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华武,现实名控诉衡阳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对黑恶势力犯罪份子全剑峰进行全方位庇护。
  1999年,我全额现金购买了位于石鼓区常胜东路龙翔大厦的一门面,门面产权清晰证件集全。衡阳市老牌黑恶势力组织头目全剑峰为龙翔大厦的开发商及承建者,当年全剑峰为了多卖房获取不法利益,私自将设计图上的消防通道更改为门面出售而获利。
  2017年6月30日我门面租赁者“北宸宾馆”因经营不善,终止了租赁关系,我按门面产权红线恢复并悬贴招租公告招租。而剑峰指使其手下马仔多人三次将我新修复好的墙面推倒,其时间分别为:2017年8月22日、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27日。其间本人三次报警并修复,全剑峰颠倒是非说我门面是消防通道为由,代行政执法将其推倒。并多次公然叫嚣“你华武遇到我该你倒霉,在石鼓区量你没有那么大的本事,翻不了天”!全剑峰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之规定及《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在我门面产权清晰、证件集全,整栋楼房规划设计早有备案的情况下,其间全剑峰以我门面是消防通道为由,企图以势压人、指鹿为马,逃避法律责任,而石鼓区公安局也对其多方保护帮衬,要求受害者本人到各单位获取本人门面不是消防通道的证明,而本人产权证书上却已标明的清清楚楚,公安局的做法和“如何证明你妈是你妈,户口薄上说的不算!”完全同理!
  我只是个遵纪守法的普通老百姓,无权无势。为此,我被逼无奈,只有逐级上访,恳求政府出面为我做主。2018年1月25日,因为我上访的事情,石鼓区公安分局局长朱建社在涉案人全剑峰不在场的情况下,组织石鼓区公安分局纪委、法制、信访及人民路派出所等多个部门,对本人进行了单方面调解,这次调解用荒诞无稽形容也不为过,因为最开始,石鼓区公安分局就将我独自一人关在一个房间里长达两小时,企图对我制造恐惧心理,更离谱的是在调解会议上,朱局长当着所有参加会议人的面用严厉口气警告我:“你华武也这么大年纪了,要得饶人处且饶人,我们公安内部有规定,打坏第一次不算。”朱局长的话逻辑严谨,意义表达明确,朱局长说我“年纪大了”就是对我的人身安全提出的警告!要我“得饶人处且饶人”就是暗指我比不过全剑峰的有钱有势!而朱局长提出的“公安内部规定,打坏第一次不算”,纯粹是自作高明,单方面欺负普通老百姓愚昧无知,我承认没有朱局长懂法律,没有取得过公安领导干部《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证书,但朱局长的私自篡改法律的话,对全剑峰的包庇显得简直太过于明目张胆!这次单方面的调解会议让我感觉到极度地被羞辱,内心气氛不已,却无力伸冤。
  从2017年8月其到2019年4月其间,我不断的到各级部门上访维权。终于,在中央巡视组到衡阳检查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的前夕,2019年4月初,市巡特警支队干警主动找我谈话了解案件情况并翻阅相关证据后,当时对全剑峰为首的黑恶势力进行了严厉谴责,并安慰我一定会依法依规办理好案件,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答复。为此,我还开心了好几天,觉得终究还是邪不压正!而现如今市巡特警支队的态度发生了颠倒性的转变,对此案的搪塞拖延,甚至有支队干警告诉我,要我“开个价”。这次让我又感觉到了诧异和羞辱,为什么一个证据集全的刑事案件又变为了“出价”协调,公安机关不应当是法律的捍卫者,是受害人权益的保护者吗?为什么要对一个具有黑恶势力背景的犯罪份子进行袒护,代表黑恶犯罪份子跟受害者谈价,让其逃避法律制裁!
  全剑峰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老牌黑恶势力组织头目。本栋龙翔大夏由全剑峰开发承建时,他就曾偷税漏税被公安机关查处执法关了几个月,后面花钱出狱,案底至今还在人民路派出所未消除。他在雁峰区开发的岳屏明珠楼盘又以同样的方法将消防通道变更为商品房,致使整栋楼盘业主深受其害,至今还无法办理合法产权,甚至业主还与全剑峰黑恶势力集团发生了冲突打架,全剑峰为逃避法律制裁,让两个马仔为他顶锅,至今他还有两个马仔因此事还在监狱。全剑峰长期从事放高利贷为经济基础,才有资本长年供养了一批社会无业人员,充当其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打手。
  目前,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人民保卫战争,随处都可以看到扫黑除恶的各类标语!以全剑峰为首的黑恶势力毁坏我私有财产一案已明白无误的触犯了刑法,而公安机关有意庇护,帮助其逃避法律制裁,甚至制造各种障碍阻止受害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致使我上访3年来,衡阳市石鼓区公安分局立案没有任何处理结果,将国家法律文书当成了一纸空文!让我感概的是同为国家公民,我的合法财产为什么得不到宪法保护,而全剑峰为什么就能够逃避《刑法》第275条之规定的惩罚。我想究其原因:就是他有钱!有朱建社这样的公安局长愿意对当前的扫黑除恶形势视而不见,为其充当保护伞,私自更改刑法,出来一个“公安内部有规定,打坏第一次不算”。在迫于中央巡视组巡视压力情况下,又帮助全剑峰联系市巡特警支队拖延办案、串通案情,致使市巡特警在办案过程中对受害人的态度前后不一,让全剑峰可以无视法律、横行霸道、鱼肉他人!
  在经历过多年的上访维权后,我只好在网上呼予声援,让大家一起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让公安机关不讲花钱就办事的原则,只讲捍卫国家法律威严,从而追究以全剑峰为首的黒恶团伙的刑事责任,让老百姓安居乐业,让“扫黒除恶”不仅仅只停留于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