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秀芹,女:52岁,汉族。身份证号:210112196803092429
  住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浑河站乡前竞赛村3号。
  被申诉人: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岛管理委员会和行政执法局,和平区人民政府。
  被申诉人:沈阳市和平区浑河站乡政府,浑河站乡前竞赛村村委会。

  事实和理由:申诉人有祖辈留下来的唯一宅院一处,2000年本人承包土地5。61亩被村上私自改名卖给外地人,至今没有说法。位于沈阳市和平区浑河站乡前竞赛村3号,房面积38。5平方米。我宅基地有好几个面积,最后一次测量面积为436。2平方米。有房产登记证,以上事实说明,以上建设均为合法。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可是,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政府不像申诉人出示任何文件和审批手续,于2011年至2012年在申诉人不在家的情况下,强行拆除以上房屋和屋内所有物品被灭失,不给任何赔偿。
  之后,我不停像沈阳市和平区建设局、各级信访局及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政府申诉,要求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给予补偿和赔偿,物品赔偿,但至今未给补偿和赔偿。据此,像国家信访局提出申诉,请求调查以上事实,责成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岛管委会和平区行政执法局,和平区人民政府给予全面补偿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