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医院”无人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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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医院”无人敢管
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职工刘丽,因不从科主任车莉贪腐,车莉和院长焦成斌勾结,欲置刘丽于死地。刘丽聚精会神工作时,同事石瑞平在她办公室不锈钢窗缝中就能清楚地看清刘丽的工作位置,故意猛推不锈钢窗撞击刘丽头部,致重伤昏迷,颅底骨折,脑脊液鼻漏并发颅内感染,至今危及生命。有多家医院诊断证明书和病例佐证,而本院脑外科诊断只是“”头外伤后综合症”。地点就在医院,抢救极为方便,科主任车莉(已被撤职)院长焦成斌(当时主管工伤保卫),违反常理,不组织抢救,而是指使职工李淑梅等擦掉刘丽鼻子流出的血水,将昏迷不醒的刘丽拖至医院走廊的椅子上,摆成坐姿,制造并不严重的假象,隐瞒事实真相,用权利干预指使脑外科主任杨福义和廉晓宇隐瞒病情不予治疗(杨福义说这事早晚得弄清楚,廉晓宇多次说不理解,都当面电话请示焦成斌),刘丽在多家医院查出严重病情后,焦成斌等人继续隐瞒病情、阻碍治疗,明知刘丽病情严重,不治疗必然死亡,联合上级医院将马上开颅手术的刘丽撵出医院。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1。2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四周以上,及m)外伤性脑积水,必须手术治疗,是重伤二级,石瑞平等依法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光天化日,多人在场,有证人证言,公安局有证人笔录,公安局已查清事实,多处证据和疑点,多处符合立案条件,因调查出医院领导伪造现场等谋害行为,佳木斯公安局故意包庇涉案人员,拖延办案,违法违纪、弄虚作假、重伤不立案,不立案理由“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法下达没有文书号及违背事实的复议答复,达到无任何理由不立案,只能弄虚作假的地步。
另外根据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公通字【2017】12号),【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案(刑法第139条之一)】”应予立案追诉。受伤当天ct片与现在骨折位置一致,与受力点、受力方向一致,可证实目前伤情与受伤当天吻合。
这是有预谋、有组织、有实施的谋害案件,俨然形成一股黑恶势力,而公安局众所周知的错误无人纠正、查办,无人敢管。致使涉案人员逃脱法律制裁,刘丽眼看病情严重将会丧命得不到正常治疗,走投无路。向社会求助!向政府求助!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9-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