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不服收容教育向莆田市公安局
  提起行政复议逆天当即获释
  2019年6月17日,莆田市秀屿区一男子谭某在荔城区某足浴店陪朋友喝茶时与另外10人悉被当地警方带走。因谭某自认一次违法经历,先后被处以治安拘留10日和收容教育1年。笔者力主申请行政复议,指导家属于8月19日向莆田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提交材料。9月27日该支队提供了一份撤回行政复议模板要求家属配合,9月28日黄石派出所主管该案副所长及两名办案人员一再要求家属按模板先行撤回行政复议,均遭到拒绝。9月30日,荔城分局先变更该具体行政行为为6个月,并根据市收容教育所报送材料启动提前解除手续。10月1日,谭某重获自由。
  本案与黄海波案情节雷同,为何却能逆天在行政复议阶段当即获释,而无需提起行政诉讼?其中维权传奇经历,有待下回分解。

  
  图1 荔城区黄石派出所

  
  图2 莆田市公安局

  
  图3 莆田市收容教育所

  
  图4 2019。6。28,莆公荔(黄石)收教字【2019】00004号《收容教育决定书》

  
  图5 2019。8。20,莆公复受字(2019)00051号《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

  
  图6 2019。9。27,市局法制支队提供的《撤销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

  
  图7 2019。9。30,莆公荔(黄石)收教字【2019】00009号《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决定书》

  
  图8 2019。10。1,莆公(收教)解教证字【2019】第102号《解除收容教育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