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西部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现货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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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投资者擦亮眼睛不要被甘肃西部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的虚假宣传蒙骗,远离现货了解详情可加我的QQ; 并一起维权,拿回自己的血汗钱
我要投诉西部贵金属及其107会员公司
1.利用QQ群及VV直播诱骗入局。
2.交易费用明目繁多,刷单锁仓巧取豪夺。
3.重仓买入蓄意喊反单,一夜爆仓。
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判定合同无效,返还非法所得。
第一步,虚假宣传,获取信任。
2016年8月加入【股市风云】QQ群,该群助理有“晴晴”(QQ ),群主是被称为老师的“古道”。加入群后老师、群管理员通过QQ群、QQ、等推送股票知识,每天早上出早报推早盘票。直到今年的8月份下旬开始进入51VV电信直播间房间号:802513【涨停学院】密码:167168。并让我加房间管理员“四海”和“晴晴”的QQ号,说是只要支持房间人气就把各种指标资料发给大家。每天直播间里开始由“道哥、 “船长”、 “公孙”、“宏福”等老师,从早9:00-12 :00,13 :00-17 :00,19 :00-22:00,每小时一个老师讲解股票技术,选股方案,赠送技术方案,选股方法,轮流给大家讲股票知识,分析股票。
在8月底老师们逐步引导抱怨攻击中国股票T+1机制、涨跌停限制、2016年股灾、熔断机制和其他证劵监管问题,进而偶尔提出自己最近在炒天然气收益很好,告诉大家做这个可以轻松翻倍,还隐瞒杠杆,说风险不高,手续费也是万六和股票差不多但比股票好操作,可以买多还可以买空,上涨和下跌都可以赚钱。反复强调现货原油如何好做是真正的T 0交易模式,全天20小时实现操作等极具诱惑的宣传,晒出他们操作的盈利单一步一步进行诱惑(其实他们用的都是虚拟盘操作,后来才明白)。这时直播里面讲天然气越来越多,不停的晒出自己的赢利单,并把西部贵金属开户专员“小红”( )拉入群中和VV直播为大家开户。并提出要在9月组建’赢利军团“成立属于自己操盘战队,要大家团结在一起,打破A股有别与其他国家股市的一切不平衡,打破一切不公平的制度,重塑赚钱的荣光,达到预期赢利,同样要以团队的力量回报社会,帮助偏远山区的孩子。同时也提出参加战队的学员必须同时拥有股票和天然气两个账户。只有参加特战队才能跟老师们一起操做,并邀请大家报名参加活动一起赚大钱。
此时群中不断有人发自己的赢利单,助理不断催促反复强调没有天然气账户就不能跟着军团操作。反复强调西部贵金属公司甘肃省商务厅地方政府审批的现货公司,声称与银行有第三方托管协议,资金安全有保障,交易数据是与国际行情接轨,宣传大非农几百点的行情,EIA数据就是捡钱的行情,盈利翻倍,任何人都无法作假或操控行情走势;公司有专业的行情分析师对国际行情进行分析判断,只要进了盈利军团就可以在短时间内轻松赚钱致富(且夸大收益,而从不提风险),其实是披着授课的外衣,加大蛊惑力度,在此利益和热情的引诱下使受害人为之心动。
第二步,诱骗开户,开始交易。
在激发受害人求富欲望后,便诱导受害人将身份证、银行卡等照片信息在网上开户(自己未签任何书面合同协议)开户完成后便直接要求受害者安装西部贵金属实盘软件(“开户专员”通过QQ发过来的软件),以及手机软件。安装完成后就开始催促受害人存钱入金,最低三万激活账户。此时助理说为达到更好的投资,分别“船长”、 “公孙”、“宏福” ”、“公牛”等各带一队,普通战队20万,50万可以加入VIP战队有电话提示。我说我没那么多的钱就不加入了吧。后来助理又说也没有那么严格的资金要求,只不过资金多操作以来更加安全。在助理的游说下又加金两万账户总共五万加入’宏福“战队(QQ群号: )同时被踢出原来的”股海风云“QQ群,说词是等赢利军团这次投资结束再拉回原来的QQ群。
第三步,施予小利,致其亏损。
2016年9月21日开户,22日入金3万人民币,又于9月28日加金两万。当天下午助理和”宏福”在群里发消息让大家做好准备军团将在下午第一次作战。由于当时网络不好我没有参加,不到半小时就通知平仓随后群里不断有人上传赢利单。第二天晚上七点多喊单操作,由于自己资金不多看到消息有些晚再有软件不是很熟练只买一手平仓后扣除手续费后小赚593元。此时才发现一手的手续费就有371之多并不是之前说的万分之六,而且还有八点的点差。当时问了回答说你赚钱了还在乎这点手续分吗。9月30日没有做单。10月3日由于我没发资金截图给助理没带我下单,这是第一次不在群里喊单开始单独指导仓位下单,当晚群里不少人再次上传赢利单并不断有人说要加金进来加入VIP战队赚大钱。10月4日晚宏福让我下单三手空单,开始行情向下达到当日最低点之后不断向上,之后通过QQ发消息说受亚盘影响行情逆转要现价平仓。结算出来亏损7200加上手续费一晚亏损八千多。然后发消息给我说看我资金不大,下单不多想让我多赚点,他的理想价位是到达当日最低点之后再往下探点再让我平仓不想受亚盘影响行情逆转。当时只是觉得自己运气不好,赚钱的时候没有跟着下单,自己下了单之后就行情大变。下单的过程行情突变深深感到了并不像老师说的好赚钱,可是又不甘心八千多的损失。之后两天继续跟单分别赚回1700,和3800总体亏损2200。
第四步,催促加金,快刀杀人。
在此期间助理不断发周五是一个月一次的大非农行情,老股友将继续带领大家激战大非农捡红包行情。并不断催促我加金我于10月7日再次加金3万。总价加金8万。
当晚知道我下空单单八手,结果不断上涨不到半小时大涨几十点让我现价平仓,一单下来损失2万3左右。我说损失太大了,他谎称说刚才行情瞬间反常。随后又让我下单6手还是空单,下单之后开始一直震荡之后瞬间上涨几十点,QQ通知说行情区间震荡,上方动力很强,一旦破趋势就要上涨要求我平仓四手再次损失一万多。之后又让我买两手多单锁仓,我再次抱怨损失巨大,他发消息称,我们已经锁仓,等涨差不多的时候出多,高位再加仓就可以回本赢利。听他通知就好。我说刚刚加的三万一晚亏没,整体亏掉一半用一半的钱也可以回本吗?他强调没问题,涨跌都有单子在里面,资金不会损失,周一行情稳定下来我们每个单边赢利出局就可以。中间大礼拜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心情过来的,周一提前发通知反复强调称一定要准本好今晚的操作,不要因为事情给耽搁错了了赢利的行情,今晚要解仓赢利出局,仓位大点更好解仓赢利,在操作之前尽量加仓,让仓位资金跟上了。并反复说今晚行情稳定让我放心一定会带着我回本赢利,到达之前的预期目标。晚7;47分喊单让平掉多单两手并做四手空单,这样操作就是全仓操作我下手三手一再催促我再下一手不断说行情一点问题没有赢利五十点一点问题都没有,中间不断上涨着急询问操作,还一再强调 没问题放心结果瞬间大涨近一百点被强行平仓。一万账户只剩下一万多。短短两个晚上的操作损失六万四千多账户总价亏损六万六千多。从此宏福谎称自己也损失惨重情绪不好要看一段时间的行情再说,调整一下自己的状态。
我突然觉醒起来感觉有陷入被骗圈套的感觉,也回顾多次交易过程出现的不正常情况:
(1)有时自动退出交易软件,出现卡盘、买卖不能正常交易,滑点现象(即:当时的点位与实际交易点位相差很多)
(2)为什么短短的几天(10月7日—10月10日)在前期没一次判断错误的喊单 “老师”,怎么带我操作了两晚就让我本金将近全部亏损
共计被骗亏损66410元。
(3)群内赚钱的时候总有人上传盈利单,亏损严重时却无人说话?
1。诈骗罪
(1)以欺骗的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置骗局。打着现货的幌子,经营期货。现货交易必须100实物交收、100实物协议转让(而不是合约转让)、100现金结算的交易规则。同一品种持续挂牌交易间隔不得少于五日即的T 5交易机制,交易平台往往采用集合竞价,T 0全天22小时交易,低保证金5高杠杆(50倍)交易,采用标准化合约,当日无负债结算。即风险率低于50强行平仓。参与此类交易的目的仅是参通过价格涨跌而套利,以平仓对冲方式了结,与期货交易无异。期货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未经证监会批准不得设立期货公司,相关的交易平台没有取得期货经营资质,却行期货之实,严重违反了《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年38号文件。
(2)相关交易平台用国际期货天然气的走势作为成交价格,说成是与国际接轨,无庄家控制。而实际他们采用的做市商制(即买即卖秒成)没有成交队列,既然是做市商,就应该有独立定价权,证监会清理整顿办处长胡经生说:“贵金属采用了境外盘,加点差,如果连自己的价格都没有,这只能说明市场炒作的就是一个符号,和赌博平台没什么区别”。这只是为了榨取客户的资金的一个隐蔽手段,让客户认为国际盘不可控,心甘情愿的上当受骗。名为投资,实为暗中对赌我们止损,他们赢利。即对赌平台模式。这种交易模式在保证了表面上的客户成交平顺同时,却在实质层面剥夺了客户资金、意志参与交易标的(天然气)价格论证的过程。
(3)假称资金由第三方银行托管,骗取客户信任。因为相信银行是国家开的,钱在银行里自己的账户上大家放心。但事后查证,在合法的交易平台,客户入金后在没有下单或没有平仓前,客户资金产权在银行监管下仍属客户所有。而相关交易平台的非法交易流程是:客户入金后银行支付机构并没有控制这些交易备用金和保证金,直接划拨现货交易平台帐户被交易平台挪用(连利息都被非法占有),待平台另用一套虚拟资金对赌软件和客户绞杀骗空后形成巨额手续费和头寸(所谓客户亏损,实为非法占有),他们就把此前挪用的资金变成了可分赃的非法占有资金。这当中,银行充当了洗钱和诈骗的帮凶。因为广大投资人相信的是银行,认为资金存在银行是最安全的
2、非法经营罪
从事天然气交易的,需要相关的批文,但目前而言,就商务部的相关人员答记者问的表态,目前没有任何一家交易市场取得了相关的批文。因此从事这类业务的交易平台都是非法经营的。
另外,相关的交易平台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上,都有明确的经营范围,但交易平台在从事相关业务时,往往在经营范围上没有列明,因此,他们是超范围经营,情节严重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6-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