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继承爷爷的房产绝非容易。事情发生在南京的老吴一家,吴老伯生前立遗嘱把房产留给孙子。他去世后,另两个儿子设法阻挠,或是提出另有口头遗嘱,或是提出遗嘱不真实,甚至提出接受遗赠时效问题。



  案例:
  吴老伯与柯大妈夫妇婚后育有三子,柯大妈于2001年12月17日去世,没留遗嘱,老伯于2019年3月26日去世,留下自己名下的房产一套。吴老伯生前以自己夫妻俩原有房屋,安排三个儿子的住房均无异议。
  2019年元月,老伯写下遗嘱,将自己名下的房产留给孙子(老三的儿子),吴家老大与老二质疑遗嘱的真实性,遂为了老伯的房产权属发生诤讼。吴家老大称,其父亲2019年元月生病住院,出院后曾让其及老二的朋友一起陪同去房产中心挂失房产证,并表示新产证拿到后即出售,分给三个儿子。房产登记中心出门没走几步,吴老伯就心脏犯病猝死。吴家老大称父亲的口述安排即为口头遗嘱。
  法院审理确认,吴家老大所说的“口头遗嘱”不符合口头遗嘱的法定要件,不予认可。吴家老大与老二对侄子提供的遗嘱真实性疑问,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后确认系吴老伯自己亲笔所写,符合自书遗嘱的要件,合法有效。吴家老大与老二提出爷爷给孙子房产属于遗赠行为,受赠人要在两个月内明确表示是否接受,无相关证据,吴家孙子出示其于5月13日向大伯二伯发出的手机短信,告知爷爷遗嘱相关内容,法院认为此行为即表示自己接受遗赠。据以事实,法院将吴老伯房产判归其孙子所有。


  心愿传承遗嘱库专家解读:
  此案例涉及几个专业的法律问题,一个是口头遗嘱的合法要件;二是自书遗嘱的真实性鉴定;三是接受遗赠的时效问题。按我国现行的《继承法》规定: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与继承无关的人在场见证的情况才能成立,危急情况解除后,此口头遗嘱也随之失效。案例中还有关于接受遗赠的时效问题,吴家孙子提供了手机短信的内容及发送的时间,可以证明其在规定的两个月内表示了自己愿意接受遗赠,最终法院依据事实支持了吴家孙子得到爷爷的房产。
  心愿传承遗嘱库专家提醒,订立遗嘱请到专业机构,在专业人士帮助下完成订立为好,专业机构会把所立遗嘱及过程上传最高法院司法证据平台,成为无可置疑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