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振国 是合法的莲花山长期居民 具有宪法物权法赋予我的合法房屋权及二村开具的适龄青年宅基规划证明的情况下被二村村委书记用伪造的收款收据伙同他人签署拆迁协议 并在我病重昏迷期间破坏我的房屋侵占宪法物权法赋予我的个人财产 这种枉顾枉法 以权谋私践踏法律法规的不作为乱作为 祸害人民 我寻求正义的人士找回公道 在 领导的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下践踏法律的尊严 违法乱国 以权谋私 我的电话18560563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