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这个平安落地的贪官该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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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级领导暨广大网民:
我叫杨炳贵,1963年生,汉族,身份证号2202211963041230052,联系电话是13689860499,本人职业是吉林市一名普通教师。在此我实名举报原吉林市龙潭区房产处处长刘继鹏行贿受贿索贿等事,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此人及时进行调查,请广大网民对此事进行关注,不能让这个多次扬言随时去外国的贪官继续逍遥法外。
被举报人刘继鹏,男,1955年8月20日出生,现住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江畔御园2号楼。刘继鹏从1997年至2004年历任吉林市龙潭区房产经营管理处副处长、处长。2004年至2005年,任龙潭区房产经营处改制后的吉林鑫源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2008年离职。被举报人刘继鹏在任国家公务员期间利用职权大肆行贿受贿索贿,非法大量获取经济利益,其主要违法犯罪事实如下:
1、1998年3月份他将位于吉林市龙潭区南宁街交汇处约1000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以合作建房的名义让吉林富华房地产用于商品房开发,并将50万元公款送给该公司作为开发建设资金,事后,富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送给刘继鹏房产一套,房屋位于吉林市船营区临江街永红小区8号楼,建筑面积130平方米。
2、2005年,吉林市鑫基业房地产公司法人杨炳文开发吉林市昌邑区江畔御园房地产项目,经刘继鹏协调,杨炳文借用王某某开办的富华房地产公司资质开发江畔御园项目。2005年底,江畔御园工程快结束时,被举报人刘继鹏跟杨炳文说富华房地产公司要100万管理费,因杨炳文正着急给开发的江畔御园房屋的业主办理产权证,必须有富华房地产公司的签章才能办理,2006年1月份左右,给了刘继鹏100万元,由杨炳文的会计刘春杰和刘继鹏一起到银行取出100万元现金,交给刘继鹏。后杨炳文了解到,刘继鹏并没有把这笔钱支付给王某某,刘继鹏作为政府官员,竟做出了以他人名义非法索取巨额金钱的龌龊事。2005年底,刘继鹏又向杨炳文提出他有职务便利,跟办手续的人熟悉,为杨炳文开发江畔御园提供了方便,要向杨炳文索要一套房子。杨只得将270平方米左右的江畔御园2号楼1 101室送给刘继鹏。
3、2004年,身为公务员的刘继鹏把小儿子送到新西兰留学,每年花费近二十万元,刘继鹏作为当时年薪不足三万元的国家工作人员,他怎么支撑起来的这个不菲费用,后刘继鹏又花费巨资让自己的妻子和儿子全家移居加拿大生活,请问刘继鹏这些钱是哪里来的?刘继鹏至今夸口,说自己也可以随时移民加拿大,到时候谁都管不住他。
关于刘继鹏行贿受贿索贿的事情,我已经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不知为何至今无果,不得已,本人只能通过网络公开举报。另外刘继鹏还涉及别的贪污腐败案件,因证据正在收集中,以后我会逐渐向大家汇报。以上就是本人实名举报的关于国家公务人员刘继鹏行贿受贿索贿的全部内容,本人可以保证举报内容的真实性,上述内容如有失实,本人愿付相关法律责任。
举报人:杨炳贵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9-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