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院“葫芦官”将行政案弄成“离婚案”

  案件事实:人大代表村官汪小凤纠结黑恶势力报复打击举报人乔怀杰。受害人向公案机关报案,诉讼法院,然而汪小凤得多部门保护伞层层保护。安徽高院甚至搞出现代版“葫芦官”,竟把行政案件搞成了离婚案。是不是曹雪芹笔下人物“贾雨村”“葫芦僧”穿越过来了,什么“护官符”“潜规则”都用上了。这种法官怎么能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公平正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