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保险公司不了解,平安保险真的是个大骗子。
    五年前在保险业务员的说服之下,我给女友买了平安康泰终身保险,当时,保险业务员信誓旦旦的说:买这个险种,满五年后,如果打算退保,可以原额退还所交的保险金,还包括利息。当时给我的合同冗长,生涩难懂,我也没耐性细看,只在合同的退保条款里也看到这一条:
    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于收到证明和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但未交足两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金。
    
    这里的“现金价值”很容易让人理解成承保人所交的全部保险费,因为后面有一句“未交足两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金”作铺垫,给人感觉只有未交足两年保险费的承保人打算退保的时候才会从所交保险金里扣除手续费。
    
    女友如今又买了社会保险,觉得平安保险没有什么用,所以打算退掉平安保险,蛮以为至少可以退回自己所交的全额保金,没想到今天我打电话去平安总公司去问,女服务员说只能退回给我所交的保险费约一半的费用,也就是“现金价值”。我问她什么叫现金价值?你的这些只退一半的保费的计算是根据什么来的?她说“现金价值”就是扣除了各种成本费用的价值,这个价值的计算她们公司有一个表格作为参照。我问为什么我合同里没有这个表格?她说这是公司机密,不对外公布的。我说:那么也就是这个“现金价值”是你们公司愿意怎么计算就怎么计算的了?当初你们的业务员可不是跟我这样解释现金价值的,你们的业务员给我说“现金价值”就是你交多少现金就退你多少现金。女服务员说:那你去找那个业务员去。我说:你们公司对我这单的业务员都换了五六个了,你让我找谁?她不耐烦地说:那就管不着了。
    
    我认为平安保险利用合同诈骗老百姓的意图明显,当初他们培训业务员就是打算用“现金价值”去套广大人民群众上当,“现金价值”的计算竟然“是公司机密,不对外公布”,这至少对承保人来说合同是不平等的。
    
    当初买保险的时候千小心万仔细,结果还是上当了。所以,劝各位,在中国法制不健全,法律不能保障消费者权益之前,不要买中国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