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清原县一企业3年多未办成土地证 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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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出台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宗旨是通过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2018年3月31日,辽宁省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省委书记陈求发高度重视并讲话,以坚定的决心切实解决辽宁省“办事难”的问题。但是,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以下简称清原县)政府没有按照辽宁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为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企业“办事难”难于上青天!清原满族自治县椿焕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椿焕公司)的土地被县国土局审批成负48。8平方米,开创全国审批之“奇迹”,致使椿焕公司1730。74平方米的房产不能正常办理土地使用证,该房产至今悬在空气中已12年,这在中国土地审批记录上开创“负数第一”!
椿焕公司是2006年9月原清原县印刷厂(国有企业)转制后的股份制企业,转制时县印刷厂在银行贷款没有偿还,土地处于抵押状态【清国抵(98)字第164号】企业资产无法上市拍卖,县政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印刷厂实行企业内部转制,在转制资产评估中对县印刷厂房产项下的土地一并进行了评估。作为转制资产,转制后的企业椿焕公司承接了原印刷厂的债权债务。2012年椿焕公司将银行贷款还清,2014年公司进行股权重组,理顺房产证照和土地证照时,发现椿焕公司的土地使用证根本无法办理,企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早已进入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设计的陷阱中!
一、县国土资源局(原国土局)的陷阱:
原印刷厂的土地使用证面积为2496平方米,1994年1月24日经国土局批准,将其中175。8平方米转让给白某某;而后在2000年8月21日,原国土局又以清土字(2000)第113号《关于出让土地的批复》转让给清原县某开发公司2369平方米,合计转让面积2544。8平方米,其转让出的用地面积2544平方米大于县印刷厂土地证所登记的2496平方米,印刷厂的土地变成负48。8平方米。2006年企业转制时原印刷厂已经没有土地,转制后的椿焕公司不可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应建在土地上,然而椿焕公司1730。74平方米的房产却悬在空气中已近12年。国土局在印刷厂土地已经是负48。8平方米的基础上,又重复审批印刷厂的土地给孙某某,并将室外的公用设施下水井也批给孙某某,孙某某将公用设施盖在他的门市房中,由此造成印刷厂的房屋山墙被占用,房屋被连体无法进行维修和改造,国土局将土地批成负数把椿焕公司扔进陷阱中。
二、清原县城乡建设局的陷阱
县城建局在没有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和原印刷厂及椿焕公司不知情的前提下,分别于2001年和2008年擅自将孙某某的两处搭在原印刷厂山墙上的违章建筑审批成合法建筑,并发放房屋产权证,产权证号为017165号和039567号(孙某某的产权证032178号于2006年8月7日被县城建局依法撤销,2008年1月24 日县城建局又暗箱操作从新为孙某某办理039567号产权证),撤销的产权证又重新办理,可见城建部门的权利之大,又给企业设计了陷阱!
三、清原县经济和服务业局(原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陷阱
县印刷厂已经没有土地,根本不符合企业转制要求,但县经济和服务业局弄虚作假,仍按企业原有土地面积2496平方米作价评估,高评企业资产价值,欺骗企业职工,以达到多收转制成本的目的。印刷厂早已被“蚕食”而企业根本不知道。县经济局早已知道,在资产评估报告中被评估的土地面积是“零”,土地评估价值15万元,企业直接掉入他们早已设计好的陷阱中。
清原县经济局答复称:“转制时县印刷厂所持的土地使用证登记的用地面积为2496平方米,转让给白某某175。8平方米,转让给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369平方米,合计转让出面积2544。8平方米,从原2496平方米变成 48。8平方米是事实,其转让出的总面积大于原县印刷厂土地使用证所登记的用地面积。导致椿焕公司变更土地使用权登记不能实现的责任不在我局。因此,我局在椿焕公司申变更土地使用权问题上不应该承担任何义务。应由导致椿焕公司不能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责任部门,承担椿焕公司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责任和义务。”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清原县根本没有约束力,县政府对椿焕公司的历史遗留问题已经调查的很清楚,但就是有错不纠、推诿扯皮、慢作为、不作为! 企业法人张志伟无奈于2017年5月25日,在辽宁省民心网上投诉,张志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民心网于7月15日将案件办结了,而企业至今没有办下来土地使用证。作为辽宁省委、省政府的投诉平台,是谁给擅自结案了?张志伟百思不得其解郁闷极致,又于7月18日将该案件投诉到辽宁省营商环境监督管理局,辽宁省营商局立案督办,抚顺市政府主要领导还专门召开会议协调解决,但清原县政府欺下瞒上就是顶着不办。
目前,椿焕公司只剩下楼基座600多平方米左右的面积,与政府2496平方米的面积相差甚远。该房产的主体应该由四面墙构成,而清原县经济局2006年转制时该房产却只有三面墙。对于违章建筑的审批,县城建局以红头文件答复“张志伟没有任何理由提出房屋审批问题”,“城建局对两处房产的审批是按照程序依法依规予以办理,不存在违规审批问题”。两处房屋明显存在错误审批问题,但县城建局却极不负责任做出了这样的答复,意在将企业逼上维权诉讼之路!
企业土地被批成负数、房屋变成三面墙、土地面积减少等问题得不到解决。椿焕公司无数次向清原县政府反映上述问题,3年多的时间企业奔波于清原县国土局、城建局、经济局、县政府之间,并反映至辽宁省政府民心网(受理编号为840787、结案编号2093737、受理编号2068863 )、清原县信访局、抚顺市信访局、辽宁省信访局、国家信访局、抚顺市12345热线等,但问题仍未解决。清原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新官不理旧账”、“懒政怠政”等行为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合法利益,让国家政策空转,与省、市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精神背道而驰,失信于民!企业“办事难”难于上青天!
清原满族自治县椿焕印刷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6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9-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