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举报人:王涛 住址:潍坊市高新区清池街道王家油坊村村民。
  被举报人:王明志(与被举报人王涛叔侄关系) 职务:高新区清池街道王家油坊村支部书记。
  举报事实:
  1、在村耕地、基本农田上非法构筑建筑物并租赁,圈占耕地、基本农田,改变耕地、基本农田原用途,破坏耕地、基本农田的用途及原用途使用。
  2、王涛、王明志叔侄等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谋取暴利、私利。
  3、利用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把持周边的行业,从中赢利,为谋取私利,恐吓、威胁并故意毁坏财物。
  4、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强揽工程、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寻衅滋事。
  一、在村耕地、基本农田上非法构筑建筑物并租赁,圈占耕地、基本农田,改变耕地、基本农田原用途,破坏耕地、基本农田的用途及原用途使用。在村支部书记王明志的保护伞下(王涛与王明志叔侄关系),王涛无视土地法律法规,在耕地、基本农田上构筑建筑物并租赁,且建筑物离铁路距离低于国家铁路运输安全条例规定的距离,《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详细 : 第十条 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
  (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