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欺诈消费者,不退不换不修,起诉拼多多三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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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3日,本人在拼多多网络购物平台看到一款品牌为风尔特的电动独轮车,在拼多多网络购物平台该商品页面显示“7天无理由退货,48小时发货”,后付款765元购买了该商品,2020年8月17日我收到购买的电动独轮车,谁知收货当天使用过程中就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表现在:前后乱晃,无法平衡,当天就和商家协商退货,商家于当天同意退货,并让我再试试,如果还不能使用就提交退货;我当天经过再次试用,还是不能使用,就与2020年8月18日提交退货申请至拼多多平台,商家2020年8月20日同意退货,谁知商家收到退回商品后直接拒收,理由是影响二次销售为,我与商家协商不退也行,只要维修没质量问题就行,谁知商家拒不维修,也不换货,难道我购买的产品是没有三包服务的商品?我认为商家的行为与其在网页承诺的“7天无理由退货”完全相悖,存在消费欺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欲提起诉讼商家,13次向拼多多官方客服要求拼多多购物平台提供店铺经营者的信息,谁知拼多多购物平台拒不提供,经查拼多多网络购物平台系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营的网络购物平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拼多多给出的处理意见是,商家同意退550元给我,我怎么可能同意呢,我买独轮车765元,退换修快递费60元,光这就825元了,而且我还得再给商家退货,还得60元,加起来总共直接损失就是885元!
商家欺诈:商家就没有看货就直接拒收,说影响二次销售,这样的事谁信,你都拒收了,你没有看我给你退的货,你怎么知道影响二次销售呢?其次,我收货当天就给你说有质量问题,又不是我玩了几天才给你说的,怎么可能会影响二次销售呢?第三:我让你给我换一个或者修好也可以,难道我的要求高吗,你直接给我拒收,不管是商家还是拼多多,你们难道不觉得太残忍了吗?我买独轮车,不是买废铁,刚刚买到手就不修,是不是欺诈呢!我觉得就是欺诈,而且是拼多多串通欺诈我!!!
我已与2020年9月14日将拼多多起诉至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案由:欺诈赔偿
太TMD气人了!!!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