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前妻以商谈孩子上学为理由喊到她家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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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十九日我被离婚近三年的前妻以商谈孩子上学为理由叫到家里。被前妻和前妻的后爸(和前妻母亲没领证)还有前妻的一个男性朋友。三人殴打。因为当时估计我家孩子我忍住没还口也没还手。后来报警。办案民警打电话给前妻询问前妻不承认打人。后开办案民警说喊前妻那个朋友来询问一下。如果他也不承认就没法办了。我想问下专业法律人士。我是受害者我不能作证自己被打吗。我挨打时给我朋友也都发了图片和信息。他们不能做辅证吗?我姨后来去他家他们当着我姨的面也承认打了我。这都不能算证据吗?我还有和前妻母亲的一段电话录音,基本可以证明是他们打的我。这都不能算证据吗?请懂法律的人士帮帮我吧。不能让打人者逍遥法外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9-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