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十大奇案”出藤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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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十大奇案”出藤桥镇
温州第一大奇案:
北方天路,南方有天河,北方有天路是国家的奇迹,南方有天河是温州市藤桥镇的耻辱。
温州市藤桥镇到瓯江口长13公里,宽35米的天河(化名),于2001年开始动工,长达19年以来,国家共财政拨款十多亿的工程建设款项,长达19年以来,工程项目仅进展完成三公里的天河(化名),可想而知,藤桥镇人民政府和鹿城区人民政府呕心沥血、耗资国家财政拨款十多亿的工程建设还剩10公里的天河(化名),还需要多少年才能竣工,国家还需要多少财政拨款才能完成该天河(化名)工程项目。古代有万里长城及京杭运大河,该雄伟壮观的伟大工程,也无用时19年的先例!试问:是政府主管领导的失职,还是资金的贪污。。。。。。。???。
温州第二大奇案:
建造天河(化名)工程过程中,需要庞大的泥土挖运工作,国家进行财政拨款1600多万元,作为建造天河(化名)工程泥土挖运工作运费,藤桥镇人民政府却用“偷梁换柱”的虚拟的方法,把天河中的泥土,化作混泥水,流入到瓯江里,导致瓯江口堵塞,每年发生洪水时,上戌乡一片汪洋。国家进行财政拨款1600多万元去哪里了,都不知道。
天河(化名)工程两岸是空地,藤桥镇人民政府主管领导和村长陈宝槐,利用空地倒垃圾,以每车500 1000元收取款项(共收取1500万元以上)。该款不知去哪里了,其中:陈宝槐拿了一部分买了一辆大奔驰车,给女儿陈茜茜当嫁妆。
温州第三大奇案:
支岙村原村长陈宝槐、原村党支部书记陈爱敏、现报账员邵微月三人相互勾结,贪污集体资金2000多万元。支陈兰去北京上访9个月,中央回复给温州市鹿城土地局18个文件,回文给藤桥镇政府14个文件,回文给鹿城区农林水利局有8个文件,他们均未处理此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1号《信访条例》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之规定,被其视为虚设,名曰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自认为系“天高皇帝远,独霸一方”。
温州第四大奇案:
藤桥镇党委书记肖达统、原副镇长邵小林;鹿城区农林水利局原副局长南骏;藤桥镇支岙村原村长陈宝槐四人互相勾结,以藤桥镇戌浦江河道治理标段为名,骗取征收支岙村226户村民280亩农保田,以非法手段卖给鹿城区农林水利局原副局长南骏。在我们村民强烈的信访要求下,藤桥镇人民政府主管领导拿去了事先伪造好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并告知我们,280亩农保田已被国家征收了。我们村民到温州市国土资源局查证时,得到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告知:这280亩农保田没有国家征收备案。我们又到鹿城区土地局查询,被告知:没有征收你们农保田的批文。
足以见证了该土地被非法征收,226户村民失去了基本的生活来源。
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143号文件计算土地补偿费 、农民生活保障费12万元、三产返还一亩60平方,每平方按1700元计算,还有农保田补偿费一亩72000元,共计:贰拾玖万玖仟陆佰元亩。
农林水利局于2015年给藤桥镇拨款玖仟贰佰伍拾万元,用于226户农民最基本生活保障金。藤桥镇党委书记肖达统克扣226户农民最基本生活保障金和三产返还资金,仅拨给支岙村3000万元,支岙村原村长陈宝槐、原村党支部书记陈爱敏、现报账员邵微月三人相互勾结,又从中克扣1300多万元,实际到226户农民手中的一共只有1600多万元。这三年多来,由于农保田被骗征、强占,失地农民只能背井离乡、外出打工来维持基本生活。我们226户失地农民期盼中央领导彻查我们的基本生活保障金的去向,追回资金,以缓解我们226户失地村民的基本生活。
温州第五大奇案:
藤桥镇支岙村原村长陈宝槐非法毁坏山林50多亩(有相片为证),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七条规定,(二)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三)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根据综上事实,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陈宝槐非法毁坏山林50多亩,只处罚叁万元(有证据为证),陈宝槐还长期开设赌庄、长期敲诈勒索,陈宝槐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至今没有引起当地和区、市纪委等部门的重视,被相关责任领导纵容庇护。因为陈宝槐、陈爱敏和上戌派出所副所长王勤杰是生死兄弟(有证据)。特此请求中央纪委依法督促温州市纪委等有关部门依法立案查处,依法惩治村霸陈宝槐,严惩腐败分子!
温州第六大奇案:
现任支岙村村长陈茜茜系原村长陈宝槐的女儿,又是鹿城区人大代表,又系上戌电业工作人员,拿双倍工资,在村委每个星期上班两天,又去电业上班。
陈茜茜指使其父亲陈宝槐故意殴打为村民办实事的林崇生胸部四拳,致使林崇生胸、手受伤,还掐伤支陈兰脖子,要把支陈兰掐死。直到警车来村才放手,上戍派出所于2018年12月24日下午,将村办公楼关于陈宝槐故意殴打林崇生和故意掐我的监控删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予以罢免陈茜茜一切职务。
为了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为了严厉打击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本人殷切的恳请领导根据打黑除恶的规定,肃清村中的毒瘤,迅速调查事实真相,依法罢免陈茜茜支岙村村长职务,开除上戌供电所职务,罢免鹿城区人大代表资格,追究陈茜茜的法律责任,承担赔偿支陈兰、林崇生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还支岙村所有被征地户公道为盼!
到现在两个多月之久,上戌派出所立案不处理,当地纪委而且包庇陈茜茜、陈宝槐二人。
温州第七大奇案:
有人上访告戌浦江三产返还和生活保障金问题,陈宝槐就殴打上访人,我支陈兰被打一次,林崇生胸部被打四拳,到现在两个多月过去了,上戌派出所立案不处理,我很奇怪,为什么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上戌派出所、鹿城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都要保护陈宝槐、陈爱敏、邵微月三人,足以证明了陈宝槐、陈爱敏、邵微月三人与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上戌派出所、鹿城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之间有不可告人的玄机。只要有人上访,不是拆房子,就是挖祖坟、做坐牢房或者就是暗中伤害致死人。
以上说明了陈宝槐是实实在在的大村霸,为什么没有在全国打黑中落网,显然是相关责任领导在暗中袒护、包庇、纵容。
温州第八大奇案:
温州省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相关责任领导,作为农村基层干部应当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尽职守、为民奉献 ;应当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 ;应当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知法守法、依法办事 ;应当正确履行职责和自觉接受监督,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应当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得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不得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不得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不得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但是,藤桥镇人民政府相关责任领导违反上述规定,相悖与《公务员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浪费国家资财,其违法事实如下:
(一)国家每年向藤桥镇人民政府下拨戍浦江水污染治理费用,但是,戍浦江周边企业将排污管道直接通向戍浦江排污(有相片为证),致使戍浦江河道成为了严重的水污染,至今未进行实施治理。
(二)藤桥镇人民政府相关责任领导借用国家鼓励农田改造的名义,枉法以收取建筑渣土费用(收取每车600 1000元)的方式,故意将建筑渣土倒入农田里(有相片为证),然后在以治理的方式,套取国家直补资金;另外,将柑橘树进行毁坏,冒充农田改造、套取取国家农田改造补助金,谋取私利!
(三)鹿城区藤桥镇,系温州市贫困镇,相关领导故意垄断燃气市场,故意抬高燃气价格,以每罐高于城区25元的价格进行出售相悖与国家扶贫政策性规定。
温州第九大奇案:
我们支岙村老百姓生在党的红旗下,却未享受到党中央的英明政策,因为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党委书记肖达统和支岙村村长陈茜茜滥用职权、顶着中央文件不办,我行我素,不给我们支岙村民进行土地、房屋、宅基地进行确权。我们支岙村村民先后四次到藤桥镇人民政府要求给我们支岙村民进行土地、房屋、宅基地进行确权。直至今日,藤桥镇党委书记肖达统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欺骗上级领导。我们支岙村村民恳请领导依法严查、责成地方主管部门落实我们支岙村老百姓土地、房屋、宅基地确权事宜。使我们能够及时的享受到国家的政策性待遇!
温州第十大奇案: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龙船头村有一块十多亩的国有土地,藤桥镇党委书记肖达统擅自租赁给支岙村原党委书记陈爱敏,陈爱敏在该十多亩国有土地上盖起房屋、开设摊位,以每个摊位500 1000元收取租赁费(共200多个摊位)。
正在心中高兴的陈爱敏,被池苏眉告到市人民政府,温州市人民政府鹿城区执法大队将陈爱敏开设的200多个摊位进行拆除。藤桥镇党委书记肖达统于2018年7月,以打黑的名义,对池苏眉以敲诈勒索为名,非法将池苏眉关进牢房。池苏眉被关进牢房以后,藤桥镇党委书记肖达统对该块国有土地是租或买、送给陈爱敏,我们不知道。这次陈爱敏是和市里领导、镇党委书记暗中合伙经营这块国有土地。
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区域内国有土地租赁管理工作,并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国有土地租赁,应当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租赁合同。
为什么藤桥镇党委书记肖达统故意违反中央政策,知法犯法、唯利是图、以权谋私。
请求中央领导责成地方领导彻查此事,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铲除党内蛀虫,还藤桥镇一片蓝天!
为了维护司法公正!促使行政、法律法规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特此请求中央领导依法本着“从严治党、依法治国;有法必依、有错必纠;严明法纪、惩前毖后”的执政宗旨,依法予以严查督办为盼!依照《公务员法》;《行政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等之相关行政、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池苏眉因戌浦江非法征地,为上戌失地村民追讨三产返还和生活保障金问题,被藤桥镇党委书记肖达统以打黑的名义,以职务之便,以敲诈勒索为名,非法将池苏眉关进牢房。池苏眉是省第四批巡视组义务人员,因为她知道藤桥镇戌浦江一期工程涉嫌权钱交易的内幕,池苏眉查到藤桥镇党委书记肖达统将芩下村100多亩土地卖给中通公司,以及藤桥镇诸多工程没有依法招标等事实。池苏眉案件已因证据不足被两次退回,藤桥镇党委书记肖达统强行指令对其继续关押。
因为池苏眉知道藤桥镇全部违法行为的内情,而且查到了戌浦江十几个亿的工程资金去向不明。如果不把池苏眉关起来,藤桥镇、鹿城区、温州市有一大部分腐败分子涉及落马的征兆。现在2月18日,藤桥镇纪委书记刘江伟镇党委书记肖达统派出两位民警(其中一位叫金一文,网格警长,警号:032505)和六位镇政府工作人员,其中:可能还有和社会人员,来北京抓捕我。想把我在两会之前把我弄死,我现在家中还有87岁的老母,我还没有尽孝,我还不能死。我有什么罪,这么多的人来到北京抓我,还是他们心虚,我是为了226户被征地村民的生存保障问题而信访反映,本身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却遭到了地方政府的打击、压制!上戌派出所所长许显锋(警号:032586)说:不管支陈兰是对是错,先拘留15天。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但是,只有本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因此,如果当地公安机关对上访人进行行政拘留,这是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严重的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什么陈宝槐破坏山林、故意打人、长期开设赌庄、长期敲诈勒索,公安机关为什么不拘留陈宝槐。我支陈兰上访是为了226户被征地村民的生存保障问题而信访反映。我反映镇党委书记肖达统和陈宝槐侵贪和十大案件,我支陈兰为什么还要被拘留15天,是谁“践踏了法律的尊严!是谁颠倒了是非黑白”。
为此,以上十大奇案,只有池苏眉来破。我们上戌乡百姓强烈要求中央领导下令把池苏眉释放,如果她真的有罪,可以让她立功赎罪、戴罪立功!查出贪污腐败分子,给上戌乡老百姓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还上戌乡一片蓝天!
以上事实,仅仅是温州、鹿城、瓯海、藤桥镇奇案的冰山一角,望中央领导依法彻查为盼!
此
礼
支陈兰与56名村民联名举报
联系电话:13907180864
2019年3月2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9-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