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广东深圳社区公职人员侵占公私财产威胁当事人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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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公职人员陈某培利用职权胡作非为横行霸道侵占威胁集结社会闲杂人员各种手段,索要和勒索,并暴力将我拖出办公室,押着示众,朗朗乾坤私设法庭、豢养打手,严重侵犯了的我合法权益!
我叫王兴建(电话:13640952978)。是来自四川渠县人,是在深圳三十年的一名打工仔。我在2014年12月31日注册成立俊凯物业公司,占公司总股份的50,并通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并签订了分工协议,分工协议要求我任俊凯物业公司总经理,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责、权、利;俊凯物业公司2015年5月1日、2016年6月1日分两次,依法承包了新田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凤城花园一期、二期、三期、凤凰世纪小区物业管理;承包前陈某培用我在其辖区有旅馆、二手出租房为要挟,利用股份合作公司董事、合同的甲方全权代表的权力,多次提出无理要求:不出一分钱,不管理一天就是要得股分红,并顺利地将其妻邓某媛亲姑姑邓某花纳入俊凯物业公司发起人;承包物业管理后又没完没了地索取,稍不满足又用被害人在其辖区开旅馆、经营二手出租房为要挟,被害人一家不知何时是个头;受害人真是进退两难,陈某培长期赤赤裸裸的口头禅是:什么…什么…你做不了或做不好、你就什么都不需要做了……及得罪了陈某培,不满足其私欲,在他所管辖区你什么都做不了。下面将《深圳俊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第一页、第二页、《股东在公司的管理及职能分工协议》、《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公示于后:王兴建占股50
以上说明:俊凯物业的事务与陈某培本不应有任何关系,可陈某培就是嚣张跋扈习惯了,加上手中又有权力,又是物业公司管理合同的甲方的董事,黑白通吃;竟全然不顾《公司法》和我公司的管理制度,把党纪国法不当回事;千般苦、万般无奈。现我只能将知道的实际情况,举报陈某培违纪犯罪事实如下;
1、陈某培利用职权涉嫌经济犯罪,非法所得共计人民币838。952361万元;长期非法把持俊凯物业公司印章、银行资料,严重干涉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以达到侵占目的。破坏俊凯物业公司财务制度,伙同公司出纳员邹梦洁侵占公司现金272。88万元;家属吃“空饷”16。58597万元。陈某培以开白条、报假账、巧立明目等手段敲诈勒索王兴建个人和俊凯物业公司399。486391万元;陈某培严重违背纪律,作为社区公职人员、股份合作公司董事将集体项目随意授受给亲戚,继而又非法过继给自己;严重违背公司法或俊凯物业公司的章程,不经政府备案、非法变动和提高股权,非法占有俊凯物业公司股份65%。村霸陈某培将国有固定资产辖区凤塘大道31号整栋商住楼,个人出租获利(侵吞国有资产)150万元。
2、2018年7月7日陈某培唆使不明份人员到我家门口,喊我开门,扬言见一次打一次,我隔着门喊报警了,对方才怏怏离去。陈某培唆使人威胁、恐吓受害人,外地人没有任何背景,无依无靠,受害人妻子感到很恐惧,严重威胁到了我的生命安全!2018年9月17日上午9时许,丧心病狂的陈某培唆使涉黑人员文某东、亲戚邓某带着一群穿着保安制服的不明身份人员,强行将受害人拖出办公室,并押着示众;郎朗乾坤,党员干部私设法庭、豢养打手。2018年9月18日,陈某培亲戚邓某、妻弟邹某洁等霸占公司后,挡住摄像头拿走公司文件、抢走我私人现金约6万、烟酒约一万;2018年6月12日至6月7日这段时间,陈某培三次唆使不明身份人员在新设立的立新湖水库公园人行道上,收掉受害人夫妇手机,强行将受害人压在地上,扬言:是不是不想活了,再去上告就弄死你,其中一次还拔出了匕首,由于公园刚开放,没有摄像头,光天化日之下侵害他人人生安全。
在法治社会里,所以我希望上级单位领导能够依法彻查对侵占 威胁 恐吓他人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不要让为非作歹者继续逍遥法外。并根据相关损失赔偿我,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和权益! 暴力将占俊凯物业公司50大股东总经理王兴建拖出办公室图片如下: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9-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