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邻居对我们做错事后,邻居给我方道歉,经我们双方协商同意后,对方给我们公开道歉信(对方同意其身份证附上)贴到公共场所,给我们挽回名誉和精神损失,(涉及的经济损失我们让步后就不再追究)这样做会不会违法吧?大家觉得这样做妥当不?
  有律师从法律专业角度解答不甚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