是其中之一。另外还着重强调限制将死刑适用于70岁以上的老年人以及加大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保护力度等内容。
    
      第四,他在议案中同时提出,加大犯罪成本、防止犯罪率可能因削减死刑而上升等一系列对策:包括完善死缓制度、重构自由刑体系、严格限制无期徒刑的减刑、适当提高有期徒刑的法定最高刑期、提高财产刑的地位、合理配置罚金刑与没收财产刑、增设资格刑种类及其适用条件。
    
      第五,他在议案中强调,在削减死刑的过程中要通过健全经济管理制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从而加大预防犯罪的力度。
    
      逐步削减死刑的11个理由
    
      江必新论述了逐步削减死刑建议的11个理由。
    
      由于死刑有着久远的历史,它既是一个最古老的刑罚的方法,又是一个被认为具有最大威慑力的刑罚方法,因此人们对于死刑的存与废,虽然产生了重大的分歧认识,却并没有得出统一的废除死刑的结论。
    
      就世界范围的情况来看,已经有110多个国家废除了死刑,还有一些国家已经十多年没有适用过死刑,现在平均每年有三个国家废除死刑。但是,世界确有三分之一的国家保留了死刑,包括像作为发达国家的美国、日本等这些国家。
    
      江必新指出,之所以提出逐步废除死刑,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第一,死刑具有强大的威慑力,但死刑的威慑力又是有限的。而且任何刑罚的过度适用都会发生一种衰减效应,正如人对药物产生抗药性一样。
    
      第二,废除死刑并不一定导致犯罪率上升。从国内外的统计资料显示,死刑多少与犯罪率高低并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绝大多数已经废除了死刑的国家并没有导致刑事犯罪的高发。那种认为废除死刑必然导致犯罪率上升的看法至少目前没有犯罪统计学的支持。
    
      第三,死刑的适用通常要付出极大的道德成本、政治成本和社会成本,不可避免地会增加社会对立面,不可避免地会削弱政权基础,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第四,生命权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人的生命价值是人类最重要的价值,珍惜生命是人类对自身的珍重。从报应的立场看,无论贪利型犯罪所侵犯的客体多么重要,都无法与人的生命相比较,即使世界上保留死刑的国家,也极少有对贪利型犯罪规定死刑的。严格限制适用死刑有利于提高社会的文明程度,有利于提升大众的道德境界。
    
      第五,我国已经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正在创造条件正式批准这个公约。根据该公约的要求,死刑只能适用于最严重的犯罪(所谓最严重的犯罪,一般认为只限于谋杀罪),并且要公布执行死刑的数字,如果不逐步削减死刑罪名,我们就难以履行该公约所确定的义务。
    
      第六,刑不在重而在于必。之所以某些犯罪,尤其是经济犯罪屡禁不绝,主要原因并不在于刑法不重。如果所有的经济犯罪都受到追究,那么就不会有那么多人敢冒风险。
    
      第七,死刑并不是加大犯罪成本的唯一办法,也不是最有效的办法,可以考虑通过限制无期徒期的减刑条件、增加有期徒期的年限、规定某些严重犯罪不得假释、加大经济制裁的力度等办法,加大犯罪的成本。
    
      第八,严格控制死刑、坚持德主刑辅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主流价值观念,也被视为是德政的重要体现,逐步削减死刑有利于以德治国的执政理念。
    
      第九,逐步削减贪利型犯罪的死刑,在当前改革开放的形势下,可以减少贪利侵财犯罪分子外逃的几率,也为我国引渡外逃的经济犯罪分子减少阻力,这样更有利于打击经济犯罪。
    
      第十,如果不从实体法的角度而仅仅从程序法的角度来限制死刑,或者通过死刑复核权限制死刑的适用,不仅会将矛盾集中到最高法院,而且难以实现少杀慎杀的目的。
    
      第十一,中国现行《刑法》有68个罪名有死刑,从司法实践中来看,经常适用的只有十多个,与其存而不用,不如予以削减。
    
      “对贪官,我深恶痛绝!”
    
      “在提交议案之前,我意料到会有不同意见。我只不过是说出了理论界、实务界大多数人想说而没说出的话。”听到网络上对他议案的评论后,江必新非常坦然,十分宽容地向记者解释。
    
      “对于大家对削减贪利犯罪的死刑的建议产生的争论和意见,包括一些过激的言辞,从情感上我都能理解。这表明公众参与意识的增强,对国家大事的关心。这对于立法机关做出理智的决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于贪官污吏,作为一个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没有人比我更痛恨。”江必新说。
    
      据了解,江必新到湖南后,对全省法院设立了“六条高压线”:规定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有“接受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托人、关系人的请吃、请玩的行为;接受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托人、关系人钱物或报销应由自己支付费用的行为;给律师介绍案件,给当事人推荐律师的行为,以及因案件与律师及当事人有不正当接触的行为;截留、挪用涉案款物或乱拉赞助的行为;泄露秘密尤其是审判秘密的行为;参与赌博尤其是与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托人、与案件有关的人赌博的行为”等,一经查证属实,一律按法定程序免职,再视情节追究其他责任。
    
      记者还了解到,湖南省高院对贪利型犯罪的处理,是严格依法,毫不手软的。
    
      “作为一名人民代表和法律工作者,必须从整个国家的利益来考虑问题,来权衡利弊。与此相比,我个人的荣辱得失是微不足道的。”
    
      “我并不奢望一次性地大幅度削减死刑,但我希望通过广大读者和网友们积极参与、讨论,使我们关于死刑的观念逐步走向成熟和理性,从而使我国的刑法一方面真正体现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反映时代的价值观念,另一方面,又能够真正有效地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如果能实现这一目的,即使我个人受到某些误解和责难,我也无怨无悔!”江必新最后说。
    
    潇湘晨报 本报特派记者 周华平 刘 勇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