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因此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当前,促进社会公平,应着重解决好以下四个问题。
  一、确保公民公平参与的机会。目前最突出的问题实际上不是收入的不公平,而是机会的不平等,或者是由不平等导致的不公平。推进机会平等,在制度上保障人民平等竞争的权利,保证受教育机会、就业机会、社会保障方面的起点公平。
  二、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采取措施提高农民、农民工及城市普通工薪者的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彻底打破行业垄断,切实解决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三、完善社会体制的协调机制。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应着眼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扩大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加强教育和公共卫生体制的改革,确保财政的公共性并满足教育、公共卫生等有关方面的需求。
  四、引导干部群众树立科学的公平观。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发达这个实际出发,既尽力而为,大力促进社会公平;又量力而行,根据实际可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最终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