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颁布《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从统筹全局的角度对我国法治社会建设进行战略部署。法治社会建设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支撑,更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坚实基础。法治社会建设涉及面具有广泛性和基础性,是体现党以人民为中心的真实写照。《纲要》的颁布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实现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就是其中的四根重要支柱,缺一不可。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其中,科学立法是前提,良法的出现为执法、司法和守法提供了明确规则,让政府和人民可以有正确的指引以进行活动。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分别是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要求,严格执法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和精神方面要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公正文明理性的执法。公正司法是对司法机关的基本要求,司法是正义的最后防线,也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不公则社会不稳,司法不公则法治不存。法院审判结果是人们对司法公正最直观的感受,不公的审判容易会形成社会性舆论,继而影响人们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度。全民守法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也是法治社会建设的突出要求,法治根系于人民大众对法律的遵守和信仰,只有人民都自觉培养法治精神、接受法制教育,人人都成为法律的遵守者甚至是信仰者,法治社会的建设才能如愿建成,为法治国家的建设务实基础。
  法治社会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是法治国家最鲜明的呈现。法治社会要求的是社会依法治理、社会成员人人崇尚法律和信仰法律、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社会秩序在法治下和谐稳定。社会是人与人关系的总和,因此社会的法治建设如何能够从人民的精气神以及行为上能明显看出。新冠疫情爆发后,全球一片恐慌,中国国内也不例外。大多数中国人民都听从指挥遵纪守法,但是仍有少数人利用疫情行进诈骗或是违法疫情防控的规定,给国家和社会造成负担。这种现象的形成一方面是某些人唯利是图、损人利己,另一方面则是对法律无敬畏之心。法治社会建设需要各个社会成员和组织的共同努力,每个个体都不应当放下,当人人守法信法成为一种习惯时,法治社会建设也就水到成渠。
  法治社会建设涉及到方方面面,法律又具有相对稳定性,因此法治社会建设不是一蹴而就,需要持续不断推进。在当前阶段,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可以从以下几点着重突破。
  首先,要创新构建全民参与的普法工作方法。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社会热点事件向来是人民大众关注的焦点,也是开展普法工作的重要场地。要善于运用“三微一端”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法,积极鼓励群众讨论参与普法,尤其是一些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如2020年的“孙文斌杀医案”、“湖北省嘉鱼县尹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典型个案能够快速广泛的进行社会性普法教育。要全面落实执法普法一体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普法的兴趣,让法治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
  其次,完善程序政府建设,即政府在行使权力时应当按照公正的程序采取公正的方法进行,具体表现为一切重大决策和行动必须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讨论、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政府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能够获得人民的认可,提高行政效率。反之随意将政策朝令夕改将会有损政府公信力,长此以往将会腐蚀法治社会的根基,为法治国家造成极大的负面效果。要严格要求政府以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加强对程序过程的监督,既不能不出现一言堂的情况,更不能出现互相推诿的情况,给广大人民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最后,建立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引导和支持人民理性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要引导各级机关领导干部正确看待群众信访,不能恐而避之。应当端正态度将信访视为与群众沟通传播正能量的重要渠道,积极回应群众的合理诉求。通过构建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多元解决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