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9日上午10许,一行大约有50人左右自称菏泽市牡丹区都司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在没有出具任何工作证件、执法证件和相关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强行拆除我位于菏泽市牡丹区都司镇孔楼村南安兴河河滩地上的高密度泥鳅精养鱼塘基地(营业执照名称为:菏泽市牡丹区欣伟特种养殖中心)见上传图片。其中带队人员有一名自称都司镇武装部部长叫武强和一名副镇长。这名副镇长态度蛮横,话语恶劣。我们想用手机拍摄现场保留证据,可是这位自称副镇长的人员下令抢夺我们的手机。我们及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拨打2次电话派出所也没有出警,非法扣留我们的手机长达4个小时,期间我们多次曾多次索要。归还我们的手机,被这位副镇长恢复了出厂设置,导致我们很多资料丢失。5月9日至今我多次拨打12345市长热线,期间12345市长热线工作人员给其回复的是都司镇政府给我下达过正式的原件《限期整改通知书》(见上传图片)。我申请向12345市长热线查看原件,被其拒绝。我承认下过,给我的是复印件,并且落款为都司镇建设委员会。我不明白是镇建设委员会,能管理河道?都司镇政府只告诉我,我的鱼塘为违法建设。我想知道我违反的是那条法律法规,可所为的镇政府人员告知我,我说你违法,你就违法。
  即便是我违法了,可我连违反的那条法律法规都不知道,我租用村民的河滩地,签了承包合同,我办理的营业执照。可就在这种情况下给我暴力强拆。都司镇政府违反法律规定,只是给出具一张复印的,落款为都司镇建设委员会的《限期整改通知书》。
  我现在怀疑这到底是都司镇政府行为还是个人行为。我6月份在信访部门提供材料。7月份收到都司镇政府给我出具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见上传图片)我不同意诉求。
  一、我们与2018年5月份开始施工建设,同年7月份办理的营业执照至2019年4月期间,没有一个行政部门找过我们。
  二、武强口头告知我们是违章建筑,具体没有告知违反的那条法律法规。给我一张复印的《限期整改通知书》落款为都司镇建设委员会,我想问建设委员会能管理河道?他们没有回复我。我当时签字时就质疑这个问题,武强部长告知我可以那这张通知书去复议。但是复印件没有法律效力。我告知武强部长,如果是养殖基地属违章建筑,请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按流程给我拆除,我才同意拆除。问都司政府为什么给我出具复印的《限期整改通知书》?为什么不是原件?如果养殖基地属违章建筑,为什么不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按流程给我拆除?
  三、2019年5月9日拆除我养殖基地当天,开私家车来了50余人,没有一个人向往出具执法证件和工作证件,强行让我们离开现场,我要求他们出具证件和相关文书,他们没有。我有强行拆除现场的录音。都司镇政府怎么讲是征求我的同意?难道我不同意拆除,都司镇政府就不拆除了吗?
  四、2019年6月5日,我与武强面谈,他告知我,都司镇政府没有执法权,(我同样有录音证据)我想问都司镇政府,既然没有执法权,为什么强拆我的养殖基地?
  五、我明明是在河滩地上养殖,怎么就成了河道养殖
  如果我是违章建筑,为什么只给我拆除一半的池塘?为什么不全部拆除?拆除为什么不按法律法规执行?
  六、为什么处理期间都司镇政府不让我提供证据?只单方面调查。
  我们的养殖基地就这样被不明不白的拆除了,给我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经济损失,我们该怎么办?我们相信政府,可是为什么都司镇政府一次次的伤我们的心,他们视法律而不为吗?我们创业不容易。现在是法治社会,都司镇政府的这种行为我们能怎么认为?我们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