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垃圾处理厂污染金槽村5组全体村民 诉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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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垃圾处理厂污染金槽村5组全体村民
诉求书
一、从2010年11月5日四川新闻网 达州晚报记载公示显示宣汉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占地90多亩,从2017年“宣汉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竣工环保自主验收会前公示》显示占地93。95亩。2010年和2018年的占地面积应该是119。456 亩。在2010年对村民土地赔偿只按70余亩的面积进行赔偿。所有村民一直对2010年的征用土地有疑问,请上级领导调查给村民一个回复。据悉修建垃圾处理厂规划的一条乡道路没有修,借用我们自己村民集资修建的乡道路,约定的租金到今村民也没有拿到一分钱。
二、宣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修建时由政府在本组统一选址、统一规划按城市规划建设的要求,补偿自建在现在的污染源内的位置。于2016年同组上面的村民(以前的11队)500米以外的村民都全部拆迁安置完毕;对我们同组下面的全体村民(以前的10队)受到严重污染的不予拆迁安置。提前合法修建在离垃圾处理厂近的有不到200米的几户村民拆迁安置也视而不见!近日获悉2018年省环保厅对垃圾处理厂提出的整改意见公示栏里,公示的内容显示对居住在500米以内的村民已经全部拆迁安置完毕。这样的虚假公示不就是作假吗?图一)
三、从垃圾处理厂建厂到现在,对垃圾不处理、不填埋、污水处理到今全靠循环抽放通过土壤渗到地下或直接偷排的方式达到排放的目的。不定时的偷排(夜间排放居多)直接排放到小河沟,导致河沟里的鱼、虾全部被毒死。遇下大雨污水池坑里的水直接溢出,流到河沟 、水田、庄稼地里。两个偷排污水的排污口直到现在都在使用(见图二);每年对监查井的污水抽样监测都是安排工人提前清除井内污水,放入没有污染的干净水或垃圾处理厂內的干净水抽样检测。(见图二);这样的污染长达9年之久,村民的维权举报直到2017年下半年由达州市环保局现场抓住偷排污水事实,对垃圾处理厂的偷排做出了一次罚款14万余元的处罚(图二)
四、每天垃圾运输车在运输途中的垃圾滴漏造成二次污染。在历来反应苍蝇污染危害时,偶尔派人使用国家禁止的剧毒物品,用敌敌畏加鸣功加久净混合后用喷雾器进行喷杀(见图三)。药物和垃圾水通过地下渗漏液污染农作物、蔬菜、水果,村民直接食用这些蔬菜、农作物、水果,对每个人的健康危害不言而喻!垃圾处理厂附近的农作物、蔬菜、水果在集市上无法销售。2018年5月22日一家村民鱼塘里的鱼因为垃圾污水导致整个鱼塘的鱼全部死掉,5月23日带宣汉环保部门领导看了现场没有给任何答复(图三)
五、全体村民很多年来的饮用水是离垃圾处理厂露天堆码场直线距离大约200 300米的一个露天养鱼的堰塘渗漏出来没有经过任何消毒、过滤的水,请问这样的水你们敢饮用吗!连这样的水经常断水。(图四)
六、在没有任何相关部门的立项、批复或进行社会公示的情况下,安排建设局、环保局、国土局的工作人员进行污染区距离测定,对村民的居住房进行丈量,并多次口头承诺拆迁安置,这样的口头承诺拆迁安置使用的法律条款合法吗(见图五)
七、2018年4月份不提作社会公示公告,就以一次简单的听证会给村民提问,问全体村民对国家建设支不支持让村民举手表决,对所有村民的举手表决认定是全体村民同意临时用地的赔偿标准。于2018年4月5日在百分之九十几的村民都不知道合同内容情况下,就签定了《临时使用土地合同》,这样的做法是不是诱导、误导村民吗?没有办理临时使用土地的任何手续,就强行开挖土地,用挖来的泥土去掩埋近9年来一次都没有填埋过的垃圾,达到掩盖垃圾露天堆码的违规经营事实;于2018年5月16日垃圾处理厂派人将偷排的排污管道拆毁达到掩盖偷排的事实(图六)在各个路口架设监控,更有甚者是在居民居住的门前小河沟旁也架设监控,其用意何在?(图六);
九、终上所述我们全体村民的诉求如下:
1、因为污染造成我们地方村民无法在此生存,务必尽快解决好所有村民拆迁安置,落实好拆迁安置方案和赔偿标准。
2、对全体村民的身体做一个全面检查(我们地方近期已经有癌症病老人去世)
目前本组村民中年纪比较年轻的已经有癌症病变出现。
3、对垃圾处理厂运营至今期间内造成农作物、蔬菜、水果减产的经济赔偿。
4、对这次的违规临时使用土地予以纠正,按国家出台的对农村集体土地征管办法的赔偿条款执行。
十、本诉求是全体村民的共同心声,所有的诉求内容真实无虚假,全体村民也合法的在公开场合收集了很多真实的图片、视频录像、会议全程录音等证据。为了生存黄金槽村5组全体村民将合法维权进行到底!响应习 的号召“金山银山不如青山绿水”!
东乡镇黄金槽5组全体村民联名上书按印表决附图如下: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8-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