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宝璟案件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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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上午,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大会,宣布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和执行死刑的命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袁宝福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随后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分别被押赴刑场采取注射方法执行了死刑。”
晚上看到相关新闻,但到现在新浪相关文章已被删除,其他媒体想比也好不到哪里去。不过此事纸媒已有众多报道,想必以后我等不谙英文人士,还可从此渠道进行回顾与查证。新浪原有立场颇有为袁宝璟喊冤之意,而更有网友声称,此为高层通过网络喉舌,借以打击东三省官场之小团体之势。不过此后删除证实,此种传言,已经破灭。
此案件扑朔迷离,更被众多网友称之为满门抄斩,民间纷纷不平之音,公众对富人之同情,以此次为大。有清醒人士认为,当事人所求为事件之公正,而公众则求之程序之公正。此次案件,让人对公众对社会之不公,及相关政治建设的不满情绪,有一充分了解。
吾无力再争,怕吾忘却,故有此纪念。
吾所谓营销管理界人士,却也担忧,因其“原罪”问题,民间资本将因此而广泛外流,而民营企业家,恐有转换国籍之举。揭露的种种袁宝璟发迹之史,也让人领略众多先富人士的“原罪”深厚。可惜在公众同情之中,少有思考。“原罪”过后的出路,不知如何?
以社会层面观之,中国目前矛盾重重,诸君可从任何角度观察,兼可得有意义有价值的回味。但指出问题容易,提出解决方案却是困难之事,叹之叹之。
欧今日又干一“坏事”,却未有良心所迁之感。有此也可知,坏事干多了,往往也找不到感觉了。回想一这边的哥们的签名,大意是:人生最痛苦的事情是找不到感觉,深感难过。人性在社会现实中泯灭,人谓之成熟,可悲可叹!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06-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