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月12日发生在玉佛城小区的流血事件的紧急报告
  一、事件报告
  2005年4月12日,生活在上海市普陀区玉佛城小区的业主经历了可怕的一天。他们花血汗钱买来的家园被摧毁,绿化被铲除,道路成为了开发商的建筑工地。更有甚者,小区的业主还被普陀区政府派来的近600名所谓执行“保护性施工”命令的城市市容监察大队成员殴打至伤,共有10多人重伤,30多人轻伤,还有约100多位业主虽受轻伤,但由于警方没能及时开出验伤单而不能验伤。(见所附的照片,病历卡和验伤单)
  事情的起由是玉佛城小区的北面道路,作为小区人员和车辆进出的主干道,经公证过的购房合同确认,规划验收确认和实际交付使用三年后,明白无误的归小区业主所有。然而在时隔两年之后,开发商长海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和中环房地产公司意欲在北面的空地上盖“中环现代大厦“,想侵占该道路,遭到小区业主的一致抗议。在2004年4月2日,业主代表,开发商和区政府代表共同签定了三方协议,一致同意:北面道路存在争议,在未与小区业主达成一致意见以前,不得强行施工。
  然而在2005年4月12日发生的事实让所有的小区业主目瞪口呆:
  1、 上午9时许,约300名身着市容监察大队制服,头戴钢盔的城管人员强行涌入小区,并有约300名头戴钢盔的民工紧随其后。
  2、 城管人员将站在小区道路上的业主强行推搡,并抢夺他们手中的红旗,如业主略有不满,则被他们拖过来就打。这是一队训练有素的打手,他们面对成群的业主时只是推搡,而业主略有反抗或落单,他们十几个人立刻团团围住,将业主踹倒在地,拳打脚踢。(见视频)
  3、 城管人员故意封锁住小区的出入口,不允许业主自由进出。一名小区的业主,仅仅因为有事要开车出去,结果被从车里拖出来打,现因肾出血躺在医院。(见视频)
  4、 配合城管的野蛮殴打,两辆推土车将小区的围墙扒倒了,民工迅速的将小区原有的绿化铲除,并在距小区大厦不到三米的墙边迅速搭建临时围墙,小区的绿化和道路终于成功的纳入开发商施工的范围内了(见视频)。
  5、 在长达两个多小时的城管殴打业主过程中,小区数十位业主不断打电话报警,然而110警车迟迟不来,110接警人员却坚称警察已经在现场了。直到所有打人的凶手都撤退了半个钟头后,一辆110警车才姗姗而来,居然声称他由于找不到地方才来晚了。
  6、 当业主打电话就此事质询区政府负责协调此事的官员陆正康时,他竟然声称这是保护性施工。且不论保护性施工是否应该是法院判决后才能执行,但什么时候城管队成了保护性施工的执行者?并且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可以闯入私人住宅小区殴打住户?他们执行的到底是哪一国的法律?
  上午的流血事件,造成小区内六、七名业主重伤,而轻伤更是无数;警方一开始竟然拒绝为业主出具验伤单,后来在业主的强烈要求下才同意出具。小区数十位业主前往市政府上访,只得到“将会将事件转告普陀区政府”的答复。然而,野蛮行凶的正是普陀区政府的城管大队,让老鼠去抓老鼠,可能奏效吗?
  然而可悲的是,这并不是事件的终结。当晚七时许,小区的业主聚集在小区内召开大会,将上午发生的情况告知小区的业主。部分业主情绪激动,意图推倒零时的板墙。这时,大批头戴钢盔的城管人员再次进入小区,强行闯入小区中心的花园地带。广大业主自发的挡在小区中央,要求城管人员退出小区。
  于是,流血事件又重演了,由于天黑,城管人员对业主的殴打更加肆无忌惮。他们惯用的伎俩是将人拖入当中,十几个人围住,里面的人被打,而业主的摄像只能拍到团团围住的城管人员,业主们试图救出被群殴的人,但遭遇的是更疯狂的报复。这群蝗虫似的打手打完人后,躺倒在地的是奄奄一息的小区业主。一位路人打抱不平仅说了一句公正话,立刻也被拖入当中打的满面流血。(见视频)
  令人发指的事实让小区业主战栗了,也愤怒了。110仍然不到现场,尽管警方监控的摄像镜头就挂在四面的楼群里。公民是被监视、被侮辱、被损害的,他们不配得到保护,政府某些官员的一语就可以轻飘飘带过,这是保护性施工,保护的是开发商的利益,至于被打的业主,只是一群刁民罢了。没人在意他们的生死,120也迟迟不到,走投无路的业主将伤者抬到路上试图拦截车辆送去抢救,紧接着发生的事实让大家又觉得了白色的恐怖:一名业主被带上了警车,罪名是妨碍公共交通。
  4月13日凌晨两点,小区业委会主任施阿福被带到警署协助调查,直到4月13日晚九时,被要求“协助调查”长达二十个小时的施阿福才被允许回到小区。
  我们是生活在怎样的世界呀!人民警察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人民警察的职责是打击犯罪,全世界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警察被称为人民警察。然而,在我们的财产被侵犯,我们的人身安全被威胁,我们的尊严被侮辱的时候,我们的人民警察在哪里!
  市容监察,这个貌似执法的机关,其实不过是平常的行政机关,又是谁给他们的权利,可以无需任何手续,肆意闯入私人住宅。权钱交易真得就这么赤裸裸吗?他们何时成为了开发商的雇佣军。
  “权为民用,利为民谋!”难道是我们所坚信的政府的承诺有误?“三个代表、执政为民”,难道就只是区政府某些官员的口号?难道就采用这种方式来建立和谐社会吗?
  2005年4月12日这一天,玉佛城流泪了。
  
  二、事件起因
  发生争议的小区北面通道,是玉佛城小区的车辆进出,行人通行的主干道。这条东西向的道路,东连昌化路,西连江宁路。道路最宽处23。80米宽。靠近围墙的一面栽满冬青树,另一边则是绿草如茵的草坪和花坛。(详见视频)。
  这条道路,在业主购买该处房产时,明显的标明在小区平面图上,并作为合同附件出现在业主的购房合同里,购房合同经上海市公证处公证。(见合同复印件)
  根据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向市或者区、县规划管理部门申请规划验收。规划验收不合格的,市或者区、县规划管理部门不予签证;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房地产权登记”。而我们业主于2002年5月已经拿到房地产权证。这充分说明玉佛城小区北面的围墙、道路、绿化、规划红线退界距离都已验收合格。怎么会在三年后突然要拆除围墙,改变规划红线,改变小区的主干道,改变给排水总管,改变绿化、景观。这是业主不能理解也无法接受的事实。普陀区规划局是否可以把市政府文件、规定当儿戏。
  自2003年3月,区政府曾组织召开过协调会,业主在会上特别强调由于该街坊内,北面计划建中环现代大厦,中间是玉佛城住宅区,南面又是拟建的办公楼,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技术规定第31页建筑基地边界规定“街坊内建设用地性质不同类的,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细分地块”,小区的建筑物必须满足退界和消防要求。业主据此希望开发商能拿出控制性详规,而区规划局,土地局也都表示同意。然而,直到围墙被强行推倒的今天,仍然没有任何控制性详规给到业主。而据开发商粉饰的所谓经修改过的规划方案,从头到尾没有一点改动。而目前的临时围墙已经逼到了距小区大厦不到3米的位置。难道真得象无法无天的开发商所说:“这街坊土地都是我的,围墙可以任意摆放。”难道我们的规划部门,房地部门也认同这种目无法规的做法。
  再看看被推倒后搭建的临时围墙,直逼大厦不到3米,其间只有羊肠小道可以穿行,车辆不能进入,大门被破坏,小区内不再有供车行的环路,而救护车和救火车也无法开到居民楼下。一旦发生了火灾等紧急事件,谁来为小区内五百多户人家的生命财产负责。(详见视频)
  规划部门可以置之不理,政府有关部门甚至在纵容这种违规。区政府官员陆正康一句轻飘飘的“保护性施工”。试问:谁有擅自派遣市容监察人员为企业“保护性施工”的权力?市容监察大队能够成为“保护性施工”的执法主体吗?“保护性施工”就可以擅自进入私人小区,无需任何告知和手续吗?
  姑且不论道路所占的土地最后应归属于谁,业主曾一再向开发商提出,如果开发商要主张在该道路上的权利,必须走合法途径,必须等待法院的判决。然而,开发商有钱,有背景,有势力,因此强取豪夺是他们达成目的的最快捷手段。在这过程中打伤一些业主算不了什么大事,必要时甚至可以倒打一耙,抓几个人安个罪名,杀一儆佰也不算什么大事。说到底,利益是最根本的驱动力,“形象工程“的政绩是官员面上贴的金。在这种情形下,“群众利益无小事”注定成为一句空话。
  
  三、事件分析
  4月12日事件的主体是开发商与玉佛城小区的业主。是谁主使调动了300多名城管人员开来几十辆卡车如临大敌般的镇压手无寸铁的业主,这是我们该思索的主题。据说,长海开发商是原市政府协作办手下上实集团的成员,包括现在的物业公司也下属于上实集团;开发商中环集团是原普陀房地产局的部下。他们要开发的“中环现代大厦”是普陀区的“形象工程”。毫无疑问在这种树碑立传的“形象工程”面前,处于社会弱势群体的业主只能是放弃唯权,任其宰割了。业主稍有不从,自然有“雇佣军” 城管大队来大肆镇压。
  就业主本身来说,要求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很正当的事情。他们花了一辈子积累的血汗钱来改善自己的住宅条件。他们能出这么高的价位买一套房子,正说明党中央改革开放的成功,说明了社会的安定。然而,业主看着欢喜,住着舒服的玉佛城小区,如今一个上午被破坏得一片狼籍,原有的主干道、花园、街心回廊所在地现在变成中环现代大厦的施工现场。广大业主自己出钱买下的环境,瞬间化为乌有。开发商的欺诈,业主的维权,这对矛盾的导向已是很明确的事;欺诈与反欺诈的矛盾,一年前已经白热化了。在2004年4月2日,普陀区政府也承诺,会给我们业主一个答复,然而在375天后的今天,没有人来做过业主的工作,也没有向任何业主交代过规划变化的原由及中环现代大厦施工阶段需多征用玉佛城小区的土地情况(本来这工作理应由开发商向业主征求)。与此相反,在2005年4月12日却有人派出大批城管队员至现场进行所谓“保护性施工”,从而最终导致4。12严重的流血事件。这个事件发生的前后,区政府的某些官员想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当开发商与业主存在矛盾时,理应政府出面梳理,说理,安抚矛盾的双方。倘若规划,售房前后一切的一切是正确的,那广大业主是会理解的。而事实上,没有政府的官员按党中央三个代表的精神,执政为民的态度,建立和谐社会的宗旨来进行疏导矛盾,而是一味的指责业主是刁民,试图将他们逼到对立面。采取的方针不是说理,而是镇压,相反对开发商的欺诈侵权行为却只字不提,这实在令人费解。
  4.12流血事件的发生,普陀区政府的某些官员应负主要责任。但我们始终不解的是,明明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为何区政府的行政机关 市容监察大队要赤膊上阵,大动干戈,镇压业主。这也是应该引起我们相关人士关心的问题。
  
  四、事件影响
  玉佛城小区是普陀区较早的高档外销楼盘,小区内的业主来自14个国家,3个地区(港、澳、台),还有大量的侨眷居住于此地。在这样一个高素质的小区,又处于上海的市中心地段,居然发生如此之规模的目无法纪之事,竟然造成对公民生命财产如此之大的侵害,其后果和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4.12流血事件发生以后,本小区的海外业主纷纷电告国外的家人,更有业主向自己的大使馆提出申请保护。开发商受利益驱动导演的一出惨剧,终于在上海这个国际化大都市,在海内外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这是一幕让上海蒙羞的悲剧,让宪法蒙羞的悲剧。
  
  五、玉佛城小区业主请求
  在此,玉佛城小区的业主诚恳请求上海市政府从实调查以下几点:
  1、 区规划局审批前后的方方面面;
  2、 区房办拖延和刁难玉佛城小区业委会成立的事实和背后的原因;
  3、 区政府是否有官员不遵守诺言及组织了镇压,最终导致流血事件的发生;
  4、 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小区消防安全的保证措施
  5、 谁来为流血事件中的受伤者负责任!!!
  
  正所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4。12流血事件还没有结束,势必会波及社会,触动有良知的人们的心灵。但我们仍相信上海市政府会妥善解决这一事件;党中央会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社会媒体会支持家园被毁、人身权利受到侵犯的社会弱势群体的所发出的正当呼声。
  
  联系电话:021 62662529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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