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更好坚持和落实党管干部原则,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干部选拔变得更加科学。
  这次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有利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政治标准,就是要信念坚定,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矢志不渝地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要对党忠诚,拥护党的纲领,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旗帜鲜明,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干部。要严守纪律,自觉遵守党章,模范遵守国家法律,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
  条例指出坚持事业为上,拓宽用人视野,激励担当作为,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有利于实干兴邦。干部有责任担当,下属才会尽心尽力,领导干部若不敢挑起责任,消极推诿,就可能出现庸政懒政怠政,破坏当地发展风气,贻误新时代发展机遇,影响“两个一百年”的建成。实干也是对干部应有的要求,新时代领导干部重实干担当,能扛起新时代赋予的历史责任,把担当挺在前面,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带领干部群众敢想敢为,才能把各项工作做到实处,实干兴邦。
  条例支持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这样正确的用人导向,是对干部最直接、最有效的激励,用好一个人就能激励一大片。“对符合有关规定给予容错的干部,应当客观公正对待”,体现了严管和厚爱结合,有利于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多做多错,不做不错”的懈怠心理和“为官不为”现象,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鼓励改革创新、支持干事创业的良好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