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点篇

  1、这案子先不论真假,证据不足是肯定的,连间接证据物证都没有,只有 汤兰兰的的口供而已。要知道任何人都不能证明自己没做什么。所以才会用疑罪从无!既使是 汤兰兰的证言也是相当不可靠。 比如汤兰兰指控她姨夫徐俊生(判8年)在2002年冬天某个晚上把她带到牛棚里QJ的。但他家在哈尔滨以北300公里,大冬天晚上至少零下30度,不可能在没暖气的牛棚里干。还有法院不认定的,比如说她奶奶用擀面杖QJ她的……

  2、汤兰兰共指控40多人参与了性侵,而这个小村子总共也只有60多户人家,除去不在家的,年龄不合适的,几乎每家都有男人涉案,难道整个村的女人也都不知情?都不管?而且要这一村老老小小都有这样的口味,这个概率有多大?就算发生了天文数字级别的概率,就算全村的人都是野兽,但为什么其它女孩都没事,所有野兽只看的上汤兰兰一人,这个自相矛盾谁给解释下?

  3、汤兰兰的亲身母亲每年要拿出5千元左右给她读书学英语,还因为原学校没有英文课而费力转学,这样的母亲会为了区区50元让孩子在面前被轮奸?智力正常的人也能相信?而且汤父母为什么会把兰兰送出去寄宿读书?这样的“人渣”父母守着汤兰兰,一次五十,全村都野兽也不愁没人上门。送去读书不就是把财神爷送走了?

  4、这事一共40多人被指认,口供只汤兰兰一人,其它证据是零的情况下。却有11人都认罪了,这11人还中班主任,村干部这样有文化的人,他们傻吗?认完罪之后又去翻供?好玩吗?当然还有人没认罪。问题就出来的,同样是被指认。为什么亲戚或班主任这样和汤兰兰关联较高度的人,认罪率为百分之百,而其它村民,认罪率就只有10左右?这正常吗?

  后来这认罪的11人又集体翻供了,要知道正常的翻供率也就5 20。如果这些人是有罪的话,用最高的20算吧,11人同时翻供的概率最高也就是5的10次方分之一,不多,才五千万分之一的概率而已,高里算话是二百亿分之一。

  5、另一项重要依据,是其他犯人提供的证词,称本案一些疑犯在看守所相互串供,并向其他犯人私下承认了他们强奸、轮奸过汤兰兰。已经出狱的两位“作证”者否认自己作过证。佟彬于2018年1月15日说:“证言不知道是谁写的,不是咱签的字,不是咱说的话,也没出过庭。”另一证人张勇表示,当时他自己的案子还没判,警方提审他,有两三次是让他作证同囚室的“汤兰兰案”嫌犯之一于东军串供一事。明着跟他说,如果帮着作证就有好处,算立功。而材料都是别人写好的,写的啥他都没看,就让他签字。而另一方面,被指控强奸汤兰兰的邻居梁利权声称自己当时在外打工,根本没有作案时间,而且至少有三个证人证明他当时确实在外打工。但法庭对这一证言却拒绝采纳,也未对梁那时到底在哪打工进一步调查取证,就判了他12年。判决后犯人吹牛是有,在没开庭的敏感时期,几个罪犯同时就对才认识几天的陌生人供认罪行?这是当谁傻吗?其实“同监舍证言”基本属于冤案标配,因为这种“证人”好拿捏,要什么证言就有什么证言。

  6、在审理此案中汤家爷爷离奇死亡、死因报告里说3 5天有外伤,但又用非致命伤混了过去。其父汤继海当庭脱下鞋子,掏出藏在袜子里的被打掉的牙齿。其母万秀玲因受不了刑讯逼供而寻死跳楼,造成四根肋骨骨折。梁利权当庭展示了双手被手铐绞进肉皮,皮肤溃烂愈合后形成的伤疤。于东军当庭诉说耳朵被打穿孔流脓的惨状……。还有一点,就是这认罪十一人,从到案到作出第一次有罪供述间隔好几天,而卷内没有一份此期间的讯问笔录,为什么?难道正常不是立刻审讯的吗?当地都习惯先养几天再审吗?请给一个合理解释!!!再请问下汤家爷爷的死因到底和谁关联呢!!!

  7、汤兰兰的小姑刘桂英持电话录音向警方报案,称汤兰兰敲诈她。录音在网上可以找到,明显可以听出汤兰兰在敲诈(不给一万块就让人抓你)。而且任何人一听,就会发现汤兰兰绝对不像一个受到摧残的幼女,反而是一个社会女混混在谈判。汤兰兰的男性亲戚差不多都抓光,只有刘桂英因为有录音,所以她丈夫和弟弟幸免。那么问题来了,难道有录音的就没有QJ了吗?为什么汤兰兰会用Qj的事去敲诈一个没有QJ过她的人呢?

  8、最关键重要的是,6 9岁的小孩,被多人多次QJ,检查后只是发现有多次性生活痕迹和怀孕流产迹象。而没有其它任何妇科后遗症,心理更无阴影,还能利用这个去谈判要一万元。比对其他类似的案子导致的身体和心理的严重后遗症,除非汤兰兰不是人类。



  真相篇

  1、怀孕B超单明显是有人造假:首先同一天有两份结论不一样的B超单,而正常是打胎后15天后有问题才做B超复诊,绝没有一天两次B超的道理,事情也很清楚,就是“已怀孕”的那张是假的,因为这个张假B超有三个毛病。a、怀孕描述没有医学常识!b、签名位置不对!c、当事医生本人否认!!!

  这带来的问题是,谁造的假?答案很简单,因为B超是“干爹妈”带去做的,只有“干爹妈”才有造假条件。

  这里就带来第二个问题,“干爹妈”为什么要造假。法医报告表明汤兰兰肯定流产过。也就是说,因为真正的B超单上有“干爹妈”想隐瞒的关键信息,他们才选择造假。什么信息呢,很简单,毕竟一张B超单的信息也是有限的,排除掉大家公认的,剩下存疑的就是他们想隐藏的,是否怀孕,当事医生是谁什么的信息大家都公认的,剩下的关键的信息只有打胎日期和怀孕的描述了,不过这两者都是用于分析一个信息的,就是汤兰兰是在村里被QJ的,还是在“干爹妈”家寄宿时被QJ的。也就是说,通过打胎日期和怀孕情况可以推导出QJ大概的时期。由于“干爹妈”的造假,我们无从知道汤兰兰什么时候被QJ。但汤兰兰在打胎后过了六七个月的10月1日才打电话告诉其母?这符合常理吗?显然,在“干爹妈”家时被QJ,所以“干爹妈”才伪造了假日期的B超单显然更符合逻辑和常识。

  2、和伪造B超单互相印证的是,按干爹妈的说法,流产时他们是自作主张去做流产,还不通知父母,这也明显不合理!一个搞寄宿的在不通知父母的情况下,就带着汤兰兰去打胎,这不是小事,这是要花几千元的(当时干爹妈不富,后面会说到),是要在手术单上签字的!更何况搞寄宿的根本就没有权利这样自作主张!想象一下,一个不熟的人在不通知父母情况带孩子去打胎,我们的第一反应就是报案,因为这是犯罪啊!!!那么怀孕和干爹妈之间有没有关系,请大家自有判断。

  也有人说干爹妈知道怀的小孩是汤父的才自作主张的。但是正常人只会有三种选择,一是了解情况,比如打电话给汤父母问个清楚。二是自己解决,比如斥责汤父母。三是寻求外援,比如找JC或社会力量。而“干爹妈”选择了最不合理的做法,消灭证据(不声不响花钱带着别人的孩子去打胎,还在同意书上签字),伪造证据(做假的B超单)。直到七个月后汤兰兰给她母亲打电话:“妈,我怀孕了,是我爸的。”才暴露这事的。当然这里的“我爸”可以是亲父,也可以是干爹,也可能是其它干爹。

  3、其实最奇怪的是“养父母”的殷勤过头了。他们本来是木材生意的,2000年前后因为仅仅15万纠纷陷入困境,成为上访户,2004年前后突然兼营寄宿学生的生意了,又突然成为汤兰兰的干爹了?正常孩子在外读书又不是混娱乐圈的,认什么干爹!

  如果你有上初中的女儿,你愿意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去认一个陌生人干爹吗?而且还隐瞒着不告诉父母,是个人都会怀疑这个干爹的动机的???更何况一个被QJ过的人由于巨大心理创伤,更不可能相信陌生人。

  4、这“好心”的“干爹妈”生意不做,花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带汤兰兰出去玩,汤兰兰同屋还证实她“经常晚上”被她干爹带去沾河(附近的林业局)那里吃供果,吃斋饭,回来很晚!!!

  这是正常“好心人”的作法吗?初中生难道不用学习写作业,可以经常出去玩吗,可以经常很晚回家的吗?再说你一个初中生和一堆大人去吃一个晚上的供果又是什么意思?什么供果不能带回家吃,非要去林业局吃,还要吃一晚上?谁来解释一下???

  5、、“干爹”在08案发的时候还是欠了一堆债的上访户,以一个月收五百块寄宿孩子补贴家用。在杨兰兰去吃供果之后,到14年光投资当地林场就1500万,请问这是用什么搭上林业局的领导们的呢?

  总结一下,为什么认了干爹却不告诉父母?为什么干爹妈要造假B超单?为什么干爹妈自做主张偷偷带别人的孩子去流产,不怕花钱,不怕担责,更不谈这本身就是犯罪行为!?为什么干爹妈可以经常带一个初中女生去林业局和大人一起吃斋饭,还吃到很晚?为什么以前搞木材成了上访困难户,惨谈经营寄宿(十几个人,每人月300,含伙食费)的干爹妈带汤兰兰吃了供果后短短几年就有了几千万的资产?

  真相我就不说了,大家都有智力去判断。



  后续篇

  对于后续发展,我再多说几句。

  现在案子已经在黑龙江高院再审,检查院也介入了,而且就算维持原判,还可以向最高院申诉,再加上现在这案关注很高了,海外媒体跟进也是早晚的事。这样大的关注下。看过我上面的分析,再考虑到明显的证据不足,在这里我可以大胆的预测,肯定会翻案,而且有很大概率被关押的人会取保候审出来,多半就在年前,也没几天了。当然也有可能拖到最高院再翻案。也不能排除有人出钱私了。

  但事情远远没有结束。法医表明汤兰兰肯定是被人QJ了。就算翻案了,真凶有可能被绳之以法。干爹已经成了土豪,吃供果的也不一定是林业局,说不定其它人更有势力的人。当事JC也升了官,他们的前途也在这个案中。所以里面牵扯面还是很大的。他们的力量还是很大的,比如说2018年1月28日,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在开展的打击“黄赌毒”专项行动中,在龙镇抓获了四名卖淫嫖娼人员,其中,两名嫖娼人员正是“汤案”涉案人员。一个专项活动全部龙镇就抓了四名嫖娼人员,又正好是放出来5个“认罪11人”中的两个,又正好是媒体出来的日子,这概率得有多小?算了,这个案子的小概率事件太多了,这小事就不用谅讶了。

  他们还在网上有水军,我并不是说观点相左的人就是水军。水军是特指那些对论证疑点没有兴趣,只会用“企图翻案”“别有用心”“人血馒头”这样文革语言来扣帽子。寻找真相的人,是不屑于这样做的,水军连反驳的价值都没有,我对读者的智慧有信心。

  此外也许汤兰兰本人也可能看到这个贴子,希望她明白几点。

  1、你可以不露面,但必须说出真相,无论如何,至少要把疑点解释清楚。因为无论真相如何,只要疑点在,你就永远不可能真正“消失”。而且你已经改名汤X,城镇户口,读民办大学,身份证信息、变胖后的照片并不难查到,媒体也已经知道,只是保护你而不发表而已。以后被其它人找到你,那情况就不是你可以控制的了。

  2、正如我前面所说,这里牵扯的力量很大,所以你的永远消失是他们最希望的。怎样才能真正永远的消失呢?想想你爷爷的结局吧。希望这只是我的多虑。除非真凶被抓,否则你将永远不会安全。

  3、过去你当时很小,而且被人利用,所以有过错完全可以被原谅。但是你现在已经成年了,还知情不报就无法被社会原谅。在检查院,高院,媒体,网民的介入下,真相很快就会水落石出。现在你最后的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