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调好一杯毒酒,
  另一个人端给你说:喝吧,这是茶。
  我喝了,然后我死了,
  因为我是成年人,应该具备判断事物的能力,所以我成了自杀的!


  这不是故事,是实际发生的事,但情节翻转堪比电视剧,之所以写下来,一是为了求助,二是为了给跟我一样没有背景,希望通过努力工作来寻求发展的求职者提个醒,遇事需谨慎,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你现在面对的这个人,最终是人是鬼。不想影响其他人,所以涉及个人名字或公司名称的,均用字母代替了。

  一、起因 我签字了
  我2011年5月入职杭州X公司,2014年被调往杭州J公司工作。后J公司为奖励我优异的工作表现,赠予我0。7的股份。2015年杭州J公司出资在广西岑溪成立农业种植公司岑溪Y公司。杭州J公司负责电商销售,岑溪Y公司负责水果种植。X、J、Y公司的关系是同一个法人和实际控制人,但是股东有差异。其中岑溪Y公司由杭州J公司全额出资成立,对外以子公司称呼岑溪Y公司。后岑溪Y公司股权变更为杭州J公司(占股95)和个人股东Y(占股5)共同所有。
  2017年6月,岑溪Y公司向广西岑溪农村商业银行申请900万贷款,银行要求杭州J公司和岑溪Y公司所有股东及配偶签字。在2015年的时候,岑溪Y公司已经向广西岑溪农村商业申请过一次贷款,当时法人A说岑溪Y贷款,杭州J公司作为担保人,公司担保需要股东同意,所以要求所有股东及配偶签字。当时我没有多想,一方面公司的情况我都了解,公司一直资金紧张,这笔贷款对当时公司来说是好事,作为在公司多年的老员工,也希望公司能好好发展。另外觉得公司要担保需要股东签字同意合情理。签字的时候需要签字的地方有十几二十个,当时银行工作人员说签字的比较多,直接他们翻开签字页,我们签,这样比较快。
  后来我隐约从岑溪的同事那边了解到,不只是公司担保股东同意那么简单,但是因为始终没有给我们看过合同,所以具体责任也不太清楚。
  2017年6月申请第二笔贷款时,我当时已有辞职考虑,所以不想签字。当时杭州J公司及岑溪Y公司共同的法人A是这样跟我说的:担保合同以股东身份签订,受公司法管辖,承担有限责任,且担保责任可随股权转让而转移,股权转让后不会对担保人产生任何影响。并明里暗里说我是公司的骨干员工,如果因为我未签字,影响公司贷款事宜,一方面害了公司害了大家,另外也要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作出严肃处理。当时我也要求杭州J公司出具了书面证明。且A再三表示我的股权是公司奖励的,不可能让我承担责任,有什么问题他会担着。我当时想,现在如果不签字,贷不到款公司就要面临倒闭了,因为当时公司账上已经欠了三个大股东230万左右的钱,公司已经没有钱了。而且就算签字了,后期我最多股份不要转让了,担保责任也一起转了,不会对我有什么不好的影响。毕竟我也在公司工作了那么多年,总是希望公司往好的方向发展。所以我跟配偶在银行给出的贷款协议上签了字。且由于当时广西岑溪农村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到达杭州的时间比较晚(晚上9点半),需要签字的人员和签字的份数比较多,仍旧银行工作人员翻开到签字页面,让我们签,其他页面没有给我们看。

  二、发展 公司倒闭,离职两年后的我成了被告
  2017年7月我正式向公司提出辞职,并且提出希望股权公司回收,当时J公司法人A和大股东B均希望我继续留下工作,所以谈了比较长时间,到2017年9月30日正式离职。离职之后,杭州J法人A一直希望我能继续回公司工作,所以社保等一直在帮我缴费,2017年12月底,确定我不会再回公司后,才停缴我的社保,并于2018年1月办理了股权转让,我持有的杭州J公司0。7的股份作价0元转让给法人股东A,转让协议备注了担保责任随股权转移,且办理了工商变更。当时J公司之前答应发我的2019年的部分工资也没有发,考虑到公司给我交了几个月社保,且在公司工作这么多年,念着对公司的感情,后来我也没好意思问公司要。
  我一直以为担保责任已经转让,我跟J公司已经没有任何瓜葛。直到2019年9月,原j公司同事联系我说公司面临倒闭,银行贷款还不出,且我的担保责任并没有办理转移,当时A的手机已停机,微信不回复。知道这个消息后我马上到广西岑溪,找到了A,他也承认我对传达的信息和实际情况有差异。我又到广西岑溪农村商业银行说明了当时我是被A欺骗签订担保合同的过程,从银行复印了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资料。
  2019年10月23日,我发现我及配偶所有有钱的银行卡都被岑溪法院冻结。
  2019年10月30日,我收到岑溪法院给我的电话,问我的地址给我寄传票。广西岑溪农村商业银行将岑溪Y公司、杭州J公司及担保人告上法庭,要求还款870万(900万已还30万,剩870万)及利息。我及配偶名下的所有资产已被冻结(房子、车、股票、银行卡全部冻结,冻结时间2年),开庭时间是2019年11月21日

  三、万幸 担保人达成协议,共同还款
  当时杭州J公司签字担保的有3个大股东及配偶,分别是:
  法人股东A:
  (股权比例份额第三,公司的实际最高控制人及配偶(公司的财务总监)、
  大股东B:
  (股权比例份额最大,A一直的合作伙伴,杭州X公司是他和A共同出资成立的)及配偶,
  二股东C:
  (股权比例份额第二,和B是同学关系,由B牵头引进投资,平时不管公司事务,偶尔来了解公司情况)和配偶
  后来从聊天中得知,股东C对担保协议的责任是清楚的,同时在签字的时候也提醒了股东B。
  2019年11月9日,二股东C牵头,律师在场拟定还款协议,各担保人按原持有的杭州J公司股权比例承担还款责任。因担保人分别为杭州J股东及配偶,当时考虑配偶一起来签字比较麻烦,所以格式是按家庭为单位,某某和某某共同承担百分之几,这样所有股东签字,配偶就不用来签了,因为责任和财产都是家庭共同的,由一方代表即可。这份协议签的比较顺利,因为这是和大家最初签订担保协议的时候的心里预期是一样的。对于我来说,虽然超出预期,但我也想尽快把这件事了了,回归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同时考虑到开庭(11月21日)在即,资金筹集需要时间,律师建议给岑溪法院寄一份管辖异议,拖延时间,以便大家有时间筹款。争取开庭前还钱给银行。当时大家一致通过,之后便邮寄出了管辖异议。

  四、突发 一人反悔,统一战线瓦解
  考虑到法人股东A和配偶虽然签了字,但是说没有钱还。股东C提出剩余其他股东另外再签订一份协议,法人股东A及配偶的部分,我们其他人也仍旧按比例分摊。大股东B当时有犹豫,因为他股权最多,等于需要帮法人股东A出的最多。
  2019年11月14日,股东C召集所有原杭州J股东到他公司再签字。大股东B到达约定地点后,拿起之前签的协议,撕了。撕完之后说不签协议了,责任法院怎么判,他就怎么还。
  为什么会撕协议?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因为之前按股权比例分摊一直是口头的协定,只有11月9日这份协议落到书面上,如果11月9日签订的这份协议销毁,他完全可以否认我们曾内部有按股权比例分摊的约定。

  五、恶化 维权失败,我成了最高900万债务的还款人
  由于股东B的临时变卦,提前还款无法进行,只能等法院开庭审判。如果按人均分摊,我将面临100多万的债务,这个数字,是我不可企及的,所以当时情绪非常不好,意志也非常消沉。而这时距离2019年11月21日开庭不到一周。由于之前一直想是提前还款来了结这个案子,所以我也没有请律师。临时不知道怎么找律师。11月20日,我只能准备好相关资料,从浙江杭州到广西岑溪准备出庭。
  在法庭上,我向法官阐述了担保合同签订的经过,并出具了相关材料证明我是被债务人法人A欺骗,导致我对担保合同内有有重大误解的的情况下签订的。同时我问岑溪农商银行的代理人,当时申请贷款的时候,银行审查过我的征信、个人财产情况、银行流水,对我及配偶的财务情况是非常了解的,为什么会让一个完全不具备还款能力的人来担保一笔900万的贷款。为什么签合同的时候不向我们说明合同内容,只翻到签字页让我签。岑溪农商行的代理人始终只有一句话,你是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你签过字,就代表你了解。
  庭审结束后,我向法官申请能否解冻我的房贷还款的卡和社保缴费卡(当时失业状态,社保是自己缴费的),也均被拒绝。
  由于开庭准备比较仓促,回杭州后,我又详细整理了补充答辩的内容,邮寄给了法官。之后便是等待审判结果。
  2020年1月22日(农历12月28),我收到了快递电话,说有法院寄的快件。当时我已回老家过年,跟派件员约定正月初7以后再送。后来因为疫情影响,一直到3月中旬,收到快件。判决结果是这笔900万贷款的我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结果要求十日内还款。我是最后一个收到判决书的,我又在之前的股东群里询问,是否能够仍旧按之前的约定按比例共同还款,不然就要被强制执行了。但是没有人回复我。
  我又多次联系岑溪市法院,询问有没有其他担保人联系他们还款,怎么还款(因为多次打电话给岑溪农村商业银行之前的贷款联系人,不接电话)岑溪法院回复说案子已判,后续流程归执行局管,让我等执行局联系我。

  六、深渊 债权被买,我成了被强制执行人
  2020年4月30日,有担保人说收到了强制执行的通知书,申请执行人不是岑溪农村商业银行,变成了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人S。执行金额变成了750。4万。之前的担保人除了股东C夫妇外,其他人全部成了被强制执行人,并且要求申报财产和限制消费(不允许坐飞机,不允许住星级宾馆,不允许旅游度假、不允许坐动车,这意味着我即便以后去广西岑溪处理后续事项,只能坐最慢的火车,十几二十个小时的车程。)
  后联系之法人股东A,他说年前股东C打电话给他,说要买债权。因为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是不需要通知担保人。所以我不知道,而A提前知道了。
  所以推测应该是股东C用第三人的名义,买了债权,扣除部分金额后,剩下的份额,申请强制执行剩下的担保人。

  七、无助 蚂蚁与大象的较量
  我打电话给股东B,希望协商共同解决,股东B给出两个路子,要么我拿出按人均平摊的份额,或者他也可以从股东C手里再买一次债权,把自己从强制执行名单上撤下来,然后继续执行剩下的担保人。
  我又打电话给股东C,问能否按之前的协议,我按股权比例还款后放了我。C回复操作不了,要拿到全部的钱才会放人。
  这个情况对我来说,每一条都是死路,首先我全部财产就一套房子(扣除欠银行的贷款后,估计值100多万,),一辆车评估不到2万。全部家当都算上,也还不出按平摊的钱。如果B购买债券后再来执行我,那更可怕,等于下半辈子,只要我有赚钱,扣除基本生活后,其他都会被强制转走,直到执行的总金额全部还完。
  从岑溪农村商业银行、到后来的股东B、C,在财产上和社会资源上,都可以碾压我。我根本没有跟他们谈的资格,多次请求也无效。普通人的幸福感,随时可能在一瞬间被击破,可能是因为一场疾病,或是意外,又或者是签的一份担保协议。
  突然之间,觉得自己活得像个蝼蚁。

  八、反思 我的总结和疑问
  1、归根到底是我自己的错
  这场风波的起因,就是我签了那份担保协议。想到这点,我都想拍死自己。在不清楚协议内容的情况下,提笔就签了这份协议,不够谨慎和冷静。所以错误的根源,在于我自己。身边的朋友都很诧异,因为我给他们的印象都是很踏实、认真、靠得住,怎么会这么草率就在担保合同上签了字。我自己的分析是因为合同是我熟悉且信任的人给我的,就像陌生人递给我们的水,我们不会随便喝,但是熟人递过来的,肯定会喝是一个道理,对熟人通常不设防范。
  但是事实证明我错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以前我只学会了前半句,往后余生,我学会了后半句。但是这个代价太大了,我希望看到我这件事的朋友,也能引以为戒,千万不要随便签字。

  2、怎么会有担保人这个奇葩的角色存在
  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前,我从没想到过还有这样的三方关系存在,这明显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债务人要借款,必须承担还款的责任,并且支付利息,这个合情合理;
  债权人因为借出了款项,所以有权利收到还款和利息,这个也合情合理;
  担保人呢?在这场关系中没有得到任何收益,但是在债务人还不出欠款的时候,却需要帮债务人还款。担保人做担保的意义是什么?网络上随便一搜,都能搜出很多担保人都是在不清楚担保责任的情况下,被债务人欺骗的做了担保后投诉无门。
  比如在我的这个案子里,即便我替岑溪Y公司还款了,我有权利向岑溪Y公司追偿,但是现在岑溪Y公司已经欠款一堆,在破产状态,后续我根本追不回钱。一个承担无限责任的自然人,为一个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做连带责任担保,银行这么要求,是为了规避银行的风险。而我却因为自己知识匮乏,被骗进了这个深渊。

  3、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个怎么界定?
  根据《担保法》第30条和《担保法解释》第40条,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债权人和债务人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
  (2)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
  (3)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

  所以即便债权人和债务人真的串通一气,欺骗担保人担保,但是只要债权人咬死不承认,担保人是很难拿出证据的。什么样的情况才能叫知道或应当知道?
  比如银行明我只有1万存款的情况下,去签一份900贷款的连带责任担保,这算银行应当知道我被骗吗?因为这是一个正常人绝对不可能做出的事。

  九、求助 除了赔进全部,我还能怎么办
  从不需要我承担责任,到按比例还款8。5万,再到按人均100多万,再到现在被强制执行约750万。
  我一步步跌入深渊,并且拖累了我的家人(配偶也签字了)。无数次想从家中一跃而下,但是死都不能让我解脱,因为只要我配偶还活着,余生都要帮我偿还这笔债务。且不能让年迈的父母知道,他们一辈子老老实实做人,从没遇到过这么大的事。
  或许A在赠送我股权的时候,确实是好意,只是在贷款的时候,银行要求股东全部签字,如果他告诉我实情,我肯定不会签字,我不签字必然影响公司贷款,所以他欺骗了我。
  或许B也是受了家人和朋友的压力和影响,所以临时改变主意撕毁协议,毕竟按人均比按比例能省几百万。
  或许C也觉得冤,被同学B带到了这个一个企业,赔进了投资款,还要还银行担保款,所以能多拿回来一些对他个人而言都是好事。
  没有一个人的初衷,是想做坏人。但是一个个手起刀落,我终究成了一缕冤魂。
  强制执行还未结束,我不知道后面等待我的会是什么,会不会上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会不会下半辈子都在还这笔款?
  我还能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