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专区】高校公费医疗导致的草菅人命!【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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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今天看了收到的传单 我都不相信我们的同济医院这么没良心 虽然一直就对这个破医院的医职人员的职业素质品德多少有点意见 现在我把这张传单原本的传上来 希望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件事
同济大学医院草菅学生命
我是同济大学学生全思渊的母亲。今天,我怀着万分悲痛和无比气愤地心情,向各位诉说我女儿的悲惨遭遇。我的女儿全思渊在20岁的花季年华猝然离世,这是学校医院个别极端不负责任的医生抢救措施不到位,工作严重渎职所造成的。我一定要讨个说法!
我的女儿是2003年考入同济大学文法学院中文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学生。两年多来,她在学习上成绩优异,在生活上刻苦勤勉。就在她离去的当天,被推荐为本专业本年度唯一的一名“三好学生”。女儿的离去,使我悲痛欲绝。直到今天,我人希望这只是一场噩梦。但残酷的现实摆在面前,而铸就残酷现实的人竟然是本该救死扶伤的同济大学医院的有关医生!这尤其让我难以接受!
在这里,我要替女儿对同济大学医院提出四大疑问!
一,急诊医生为何不按规定看病?正是由于个别医生的极端不负责任,导致延误了我女儿极其宝贵的最初抢救时间!
2005年10月8日上午7:30,按照同济大学医院的规定,我将生病的女儿护送到学校医院。当时,我看到女儿病情严重,怕耽误时间,希望速挂急诊,但挂号处不知为何仍不同意挂号,后在一位医生的帮助下,才勉强挂上了号。
我给付女儿到急诊室。见值班的严医生正与外人聊得起劲,便要求他快帮女儿看病,她却冷淡的回答“上班时间未到”。我一再申明自己挂的是急诊,严医生仍敷衍了事不愿看病。我没办法,只得搀女儿在走廊边痛苦万分的等待。稍时,女儿病情加重,嘴唇发紫,头冒冷汗,呼吸困难,我再扶女儿进急诊室,恳求严医生帮忙治疗,谁知她冷酷的回答:“8点还没到。”我急忙指着时钟哀求她已到8点,她却生气的回答:“你急什么?医生正在换衣服。”我与她商量:“那你向我把心电图做起来。”她说:“心电图也要8点开始做,”在我再三哀求下,这位严医生才叫另一位不当班的医生(后来了解)代为开了心电图检验单。
我母女二人艰难的到2楼去做心电图,由于来回的折腾,女儿实在撑不住了,倒在电梯前,出现了休克症状。事后,我才了解到,严医生是3点到8点的当班医生,女儿看急诊室,正是她的上班时间,但她却在为了自己能“按时下班”,不管病人的死活,把病人“推”给下一个接班医生。我认为,正是这位严医生的极端恶劣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是我们的女儿失去了最初宝贵的前期抢救时机。
二,医生为何对于急诊重症病人不按规定出具病危通知?导致医院没有一起足够重视,同时导致不懂医学的我盲目相信医院和医生,再次延误女儿的抢救时间!
做完心电图,我女儿艰难的回到急诊室。可这时,严医生已经无影无踪,而新到的医生对我女儿求诊这件事毫不知情!他三次为我女儿量血压都无法测出。此时,女儿已处于休克状态,生命极其危险。但该医生却说她担不起这个责任,要我女儿住院,并只开了250cc丹参处方。
在急诊中,现有严医生不负责任的“按时下班”,后有接班的男医生对已处于休克状态的重症病人既不抢救(原意是“担不起责任”!),也不发出病危通知书(不知道这要归咎于医生的素质不好,还是医院的管理混乱?)。这样的结果,导致没有引起医院的高度重视,没有及时采取抢救或者转院的紧急措施,更没有提醒家长引起高度重视!我女儿本来能够得救的又一次绝好机会就这样轻易丧失了!
三,两个多小时,对于一个重症病人的抢救时多么宝贵的时间啊!但8:00到10:20,我女儿在同济大学医院的治疗过程中,在病史中竟没有任何记录!医院对重症病人不予重视,未作重病抢救,难道不是渎职吗? 从急诊室出来,我女儿被扶进了住院部,一名护士问什么病。护送的人说是休克!护士却轻描淡写的说:“不要吓唬人。”最后我女儿总算被送进了监护室,医生护士为女儿做了检查。我告知他们血压已量不出,而且当时一阵阵发抖,提醒医生女儿心脏不好。但这也没能引起他们的重视,还是没把我女儿作为重症病人,始终不守护在她身边抢救,在病史中未作任何记录。在我女儿情况不见好转的情况下,医生却把我叫到外边告知,准备请新华医院的医生过来会诊,但费用必须自理,如同意就去联系。他们把钱看得比旧我女儿的命还重要!无奈和气愤中,我立即同意付费。在等候新华医院医生时,医院仍未采取人户抢救措施!
四,我女儿一个重症病人,在同济大学医院被耽误了6小时左右,医院难辞其咎。而出于对病人的负责和关心,在转院至新华医院时,学校医院难道就不应该派医生陪同前往,配合治疗吗?在新华医院需要重新检查,浪费我女儿最后一点宝贵的时间!
新华医院的医生来后,护士依然无法测出我女儿的血压,也抽不出血。此时医生告知:“心脏不是主要毛病,但查不出病因。”过了一会儿,又说:“怀疑是感染性休克或夹层动脉瘤,由于医院设备较差,无法进一步检查,建议转到新华医院。”而此时距我女儿来医院已经有6小时左右!而就是在这样危急的时刻,医生还是没有告诉我女儿已处于病危状态!
而当救护车来接病人时,学校医院只交出一份简单的病史记录,也没有派医生配送或者向新华医院介绍病情以利抢救。于是我女儿最后一丝得救的希望就这样破灭了!
等救护车赶到新华医院,新华医院的医生就埋怨我们将病人送来的太晚了!指责学校医院为什么不派医生护送。他们马上组织力量全力进行抢救,并立即开出来病危通知书。虽然抢救时间不长,但我们仍能明显的感觉到,两家医院对待病人的态度是如此的截然不同!
最后,终因延误时间实在太长,抢救无效,我女儿20岁的年轻生命就这样在当天16:20离我们而去。他没有留下一句遗言。只留下怨恨的一眼,其中的悲痛与愤恨,难以言表!
我在24日、25日两次与学校医院院长候仲球对话。候院长对我们上诉4点疑问承认学校医院确实存在过错。我们认为,我女儿的猝然离去,正是由于同济大学疏于对学校医院的管理,才造成医院管理混乱,有章不循,毫无责任感!才造成我女儿在学校医院内未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延误了至关重要的抢救时间,导致了在校学生的非正常死亡事件!
为此我进一步咨询了律师和医学界人士,被咨询者一致认为,同济大学医院在救治重症病人的时候,个别医生极端不负责,操作流程存在不规范、严重失职。于医德而言,学校医院没有尽到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的责任;对于医术而言,没有做到规范甚至起码的救治措施。对此,我一定要讨个说法。
为了对女儿和长辈有个交代,更为了让同济大学就读的4万学子有良好的医疗保障环境,我想同济大学领导验证提出以下要求。
一、学校必须严肃处理此次在校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追查学校医院的相关责任,对有关责任人严肃查处,加强医院内部制度管理,吸取此次悲剧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严防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
二、学校必须责成学校医院领导因此事对学生家长造成的痛苦登门赔礼道歉;
三、学校和校医院及严医生等必须为因既不负责,多次延误抢救时间,导致我女儿不幸死亡而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学生家长因失去女儿所造成的难以磨灭的伤痛承担相应的赔偿。
希望各位同学与朋友共同呼吁,引起同济大学校方和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绝不让悲剧重演。谢谢各位!
全思渊家长:何夏珍
以上就是这张传单的全文 姑且略去文中的个人感情成分 但却是事实发生!
我以及我的好几位同学也曾在同济医院就诊过 都不同程度的感受到了那里医职人员的恶劣态度
都不知道那些人到底在横些什么!正是这些丧失医德的人员玷污了医生的天使形象!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05-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