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栾川县一学生20年后拦路打老师视频在网络上引得网友热议,更是引发了教师群体的极大愤怒,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学生常某尧拦截、辱骂、殴打其初中班主任老师张某,构成寻衅滋事罪。一审宣判,被告人常某获刑1年6个月。常某尧不服判决,2019年7月18日,委托周兆成为常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二审的辩护律师。
  

  周兆成是曾代理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案和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的知名律师,本次作为常某尧的辩护律师,却受到了众多网友的抨击。
  

  周兆成律师反复强调常某尧打老师是“完全错误”、“极其错误”、“大错特错”,就是不说常某尧的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一再强调这是“普普通通的个案”折射出的是“教育问题”,就是不谈这是常某尧目无法纪的个人问题!一再说常某尧是“好青年”、“好儿子”、“好父亲”、“好丈夫”,“案发后常某及家人非常后悔、内疚、自责”,“以泪洗面”、“冒雪道歉”、“负荆请罪”、“悔恨不已”,就是不提张老师被打不还手、不还口,没有报警也没有对家里和单位人说。是半年以后常某尧自己把视频传播出去将事情闹大!
  

  是常某尧自己没有一丝悔意,案发后还说百分之百是张老师责任,第二次又说至少有百分之五十责任,不仅不是道歉而是变本加厉,说什么“向所有老师道歉就是不包括张老师”!从周兆成律师的言谈里感觉不到周律师是“无意开脱”的意思,反倒强烈的感觉到周律师为了给常某尧开脱,绞尽了脑汁想尽了办法!是想把责任推到教育身上!是犯罪不是错误!如果周律师还是坚持一审律师的“无罪有错”论,那周兆成律师的辩护将会是威信扫地,以失败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