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扶人被讹”,需要“多措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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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的一则春晚小品,曾让“路遇有人摔倒扶不扶”的议论如火如荼。尽管扶起跌倒者依然是社会主流,但“好人被讹”的尴尬却并未绝迹。
防止“好人被讹”首先要唤起受惠人对施惠者的感恩之心。“见义勇为”和“知恩图报”原本应该是有着孪生姐妹般密切关联的善心之举只有俩者的良性互动、相辅相成,才能形成彼此交融、相互促进的正向激励效应。
其次要运用道德和法治的双重手段为爱心善举保驾护航,形成标本兼治的救赎合力。面对好人帮扶的善举,目击者要仗义执言、勇于作证;鼓励被讹者依法维权,用“好人法”(《民法总则》第184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为好人善举撑伞救济、免责除忧。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