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4铜鼓县森林公安局长李金叶以李聚才包庇隐瞒群生林场犯罪证据的举报
文章目录
实名举报江西省铜鼓县森林公安包庇隐瞒群生林场犯罪证据
本人黄堂林铜鼓县温泉镇新开村义务护林员,(身份证号:362233197502190515,联系电话:13879590967),系铜鼓县温泉镇新开村龙港组村民。
向你们实名举报:中央政法委书记、江西省林业公安厅、江西省政法委、宜春市林业局长、宜春市政法委你们好:因铜鼓县群生林场(以下简称群生林场)过分追求经济利益,不顾生态环境,滥伐林木造成本人山林损坏11亩多,并砍伐、毁坏有“国宝”之称的国家一级保护珍稀植物红豆杉由铜鼓森林公安刑警大队现场勘察65棵,没有立案处理,现将群生林场非法经营、滥伐林木、毁坏国家珍稀植物、破坏生态环境的有关违法事实情况向领导反映如下,请领导责成相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
一、群生林场非法经营情况
铜鼓县群生林场位于铜鼓县温泉镇新开村,于2006年设立,建设林场租用了温泉镇村民的山林,其中租有新开村山林47000多亩。一半租赁山林费是25元亩,一半山林是300元亩一次性付清。该林场自建设以来,一直与当地村民关系紧张,经常发生冲突。该林场在经营过程中,并没有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指标砍伐林木,以造林为借口,经常大面积“剃头”式砍光一整片山林的树木,造成水土流失严重,很多地方一下雨就造成山体塌方、滑坡。
二、群生林场滥伐林木数量
仅2016年1月至3月份,在没有林业部门审批计划采伐指标的情况下,该林场未经林业部门批准就滥伐林木,其中有部分是国家公益林杉木就达180余立方米,铜鼓县森林公安现场检量51。8立方米、其余请人偷偷运走。在人民法院判决缓刑3年监外执行。铜鼓县的村民砍伐3立方米就判决3年实刑,这就我们铜鼓县的好法官啊。。。。
三、群生林场毁坏“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豆杉”
群生林场在温泉镇新开村山林中以修建短途公路为名,砍伐有“国宝”之称的国家一级保护珍稀植物红豆杉11棵,有宜春市森林资源勘查队出具的鉴定报告可以证明;以造林为借口,炼山烧死红豆杉66棵铜鼓森林公安调查未做鉴定,没有立案。群生林场的行为,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保护法》第四十条,构成了刑事犯罪,应追究其法人的刑事责任。为此,我已向铜鼓县森林公安局实名举报,当地森林公安机关也派人去现场进行了踏勘。群生林场滥伐林木的行为,事实清楚,铁证如山,铜鼓县森林工安以检察院退回证据不足补通真擦为于不了了知,不予追究法律责任。老百姓砍伐一棵红豆杉判决3年实刑,而且森林公安是如何保护群生林场的犯罪证据。这就是《立法为公,执法为民》、《我看是在他们眼里是这样的、立法是为了钱、执法是为自己口袋满满是钱》铜鼓县森林公安如何保护铜鼓县的青山绿水的。
四、群生林场非法损坏占用林地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占用林地修路。经铜鼓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监测站第一次测量,在群生林场丈量了3条路,出具了群生林场非法占用林地31。8亩的鉴定报告,第二次监测鉴定63。36亩,群生林场总计非法占用林地95。16亩,其中占用我个人山林11亩多。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森林公安立了案,大围山派出所李所长以种种理由帮助群生林场摆脱了成10多亩。铜鼓县法院判决不于追究群生林场法人的刑事责任、还给一个免易起诉的决定、铜鼓县法院刑事庭是如何审判的、国家的法律的尊严又何在啊?铜鼓县纪委又如何监督的呢?铜鼓县县委书记罗光荣又是如何做他的保护伞的呢?到现在群生林场法人还是逍遥法外。
五、当前森林公安的处理进展情况
针对群生林场的违法行为,我多次向县森林公安进行了举报反映,对群生林场的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迟迟不处理,隐瞒、包庇,不追究刑事责任。森林公安局领导,对群生林场的违法行为存在隐瞒、包庇情况,是严重的渎职行为、真是有案不立、立案不查的地部。
为保护铜鼓的绿色生态环境,维护我本人的合法权益,2016年1月6日,我向森林公安实名举报群生林场的违法行为,但森林公安部门不予回复,迟迟不立案调查。在我多次向网络上举报、微信等媒体曝光的情况下真是有案不立、立案不查。宜春市林业局派人赴铜鼓调查了此事,县森林公安才着手调查。但是森林公安执法不严、避重就轻,仅仅只抓了两个人,一个人是群生林场管生产的副厂长关了一个星期不到,就被职保候审了,第二个是打工的开挖机的师傅,也被取保候审,而群生林场负责人、法人代表刘建中却没事,仍然在逍遥法外、还在打击恐吓举报人。没有群生林场负责人的指使和默认,一个打工的挖机师傅难道敢滥砍滥伐,非法占用林地,破坏珍稀植物红豆杉?难道说群生林场违法犯罪的行为要由一个临时工来承担?为什么到今天2019年7月5日才给我一个不合理的回复呢?
我村十多名义务护林员为了保护铜鼓温泉镇新开村的青山绿水,为了保护铜鼓的绿色生态环境,为了子孙后代的长久利益,同时也为了维护我个人的权益,为了打击毁坏森林、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领导们 :责成铜鼓森林公安严格依法依规对群生林场法人代表刘建中的渎职、间接犯罪行为进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名举报人:江西省铜鼓县温泉镇新开村义务护林员 黄堂林
联系电话:13879590967
2018年6月22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9-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