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延寿县法院27年执行未果,原审法官称判决书是假的!
  来源:本站 录入者:赵娜 发布日期:2018 12 25
  【字号 大 中 小】  【关闭】


  人民新闻通讯社讯:(洪 泰 胡万春)哈尔滨市延寿县中和镇中和村村民李世泽因拖欠货款纠纷一案,在哈尔滨市延寿县人民法院历经了27年“抗战”、九九八十一难,不但案件未得到执行,且被法官告知判决书是假的,致使受害人李世泽义愤填膺、欲哭无泪。
  受害人李世泽与被告高艳珍、刘国华拖欠货款纠纷一案,哈尔滨市延寿县人民法院于1994年6月3日做出(1991)延法民加字第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高艳珍给付受害人李世泽拖欠大米款9825元;被告刘国华给付受害人李世泽拖欠大米款2825元。利息合计17。500。00元,由被告高艳珍承担12。762。36元;被告刘国华承担3738。34元,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判决生效后,被告高艳珍、刘国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受害人李判决生效后,被告高艳珍、刘国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受害人李世泽再次交纳申请执行费,申请延寿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延寿县人民法院于1996年至1997年两次执行被告高艳珍人民币2000元;被告刘国华由其亲侄子(延寿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刘继民庭长)给付3000元,余下款项至今未果。李世泽老人说:“我种地一年收获两车大米都卖给她们了,当时的大米五毛多钱一斤,我历经27年诉讼之路,不但钱没要回来,花的费用比大米还贵多了!最令我死不瞑目的是,在长达20多年里,我每年都找法院,他们就是让我今天等明天等。今年又强迫我提供被告高艳珍的身份信息及申请书,我费尽周折将身份信息及申请书交给他们后,我再次请求他们执行时,又告诉我这案件还是不能执行,说判决书错了,将高艳珍写成了高“延”珍,让我必须找原审法官更正。我向原审法官孙景春求助,可是孙法官的一席话顿时将我惊吓瘫软在地。他说:你这份判决书是假的,微机里没有这个案号,我没有办法,你找院长吧!”
  记者为了查清事实真相,于2018年12月10日,跟随受害人李世泽来到延寿县人民法院找到原审法官孙景春了解情况,他说:“李世泽多次找我,但这件事我没有办法,因为这份判决书并不是我做出的,是假的,我们微机里根本就查不到这个案号,并且审判卷宗里也没有这份判决书。如果,这份判决书是真实的、是我做出的,我可以帮李世泽裁定补正,所以你们还是找院里吧!”记者随即拨通了该院政工科冯科长电话说明来意,冯科长下楼接待记者后表示:“此事件比较复杂及严重,我即向院长汇报,认真调查核实,在一两天内由院方新闻发言人向记者及受害人做出正面答复”。
  2018年12月12日,记者在延寿县人民法院等待第三天时,院方新闻发言人与记者及受害人见面。关于受害人李世泽在法院申请立案27年未执行,判决书是真是假的,受害人权益如何保护及违法违纪人员追责等问题,院方新闻发言人做出正面答复:“李世泽于1991年因拖欠大米货款纠纷在法院诉讼立案,法院1994年做出(1991)延法民加字第31号民事判决书,李世泽1995年在法院立案申请执行。1996年至1997年两次执行回款2000元,此案件已终结状态。执行依据的判决书是真实的,孙景春法官说假的是错误、是不负责任的;我们工作人员确实工作不认真,误将高艳珍写成了高“延”珍,无法查到被执行人身份信息,致使案件20多年未执行,我对此深感抱歉;我们将立即纠正错误,立即恢复执行,关于最佳执行期限已过,如何保证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及违法违纪责任人追责等问题,近日与记者随时保持沟通回应。”
  截至记者发稿时,哈尔滨市延寿县人民法院关于如何保证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以及如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等问题,至今并未做出任何正面回应。
  打官司难,打赢官司执行更难,由于种种原因一部分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后很难打官司难,打赢官司执行更难,由于种种原因一部分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后很难及时得到执行。人民法院上访的案件中,涉及执行案件的比例大幅提高,而法院却是造成执行难的第一责任人,多年来倍受社会各界特别是案件当事人的指责。因此,执行难越来越引起全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究竟何为执行难,是指由于法院工作人员的内在因素、执行环境的外在干预、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以及法律素质等综合因素所造成的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的阻力。本案而言,受害人历经了27年诉讼之路,饱受了非人的痛苦与折磨,耗尽了毕生全部的心血与汗水;手捧着人民法院做出的神圣判决书,不但拿不回钱,且花去诉讼费、申请执行费、误工费、吃饭住宿及交通等庞大的费用。而延寿县法院执行法官与审判法官阳奉阴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相互推诿不作为,并趾高气扬称与自己无关,将受害人的合理诉求拒之门外。人生能有几个27年?李世泽老人现已满头白发,贫病交迫、食不果腹,欲哭无泪,此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行政腐败腐蚀的是一滴水,司法腐败腐蚀的是一支河流。惩治司法腐败势在必行。为了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维护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严厉打击官商勾结经济、情妇经济,恳请上级人民法院及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对此重大民生、社会影响极大的恶性事件给予高度重视,速派调查组立案调查,严厉惩处有关责任人,严厉打击“司法白条”的罪魁祸首,从根本上消灭“司法白条”,速还受害人李世泽老人及全社会公平与正义!
  关于此事件的进展,人民新闻通讯社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