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材料
  尊敬的中央纪检委、国家信访局领导:
  您好,我叫刘培芝,男,64岁,农民,身份证号:411081195205052575,手机:13782239194,居住在河南省许昌地区禹州市无梁镇祁王一组,是祁王一组的新任组长,请你们在百忙中抽空看看我给您的举报材料。我代表河南省许昌地区禹州市无梁镇祁王一组广大村民群众向您反映我们祁王村委会支部书记时永军利用职权,一手遮天违法乱纪的事,反映镇党委副书记吴胜军充当村书记时永军的黑后台,保护伞,把党中央习 的话当耳旁风,顶风违纪。
  l、原我村组组长时文义违犯土地法,私自把本组优质良田可耕地给支部书记时永军,在机耕地建筑辣片厂,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实属违法行为。
  2、祁王村支部书记时永军在103省道占我村一组耕地,建筑二十四间门面房,私自占用,没有给群众一个说法。
  3、支部书记时永军于2015年农历4月21日开始在我组机耕地上打井,并与我组签订一份协议书,说的是管我们吃水,井归我组管理,我们组可有优惠条件等等。可是井打好了,时永军却不按协议履行,太伤群众的心,群众要求按协议执行。
  4、村支部书记时永军故意破坏国家国防工程建设,大量盗窃国防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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