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
  
   有一段时间,我自欺欺人地想,这世界原来都是这样!直到大一放寒假回家,我发觉竟已是孤儿时,我才被惊醒。
  
   在我离开那间酒楼后,我仍经常往家里写信、寄钱,但我不敢、也不能把我被人包养、继续读书的事实向他们说明,我知道这会要了他们的命,因此我在信中说我仍在打工挣钱,然而那些对父母来说犹如天文数字源源不断的汇款终于让他们起了疑心,当父母从阿兰的家人口中得知了我突然失踪,好像是跟一个不像好人的中年男人跑了时,病情本已好转的父亲急怒之下,病情恶化,竟然就此撒手而去,绝望的母亲握着父亲的冰冷的手,水米不进,三天后,也随父亲去了。
  
   我在乡亲们替父母立下的简单坟头上,跪了整整两天,就在我感觉快要死去时,闻讯而来的阿兰把已经昏迷的我背回了家。在阿兰父母的白眼中,我刚能下地行走,便逃也似的回到了北京。
  
   阿杰的温柔体贴也难以慰藉我遭受重创的打击,而和他在一起的罪恶感只能让我更加痛不欲生。我与他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见面时,他虽然仍像从前那样对我,但我已感觉出他的心不在焉与敷衍。但我却已没有了弄个明白的心思和精力。听阿杰自己说,他和慧姐的矛盾已公开激化,原先我以为这是由于我的介入,但不久后我才辗转得知,原来早在我之前他就已有了情人,他跟慧姐的婚姻早就已是名存实亡。然而,或许也正是慧姐的纵容,和我的温顺更助长了阿杰的色胆,不久前他居然打破他自己立下的“兔子不吃窝边草的”规矩,与酒楼里的一个女服务员在他与慧姐的婚床上厮混时,被捉奸在床。一向委曲求全的慧姐终于爆发了。
  
   当我大学生活的第一学年就要结束时,阿杰与慧姐的婚姻也完结了。而我在他们这场长达半年的离婚战中,也一点点地恢复了理智,忍痛断绝了与阿杰的关系和来往。我向校方申请助学金,把所有闲暇时间都用在了挣钱和学习上。
  
   大二的生活在忙碌中很快就一晃而过。在这一年中,我差不多已挣够了下学年的一切费用,由于成绩优异,我也逐渐赢得了教授以及同学们的尊敬与礼遇。但我却依旧整日碌着学习、挣钱,不敢有丝毫懈怠。这样一来可以免去一些不必要的交往,二来也可消除一点我对父母的愧疚,另外我也想借此忘掉阿杰的坏、阿杰的好和阿杰这个人。虽然有时我仍会疯狂地思念起他,疯狂地躲到他经常出现的场所偷窥般地去看他,远远地跟着他,但这样的事也已越来越少,更多的时候,我只会把他当作一个亲人去想起。细究起来,他之于我的感情只不过是钱货两讫的交易,只是我太天真无耻硬把它想像成爱情而已。我想即便我们当时有情有爱,我们也在不知不觉中已不知珍惜地把它挥霍浪费尽了,我现在还能清楚地记得最后一次与阿杰在一起时,他告诉我,让他下定决心来找我的原因是:因为他看到我接过那个中年男人的名片,并且任凭他的胖手在身上揩油,在他认为我也是那种金钱可以征服的那一刻,他才下定决心来找我的。他说他从来没有奢望能够得到我的爱情,在他充满怜惜和悔恨的目光中,我清楚地听到自己心碎的声音!那一刻,我对他的爱情死了!
  
   大三第一学期的“十一”,从阿杰的朋友处,我得知他又将结婚,新娘是我的同乡小姐妹阿兰。听到这个消息时,我竟莫名地轻松起来,我知道我们的爱是再也回不来了。当我终于拿起电话,说阿杰祝你幸福时,我听见电话那头,阿杰激动地大声叫着,小羽,噢,小羽,然后哑着嗓子说,小羽,你知道,我一直希望新娘是你,你——,没等他说完,我便轻轻地挂上了电话。我再一次清楚地知道,我们的爱再也回不来了!因为,我在听到他的声音时,已不再激动。
  
   五个月后,阿兰为阿杰生下一个女儿。就在他们的女儿满百日后不久,我没有想到,自己又将经历一场痛彻心骨的生死之恋。
  
   大三的暑假,我去上海实习。那是一家国内著名的特大型企业,有许多来自全国各地的实习的学生。
  
   在一个黄昏,我披着齐腰的长发,穿了件月白色纱质背带裙,到招待所大院门口的小吃店里吃云吞。一边吃,一边漫不经心地向窗外拥挤的小街张望。正心神不定,一个瘦瘦高高的男生跑过来跟我说话,我吓了一跳,回过头毫不客气地冲他叫:“你干嘛呀?”
  
   他挠挠头,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想问问你是不是北京某大的?”我心里一边暗笑:这种招术,姐姐我可见多了,一边又警惕地反问:“你问这干什么?”男孩的脸刷地红了:“你别误会,我也是学生,南京大学的,只是想问问你而己。”一看他这纯纯的模样,我倒为自己的过于敏感不好意思起来,点了点头:“我是。”一碗云吞吃完,男孩又回来了,我诧异地问他:“你怎么又来了?”,他有些得意地眨了下眼睛,从身后拿出一支大大的冰淇琳给我:“刚才,我们几个打赌你是哪个学校的,谁输了就请大家吃冰淇凌,你的答案让我赢了,所以也来分给你一支。”我不禁失笑,这些小男生!
  
   后来,我到厂里下车间,被分给一位师傅做学徒。第一次进车间,师傅从轰隆隆的操作台上拉下一个头戴钢盔、满脸油灰的人,向我介绍:“这也是来实习的,南大的,我就负责带你们两个。”我好奇地抬眼望去,他也正有些惊讶地望过来,四目相视,我们俩不约而同地叫出声来:“是你!”。他正是那个送冰淇凌给我的男生。
  
   我就是这样认识阳的。或许是我太孤单了,或许是在这完全陌生的环境,一向独处的我竟然默许了阳的照顾和呵护。我想,我们是有缘的。
  
   阳会不厌其烦地陪我逛遍南京路上大大小小的商店,会记得我最喜欢吃的冰淇凌的颜色,会陪我值夜班到通宵,会在我疲倦时不知从哪里弄来床垫和毛毯给我在工作间的地上铺张简陋但却温暖的床,会悄悄帮我做好所有我做不好的工作。与我的那段地下恋情比起来,这种在阳光下的情谊让我觉得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光明正大,没有心悸,也没有罪恶。在我还没有对他设防时,我对他的依赖与日俱增。
  
  
  本文转自:中国档案出版社《给我一个结婚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