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县农民在农村信用社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莫名其妙被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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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接到大同县许堡乡农民王守春反映,称其在向大同县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时被工作人员告知,自己因十年前已经贷款3万5千元,并至今处于逾期状态而上了征信黑名单,不能办理任何贷款。听到此消息王守春非常震惊,他说自己从未办过贷款,也从未存过钱,甚至连一张银行卡都没有,而且户口本和身份证一直都在身上,不知道银行是如何通过审核的,也不明白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没收到过任何还款通知,记者随即展开调查。
农业银行工作人员查征信
据王守春向记者提供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2017年10月30日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显示,王守春未结清未销户账户数两笔:2007年4月6日大同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发放2万元,2007年12月20日到期,截至2017年9月,逾期金额2万元;2006年11月28日大同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发放1万5千元,2007年10月30日到期,截至2017年9月,逾期金额1万5千元。
人民银行征信表
经记者进一步了解发现,今年44岁的王守春一直是单身,而信用报告上标注为“已婚”状态,王守春说,“我去信用社看了底子,我的签字像是被模仿,不只是婚姻状态被改,连居住地址都是伪造的,我现住址是大同县许堡乡,贷款用的住址是大同县阁老山乡黄家洼村,所有的资料都不符合,也没有找过我身边的人出面做担保人,对方究竟是出示了什么证明就能冒名办理贷款?信用社怎么就这么轻易通过审核了?”
莫名其妙被贷款当事人
记者10月30日上午来到大同县农村信用社调查,一名叫吕峰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会尽快联系经办人,就此事做进一步调查。但究竟为什么信用社可以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发放贷款?真正的贷款人是谁?这背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真相?这笔贷款又去了哪里?王守春应该如何利用法律手段维权?银行又将作何解释?这一连串的问题目前还未能水落石出,记者将持续跟踪报道。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7-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