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的长垣,当事人含冤泣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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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法外之人,违法犯罪不会被追究。
2017年7月28日上午9点,蒲北办事处副主任李文杰带领100多人,统一迷彩服装,非法对三和合作社进行强拆,此事已经被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南省高院确认为非法。魏朝伟和家人当时多次要求李文杰出示法律依据或者法律许可,李文杰说不需要有。多次要求允许拍照以便留存证据,被李文杰拒绝,家人为了拍照多部手机被摔坏。魏朝伟报警求助也被拒绝,长垣县公安局不予受理。在这样的情况下,魏朝伟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制止李文杰等人的非法侵害,才做出了控制李文杰,让他们停止对自己的非法侵害,在多次制止无效时,才在自己身上和李文杰身上浇了点汽油,李文杰才命令他们的人停止了对三和合作社魏朝伟的非法侵害,离开了魏朝伟的家。
上午10点,魏朝伟等人随公安人员到派出所配合调查。
晚上11点,魏朝伟等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分。
8月9日,魏朝伟等人被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刑事拘留,羁押于长垣县看守所。
9月16日,长垣县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批捕。被长垣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10月13日,公安局通知魏朝伟等人在李文杰的轻伤二级鉴定上签字。(8月1日,双方在李文杰的轻微伤鉴定上签字,当时双方均无异议)。现在不知道为什么又出现一个轻伤二级的鉴定。迫于派出所的压力,更为了家人的平安,我虽然明知这份鉴定有假,还是找李文杰寻求谅解。
12月5日,魏朝伟与李文杰在蒲北派出所的调解下,达成谅解协议,赔偿李文杰18万元,因魏朝伟生活困难, 先行支付13万元,余下5万元约定2018年的8月1日前付清,
魏朝伟等人取得了李文杰的完全充分谅解。
2018年3月,魏朝伟发现中环路施工单位,为了施工方便,在没有提前取得魏朝伟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毁坏果树,碾压桃园,并修筑了一条便道用于工程施工,(注,此处毁坏,碾压的位置位于中环路施工范围以外,魏朝伟拥有这里的完全权益,没有争议)。此事经蒲北办事处,蒲北派出所,司法所以及土地所等大约,20人在蒲北办事处主任翟建明的主持下,通过在现场丈量,清点确认,施工单位毁坏了魏朝伟的合法财产,共计36株果树,碾压耕地,碾压了50米长,6米宽的临时道路用于工程施工。2018年4月20日,长垣县公安局以影响重点工程为由,对魏朝伟等人解除取保候审,羁押于长垣县看守所,2019年4月9日,长垣县法院(2018)豫0728刑初505号一审判决魏朝伟等人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9个月。
魏朝伟等人不服一审判决,一审法院完全枉顾了李文杰等人的非法侵害行为在先,且正在继续的事实不予认定。完全忽略魏朝伟等人的正当防卫情节。魏朝伟等人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乡市人民法院(2019)豫07刑终260号刑事裁定书,认定了李文杰等人的非法侵害行为,为了他们的部门利益,却维持了没有认定李文杰非法侵害行为的一审判决。这是司法不公。
求助人 魏朝伟
身份证 410728196906227016
联系电话 15516611113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9-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