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勾结“保护伞” 违法办案“丧天良”
文章目录
平度公安违法办案事实
于勤恒,山东省青岛市平度明村镇中心中学毕业班优秀班主任教师。2016年2月28号中午,因在学校门口传达室劝阻他人打架,被非法开发商陈洪友暴打并阻止施救后在现场当场死亡。平度公安办人情案,关系案。“保护伞”包庇杀人凶手。违法中断尸鉴进程,出具虚假鉴定结论,拒绝重新鉴定,弄虚作假、隐瞒关键证据导致鉴定结论背离事实,违法撤销刑事案件。并在新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既不立案,也不给书面答复。使凶手逍遥法外,故意制造这一冤假错案。主要违法事实如下:
一、违法更换办案人,阻止案件深入侦查
1、案件事实已查清,且已通报。2016年3月24日,该案的主办警官,平度公安局张磊中队长等多人在平度公安局会议室跟家属通报案情时明确说明:嫌疑人陈洪友已经供述:承认打击死者的头,打击头部后于勤恒随即倒地死亡。明村派出所副所长石山杰等人对张磊的通报内容肯定并补充:这就是实际情况,整个过程没有任何瑕疵!(明村派出所长吴立涛因开会临时走开)。平度市公安局副大队长戴洪涛等也明确表示陈洪友暴打于勤恒头部。(录音为证)
2、为阻止案件深入调查,更换办案人。就在证据都一致指向于勤恒是被陈洪友剧烈击打头部死亡,案件事实基本查清时,平度公安为了阻止案件深入调查,故意包庇犯罪嫌疑人陈洪友。一是更换办案人,将张磊更换为郑学磊;二是将张磊的通报会说成是个人行为,明目张胆隐瞒事实;三是停止侦查,使原本该取得的证据没有取得,而且有的已错过了侦查时机。
二、违法鉴定,出具虚假鉴定结论
1、恶意欠费,阻止尸鉴进程。第一次尸鉴时,平度公安故意不缴纳费用,人为造成尸鉴中止,拖延时间。是在阻止案件事实查清,还是在为“暗箱操作”争取时间?
2、尸鉴报告虚假,黑白颠倒。尸鉴程序中断后,在我们无数次催促、哀求下,才作出违背事实的尸鉴报告。于勤恒生前身体始终非常健康,没有任何疾病。在被陈洪友暴打头部当场死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尸鉴时很明显看到于勤恒心脏没有梗死病灶的情况下,平度公安专业法医却明目张胆地作出心脏疾病发作导致猝死的虚假结论,以此隐瞒真实死因。
三、不允许重新鉴定,继续掩盖事实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本案中,于勤恒是在被暴打后立即死亡,很明显就是被打致死的。在第一次鉴定明显违背事实,而且具体死因没有查清的情况下,很有必要重新鉴定。我们当即依法申请重新鉴定,但平度公安却违法拒绝,限制重新鉴定的权利,阻扰探究死因真相,而且也不给出具书面答复,导致案件失去依法纠正时机,使案情更加曲折、复杂,也迫使我们走上了艰难的维权之路。
四、违法撤案,凶手逍遥法外
于勤恒生前人尽皆知身体非常健康,尸鉴见大脑及小脑表面弥散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中度脑水肿,桥脑及脑实质内及血管周围多灶性片状出血,延髓内小灶状出血。桥脑处见大量凝血块,是非常典型的外伤特征。
死亡现场一没有自行摔伤;二没有第三人动手;三在受到陈洪友暴打后当场死亡;事实充分证明,死者蛛网膜下腔广泛性出血完全是由陈洪友殴打所致。因陈洪友阻止救治,导致于勤恒死在现场。
但平度公安却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作出终止侦查,撤销刑事案件的决定。任凭家属三番五次哀求,仍旧不予深入调查。平度公安就是担心调查结果越来越清楚,证据指向一致,即:暴打造成的颅内出血,阻止救治导致现场死亡的真正原因,嫌疑人会负刑事责任。为了包庇嫌疑人,逃避责任,平度公安故意终止案件。
五、改变事实,掩盖真相
事发现场证人刘滨海、宿钦珍等已充分证明于勤恒是去拉架。而平度公安却在于勤恒的验血报告、尸鉴报告案情摘要以及所出具的证明材料中,都明确表明于勤恒“与人发生厮打”。而在陈洪友的伤情鉴定案情摘要中却认定:陈洪友因故被打伤。请问证据何在?这明显的是人为操作,颠倒是非。平度公安对一名从教25年的优秀教师的生命声誉任意草菅侮辱,对老实本分的普通百姓明目张胆地欺压蒙骗。
六、强行火化尸体,造成证据灭失
平度市公安局、明村镇政府及明村派出所等,多次诱骗说:先火化尸体,然后多给予经济赔偿,甚至以拘留家人等手段相威胁,逼迫我们火化尸体。但等火化后,各级各部门都不管了,再没有人提出经济赔偿的答复。而且造成证据灭失,再也无法重新尸检的遗憾。
七、隐藏关键证据,再次干扰鉴定
1、故意不提供关键证据,误导鉴定。在平度公安拒绝重新鉴定情况下,被逼无奈,我们只有自费找社会中介机构鉴定。但平度公安却故意不向鉴定机构提供陈洪友暴打于勤恒头部的供述、证人证言以及现场模拟录音录像等关键证据,导致中介机构不能作出准确、完善的鉴定结论,再次导致鉴定结论错误。
2、违法造假,明目张胆欺骗。平度公安于2016年11月3日才向北京中介鉴定机构提交鉴定材料,而在2016年10月27日就已经出具了鉴定报告。对此,平度市公安副局长张守先直言不讳:就是平度市公安局商定好结果后,才同意给做的二次鉴定,鉴定结果不需要等北京出具,平度市公安局就可以出!(录音录像为证)。法律在哪里!天理在哪里!
八、剥夺知情权,限制调查取证权
1、故意隐瞒,剥夺知情权。在案件侦办中,平度公安一直隐瞒事实真相,不向我们透露任何案情,询问相关案件情况包括律师询问,始终避而不答,故意回避,违法剥夺了我们的知情权。在我们没有于勤恒被打确切证据的情况下,在政府部门诱骗、威胁之下,又在对政府领导承诺存在信任和幻想下,曾一度放弃追究刑事责任,妄想依靠政府帮助追究民事责任,但事与愿违,民事之路处处受到阻碍和限制。
2、不让复印案卷材料,限制调查取证权。民事案件也需要调取刑事案卷相关证据。当我们提出申请时,平度公安直接给予拒绝。无奈,我们又向法院申请,请求法院调取,但平度公安不仅只准许阅部分案件处理,关键证据不提供,而且只准看,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被逼无奈,通过“上访”,平度公安才允许复印部分案卷材料,直到现在相关关键证据材料还不齐全。
九、依法维权遭受打压
案件在当地得不到任何进展,没有任何部门接收材料,听取诉请。平度、青岛两级公安、信访、法院、政法委、检察院、监察委等互相推诿。在走投无路、被逼无奈之下,年迈父母于2018年8月17日进京信访,被平度信访局、明村镇政府安排黑恶势力从北京强行抬到京A。EV888车上后,被12个年轻力壮的小哥掐脖子、扭胳膊、抓头发,稍有防卫就拳打脚踢。两位老人被打的头部外伤、腰椎、胯骨等挫伤,全身都是淤青、红肿,脊背、四肢更是伤痕累累,脸部肿胀、眼睛肿的睁不开,老人腿至今不敢走路。还抢夺我们的手机,把手机里的所有信息和电话号码全部复制,之后又全部删除,并将手机故意摔坏,有青岛市四方派出所110报警记录为证。被黑恶势力强行带回后,既没人接访,也没人接收材料,对被打卧床的老人更是无人过问。
十、在证据确实、充分下仍不立案
1、补充鉴定,死因查清而且明确。依据在民事诉讼中所取得的部分证据材料:如陈洪友暴打于勤恒的供述、现场模拟录像等,我们向法院提出补充鉴定申请。2018年12月20日收到平度法院送交的北京中证司法鉴定所于2018年11月7日作出的补充鉴定意见:被鉴定人于勤恒的死亡后果与本次外伤事件、饮酒、情绪改变以及未进行及时治疗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之前鉴定结论已经证明,于勤恒心血乙醇浓度未达致死量。已经排除因饮酒死亡。该鉴定结论更加充分证明于勤恒是被打死亡,而且阻止救治,凶手陈洪友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2、证据确实、充分,于勤恒被打身亡。现有大量证据,如陈洪友供述、证人证言、现场模拟录音录像、尸鉴报告等,都充分证明陈洪友殴打于勤恒头部,并在于勤恒因被打松手后,又撕于勤恒衣服将其摔嗑在木头床床头楞上,看于勤恒蜷趴床上昏迷不动,陈洪友又摁住于勤恒后背继续殴打。。。。。。当众人感觉情况不好施救时,却遭到陈洪友多次强行拦阻,最终导致于勤恒在现场当场死亡。
3、平度公安既不立案,也不答复。收到补充鉴定意见后,我们于2018年12月 24 日再次向平度公安提出立案申请,但平度公安至今不予立案,也不出具书面答复。年迈老父亲拖着病体多次跑去平度市公安局询问案件进展,始终没有处理结果。期间还多次电话询问督促,但都毫无结果。
4、态度强硬,不予受理。在得不到答复情况下,向青岛市信访局反映。明村镇政府于2018年1月23日出具了《不再受理告知书》,推得一干二净,一概不管,而且态度强硬,说:平度没有违法,到哪里告都不怕。
5、到平度两天,没人管没人问。提出立案申请一个月后,在多次督促无效的情况下,在得知2019年1月24日平度市政法委书记于乃江在平度信访局公开接访时,24日凌晨年迈父母冒着严寒到平度信访局约见信访值班市领导,但当天没有见到,25日也没有见到,而且也不给预约、反映。近八十岁的父母在信访大厅待了两天,吃不上喝不上,没人管没人问。25日下午到平度公安局要求答复,只是安排一年轻干警推辞、应付,什么都不回答、不办理。
6、哄骗欺压,虚假承诺。在被逼无奈之下,2019年1月29日到北京向上级反映,明村派出所耿副所长带领一帮人进行截访,并承诺:2天内(即31日前)明村镇党委书记李爱民到青约谈,有什么诉求尽管提。本着解决问题的原则,29日连夜回到青岛,但我们又被欺骗了,不但没见到李书记,就连电话都没人联系。
7、没有担当,拖延包庇。针对平度的虚假承诺,2019年2月2日又返回国家信访局,直到2月3日下午,没有接到任何电话,平度所有领导所有部门依旧不管不问。4日凌晨在北京中南海接待大厅才见到了明村镇党委李爱民书记。李书记到后首先声明:明村镇政府出具的《不再受理告知书》和耿副所长承诺约谈之事,他本人一无所知。对此声明,谁能相信。后在青岛市信访局领导的协调下,李书记同时承诺:在2019年2月15日(12天的研究时间)就刑事立案给予明确答复。但至今没人管没人问,没有任何答复。
控诉人:于文庆
2019年2月23日
联系电话:15153267685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9-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