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思维和新方法认真学习监督执纪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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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实施,对我们纪检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和环节进行了明确、细致的规定,又将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线索管理、案件审理从监督执纪权力中进行分解,划定部门职责范围。学习中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制定,就是为纪检干部量身定制的,就是为了提高我们的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是防止“灯下黑”的制约机制。十八大以来,党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管党治党力度明显增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了坚决落实,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中国共产党健康而有活力,受到民众的更大支持和拥护。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纪检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作出的贡献。与此同时,中央纪委机关及全国纪检系统也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的纪检干部。他们有的朋友圈、关系圈不干净,与有问题的商人勾肩搭背 ;有的不讲规矩、不守纪律,有的不按规定程序审批和处置问题线索,有的没有工作职责意识,跑风漏气等。也说明了“纪检监察机关并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然的腐败免疫力。如果不严格监管,同样会出问题。这次《规定》的出台,为我们划定了界线和红线,制定了权力负面清单,使我们纪检干部有了可参照的标杆,具有非常强的指导意义。
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强化内部监控,让执纪权力受到严格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 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对纪检机关寄予了殷切期望,要求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把纪委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规则的发布体现了我党规范权利制度、严防灯下黑的决心,也向全党全球表明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我们既要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也要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让我们的作风、监督执纪在阳光下运行,让纪检监察工作公开透明。
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着眼于构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自我监督体系,推进纪检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扣监督执纪工作流程,严格规范立案条件、审查程序、审批权限和请示报告制度,对工作各环节以及审查组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让我们的工作有了依据,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内容更加标准、执纪更加合规,真正做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我们要将规则学细学透,做到学用结合,坚持纪严于法、法纪分开,将其它党内法规与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结合,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严肃工作、转变工作作风,克服慵懒散,杜绝不作为不担当。做一名“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
我们每一名纪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要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监督执纪规则,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生活中,要坚持以身作则,正确定位自己,立足岗位实际,开拓创新,以新思维和新方法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做出正人先正己的实际行动,切实做到“打铁必需自身硬”。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9-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