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风不刹势必会波及到其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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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我在党中央要求全体共产党员贯彻执行“三讲”中讲政治和讲正气的工作指导思想以来,我就蒙胧意识到我们有可能是真的被冤枉了,接着就在重新上班后向局党委中的相关核心领导人员和相关机构持续开始至今进行了如实申诉反映我们有可能被冤的这件工作事件要求被重新调查判定,但前期得到的仅仅是主观上的批评和诬蔑。历经党中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公安部的“三项教育”、“反四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及中央八项规定中第一条的相关工作规定做法要求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等正能量工作布置的全过程,根据党中央向全党全国规定倡导“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个科学客观公正工作指导思想、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等等充满正能量的大政方针政策,我就集中向相关上级领导同志和相关上级机构全方位如实反映由于在当时和现在的市局局党委支持纵容下的相关机构工作人员因“为官不为”而主客观地给形成了的这起历史冤案,但涉及此事其中的上级相关领导人员和相关机构工作人员在对我们所在的局党委对此并不真正符合客观实际的这个汇报情况竟然对党中央的这些政策规定针对此事却给予了出人意料的置若罔闻,长期以来把对这件事情的应该被正确处理上给予了由浅入深的应付状态,从我有明确客观记载的反映时间至今已经五年有余了,我们所在的局党委在此情况下公然采取实质上“为官不为”性质的工作状态而至今不能够给出任何符合客观公正性质的彻底处理或最终评判结果。这样他们完全彻底切实地违反了党中央要求共产党员领导干部们应该绝对遵守的对“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的硬性要求。代表大同市公安局局党委的及上级党组织中的某些相关关键少数(他们具体是谁我在上边的某些回帖中也曾有过提及)存在着的这个严重违背党中央的上述各项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错误,我根据党章党规中赋予的相关权利规定慎重坚决要求有管辖权的各个组织机构能对这个长期存在的不良情况予以实事求是地纠正。让我们都以坚决的决心和勇气维护好党中央的绝对权威,应该说这是个与时俱进的客观要求!这也是我们每位共产党员和公务员为维护党中央的绝对权威都应该对此履行到和承担到的自己力所能及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民警 宋海涛
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维稳办(原巡警支队、巡警大队)
附:本文所提到的那份冤情存在于《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党委面对公平正义的申诉能够回避不办理吗?》这个系列帖中,在其中对此有详实的讲述和论。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9-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