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清:乱谈女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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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对女权的理解比较简单,以为就是对女性在很多基本权利方面的伸张和尊重。后来发现,女权的问题并不是这么浅显的,有很多非常深入的甚至深刻的和需要深入甚至深刻的东西。
从最表面的基本权利说起,那什么是基本权利?在我们可以看到可以感到的男女不够平等的现象方面,比如工作职位,比如家庭义务方面,属于基本权利范畴,其实还有我们不引申、不深入就不容易看到感到的方面,比如着装,比如暴露身体,比如享受性欲,等等,是不是也是基本权利范畴呢?于是情况就开始变得复杂了。露多露少是自己的事情,但是露的本身是以他人特别是男性为受众的,露太多了,跟别人有没有关系?出了问题怎么办?那男人为什么可以露?如果男女性欲同步了,那么皆大欢喜,但是如果不同步呢?夫妻两个或者性伴侣两个人之间,只要看平时谁更不喜欢从而更少妥协就随谁所愿就行了,但是把它作为一种性别的社会义务拿讨论,那这里面的伦理问题、法律问题、甚至哲学问题就立即不简单了。
再深入一点,关于平等,是绝对平等,还是相对平等,是通过照顾达到男人心目中的平等,还是不要照顾,以均分男女的社会职责来求得等量的平等?说来让人不信,就这么小小的区分,就在女权主义里边,分出了好几个派别。
当然这些都是西方女权主义的发展情形。因为他们的社会已经比我们进步了很多了。他们富裕了,他们吃饱了,撑着了,所以开始找办法消化了,事情就复杂了。而我们不同,我们还刚刚吃饱,没有撑着,不急于消化,所以我们的问题比较简单,我们可以在认识和解决自己的问题的时候,最多抽空说别人几句风凉话儿,仅此而已,我们是决没有时间和精力去钻到西方人中间为他们的问题吵架的。
中国的女权问题,广义地说是比较简单的。概括起来我觉得就是两个方面:一是尊重,二是推动。
什么是尊重呢?就是尊重女性,首先从人格地位上尊重女性,然后才是从社会意义上讲求平等。为什么说从人格意义上呢?因为历史上男人们整体观念上是把女人当成物品、当成工具的。即使五四运动以来,甚至解放以后,在观念中有意无意的认为女性是物品是工具的人还是十分普遍的,顽固的,潜移默化的。所以说尊重女性要首先尊重她们的人格地位,尊重她们的人格地位先要消除男人(也包括女人,你信不信?)心中明藏和潜藏的“使用”的心态。然后才可以谈男女平等。
千百年来,中国女性的地位是很低的,受压迫的,很多基本权利是不被认可的。有人可能会举出吕后、武则天、慈禧的例子来否定,其实这些例子正好说明女性的没有地位。即使她们通过各种途径成为统治者,她们的生前身后也依然受到社会的歧视。在中国讲男女平等,首要的是维护女性的利益。如果女性的利益不能受到社会的保障,讲女性与男性的平等地位其实是句空话。女性的利益有社会的保障,女性的地位才可以有保障。女性有法定的女性利益,男女平等才有可能从男女的内心里得到肯定。说一句俗气也很客观的话,人和其他生物一样,都是趋利避害的。所以男女平等其实也不光是个男人女人一般高的问题,还有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的问题。
什么是推动呢?就是社会对维护女权运动的推动。推动的内容是很多很大的。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这种推动必须是女性自愿接受的。如果女性不愿意接受,或者尚不能接受,也不能一相情愿。在这方面,是有一些心急火燎,急于求成的人的。这些人的目的是什么就不必多说了,合情合理。没有功利的原因,谁会去费那劲推动社会进步呢!但是这种女权的伸张或者妇女的精神的全面解放是不能脱离女性自己的意愿的。否则就越俎代庖了。女性的解放与不解放是由她们的社会环境决定的。在她们的环境没有改变时,她们有权决定自己在伸张女权方面向前走多远。这也是女权的一个方面。
我们可以具体的说那一个女人精神、思想不解放,不放开,但我们不能指责全社会的女性不解放,不放开,因为那是全社会的事情,男性思想观念的进步和文明程度也是制约女权进步的重要因素,女性是不可能单独承担这种责任的。男人们也没有权力指责女性的不解放是因为一部分女性妨碍了其他部分,因为从整体的意义上说,那也是女性自己的事情,这个“一部分”也是女权的主体,还是女性对女权伸张多少的问题。
如果人们急功近利地要求女性按照男性的需求来伸张“自己的”女权,那么说到底,这还是源于一种对女性的“使用”心态,仍然背离了女权主义的初衷。这不还是被一直明藏或暗藏的男权统治观念么?相对于女权的进步,这种观念其实更落后,更腐朽。
唉!复杂的“女权”!
声明:这里的探讨完全是不针对个人的。谁要是说我谈女权问题是针对哪一个人的,那一定是把人和问题弄混了。就象妇科大夫可以被简称“大夫”,但不能被简称“妇科”一样,特别是男大夫。开玩笑的。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04-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