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上市劳务报酬和善待,纠正欺骗和解雇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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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上市劳务报酬和善待,纠正欺骗和解雇我的行为
依顿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328)上市前老板发包我为其补办上市必备的验收文件和证书,事我办成了,老板不付报酬,不善待我,并不择手段搞掉我的赖以生存的工作, 我被老板骗了;曾数次上访走过所有流程,走投无路,导致贫困,没法活了,政府再推脱会出人命,一个失业又失地农民工,不是来讨“不予受理”,要的是拿实际行动解决问题,请首长亲自督导解决。
投诉人 :奚顺玉,男,生于1967年,住址 :江西省信丰县,身份证号:362123196702130012,联系电话13320177773。
被投诉人: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依顿电子公司,法人代表李永强, 联系电话,0760 23389217,手机00852 93792096
双重劳务关系,第一种是2005年9月通过猎头与公司约定一万元月薪和工作内容的劳动关系。第二种是给老板办私事,以办到房产证为标准,老板约定了报酬的发包关系。
老板(李立)为了依顿电子公司上市,找我约定提供技术和信息为他补办这些批文,搞到全厂整体验收,以拿到房产证为准,事成给我100万元和(中山)市区大户型套房140平方米,给我5的公司股份,给我升职高管加高薪,会大大奖励, 一定会善待我……。
因补证不属我正常工作,属老板找我的私下交易,故遭到上司多次以解雇威胁我放弃,所以中途老板再次承诺“你办的事是全公司最最重要的事,保你一世的高管职务和高薪”。凭我百折不挠的努力,实现100完成。
事情办成后,老板没有兑现报酬,没有善待我,反而于2006年7月30日逼我签一个月的动劳合同,搞我立即离职,我被欺骗。
解雇之日,办事报酬和奖励推至上市之日给我,并补偿我。
2016年3月24日,老板派人事经理苏世明来赣州机场候机厅,给我签一份救助协议,公司给我36万元救助,仅履行一半,再次被骗。
依顿电子的上市是建立在我的痛苦之上,欺负了我,公司对待我的种种做法显失理智、显失公平,冲击社会道德底线,本案存在我促成了依顿电子上市这美满事情的这特殊性,也希望是有一个美满的结局,请首长给我与依顿电子的法人李永强、李立双方当事人创造见面文明协商解决问题的机会。
奚顺玉
2019 年1月27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9-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