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卢氏惊现奇葩《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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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卢氏一农民于2020年1月6日向河南省信访局网上信访反映卢氏县城关镇高村留地安置房问题。卢氏县城关镇政府信访办受理后,副镇长阴书红于2020年2月28日签发的编号412020010637888《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却没有处理意见。该《意见书》只有调查情况,没有处理意见。既然没有处理意见,处理意见书还说明如果不服本处理意见可在30内提出复查申请。没有处理意见如何复查?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作为信访干部,就要为党分忧,为民解难,做好党和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但经查,副镇长阴书红是高村包村领导,并非主管信访领导。包村领导竟能签发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岂不是超越职权,滥用职权?
那么,城关镇主管信访的领导又是干什么的?是玩忽职守、不作为乱作为还是失职渎职?就是这样不忘初心?如此牢记使命、担当有为?据了解,如此之事,在城关镇信访办并非个例,也许是糊弄敷衍老百姓的惯用伎俩,是敷衍塞责的潜规则。更主要的是如此最低级的错误,最严重的失职却出现在首善之区城关镇,实在是令人费解。基于以上事实,充分体现出城关镇政府信访部门存在的乱象及其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有关信访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是否应该引起城关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城关镇政府是否应该答复几个问题:1。卢氏县城关镇政府对留地安置政策在高村是怎样落实的?2。留地安置指标是否允许倒卖?3。城关镇政府对留地安置房分配有何具体措施?4。留地安置指标被倒卖造成生活困难的失地者生活如何解决?5。因倒卖留地安置房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城关镇政府应如何应对?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