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捷报频传。一起起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黑恶案件被依法处理,一批批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土崩瓦解,一个个作恶多端、人民痛恨的黑恶分子被绳之以法。正所谓黑恶势力不扫,社会难稳 ;黑恶势力不除,民心难安。这次党中央对待“黑恶势力”这块“毒瘤”的清扫是毫不含糊、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2019年10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开曝光六起涉黑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深挖根治”的关键阶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铭记初心使命,站稳群众立场,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着力强化斗争精神,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在党委领导下,配合政法委,集中攻坚、重点突破,以雷霆手段摧毁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净化不良政治生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
  “扫黑除恶”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仅要让人民群众真正脱离黑恶势力的干扰,更要积极发挥人民群众监督的力量,群众监督是监督体系的基础,也是最能体现人民主权原则的监督形式。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积极发挥群众监督的力量,鼓励群众自觉维护自身利益,对待黑恶势力要敢于举报,这也需要政务机关拓宽监督渠道,并且做好举报人的保密工作。群众的参与能让黑恶势力无处藏身,对待黑恶组织实现全覆盖的扫除工作。黑恶势力隐藏在群众中,直接危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群众是黑恶势力的直接受害者,又是黑恶势力的知情人,他们掌握着黑恶势力最有价值的线索,是我们必须紧紧依靠的基础。紧紧依靠群众就要充分发动群众。事实证明,发动群众举报是打击黑恶势力最有效的“杀手锏”,要着力把群众培养成“情报员”和“侦察兵”,及时准确地提供涉黑涉恶线索。
  扫黑除恶,人人有责。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投身到这一工作中去,要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政治站位,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工作目标,以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使命担当,投身到这一顺乎民心的伟大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