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举报单位:吉林省东丰县林业局
  被举报单位:吉林省辽源市森林公安局
  被举报单位:吉林省东丰县那丹伯镇政府
  被举报人:李东阳 职务:吉林省辽源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被举报人:赵庆祥 职务:吉林省东丰县林业局公安大队大队长
  被举报人:纪定春 职务:吉林省东丰县林业局稽查大队大队长
  被举报人:刘洪权 职务:吉林省东丰县那丹伯镇镇党委书记

  主要事实:东丰县林业局为不法分子违规办理林照、采伐许可证;贪污骗取林业补贴;纵容不法分子违规拍卖出售国有、集体天然、人工林;与不法分子勾结,纵容不法分子毁林毁山;辽源市森林公安局不作为,滥作为,局长李东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东丰县那丹伯镇政府贪污补贴、管理无方、以权谋私、侵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性质:违反中国共产党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渎职、以权谋私、滥用职权、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等
  反映事实:
  东丰县的林业腐败渗透在各个乡镇:
  一、东丰县一面山乡
  (一)违规办理林照、采伐许可证造成山林被毁
  吉林省东丰县一面山林场(原场长)李春盛盗伐、滥伐国有林地;任意采伐林木3000多米(由吉林省公安厅侦办确认);其名下拥有73个林照其中很大一部分林照是东丰县林业局违规给办理的。东丰县林业局相关办证人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对此事彻查;并追究东丰县林业局及违法给李春盛办证人员的法律责任!
  2013年冬季,永胜村大夹沟杂树林5公顷(已查明是15号林班、373 号4小班),被李春盛砍伐400立方米左右卖给北杂木张飞了,纯收入30万元,钱被李春盛装入个人腰包(林场张光辉带领人去干的活,徐朝政、刘延文检尺)。问:李春盛没买这块村集体的林地但却强行霸占!并且还违规办理了林照!怎么办的 ?他没有购买此林地的手续,可东丰县林业局却给他办理了林照以及5公顷采伐许可证(李实际采伐了3公顷)!
  (二)违规出售集体林
  东丰县一面山乡林场(原场长)李春盛擅自将集体林地出售,并私吞出售款13万元。永胜村大夹沟落叶松、红松林地约7公顷,(加5。4公顷计12。4公顷)以13万元价款卖给河兴村房永春。
  以上足以证明被举报人东丰县林业局对一面山林场原场长李春盛任意采伐林木、违规办理林照、骗取国家发放给种地农民的粮食直补款的违纪违法行为、没有履行监督监察职责确定客观存在。
  二、东丰县大阳镇
  (一)山林被毁,滥砍滥伐
  东丰县林业局中心林埸(地点在园林场北山南坡)40多公顷林地被毁林,变为耕地。
  大阳镇集体村村民杨春海、张启、王树坤、高红君、杨晓帆、举报该村“村霸”“土皇帝”石俊德霸占集体林地约200垧,任意砍伐林木的违法行为。是东丰县林业局监督监管失职。
  (二)毁林开荒,一地两补,骗取国家补贴
  东丰县大阳镇双龙村六组村民,刘陆乘包的林地被其他村民毁林开荒30余公顷,据说象这样的情况全县有几千公顷土地都类似,一地两补,套取国家补贴款项,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巨大。被举报人东丰县林业局没有履行监督监察职责!失职!有推卸不掉的责任。
  三、东丰县沙河镇:
  东丰县沙河镇东兴、沙河领道、沙河镇防火线的大片山林被毁,惨不忍睹(后面还有照片)。沙河镇非法木材加工点承蒙东丰县林业局林业稽查(大队长纪定春)、林保(森林公安大队长赵庆祥)、林场工作人员的照顾,至今仍然营业中。

  

  

  


  四、东丰县那丹伯镇:
  (一)违规拍卖集体天然林
  那丹伯镇屏风村集体天然林都被屏风村支书赵文斌给拍卖了,不许本村村民参与拍卖。共卖出山林260余公顷,平均每公顷2400余元。共卖出约60余万元。这些被卖掉的山林是国家分给村民的,并且每年给村民补贴。为了掩盖罪行,打算给村民分发点钱,但都是白条子。这60余万元村民一分都没得到,村委会弄了份村民假签名(一对笔记就真相大白)
  (二)大片山林严重被毁
  那丹伯镇境内蚂蚁顶山、西沟山、梨树沟、老付南沟、老国南山、裤裆沟山。胡米村,向阳村,双丫子村,大块地三组,石逢村,前进村,沙河镇防火线等的森林被毁的千疮百孔。这些山上被挖的全是坑。并且毁坏树木无数,让人看了非常痛心。场面残不忍睹。
  以上地点的毁林挖树情况,我有照片为证(大量照片后面还有),如果下来调查,我可以领走现场。

  
  
  

  本人几年来曾对辽源市东丰县那丹伯镇和东丰县有关人员涉林和土地腐败问题向本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举报,遭到压制,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于是举报人向上级主管领导机关反映,由于该类问题在辽源市范围内具有普遍性,问题较多,再加之地方政府严重的官僚主义,不做深入调查,漠视国家法纪和人民群众利益,对违法乱纪行为进行掩饰和包庇,纵容下级官员违法乱纪,使得被举报人有恃无恐,并对举报人进行恐吓和打击报复。举报人进京上访,遭到地方政府拦截和惩处。
  辽源市东丰县那丹伯镇屏风村村民杨春江从2008年以来每年都在山林中抠国家珍惜树种卖钱牟取暴利,每抠一棵树运行当中在山林中用钩机开道毁掉大小树木50——100棵,即抠树又毁树。杨春江领买树的到山上抠树,买树的每天给杨春江1000元好处费,装车时受到障碍的树一律被钩机抠倒或连根拔起。2003年国家给农民发放林业补贴的树也被抠掉不计其数。屏风村二组王海家的院墙曾被拉树的车刮倒4次。
  挖树地点:蚂蚁顶山、西沟山、梨树沟、老付南沟、老国南山、沙河岭道、裤裆沟山。这些山上被挖的全是坑。并且毁坏树木无数,让人看了非常痛心。场面残不忍睹。
  2015年屏风村村民将杨春江的犯罪情况举报到东丰县林业局,但林业局并未受理。之后我村村民上北京上访此事,县林业局迫于压力,派森林公安大队一行几人来我村了解情况。当时有很多村民都要证明杨春江挖树毁树事实,但是森林公安大队副队长洪伟只问了四五个人,做做样子就走了,洪伟表示就这点事,录多少也没有用,后来此事也不了了之了。至今没有给处理结果。抠树不但没有被制止反而越来越猖狂了,村民每次给东丰县林业局打完举报电话后,挖树的就知道了,每次都是在挖树的跑了之后,林业局的人才到,而且每次也不调查盘问。总是不了了之。借口是没有抓到现形。
  2017年我又把此事举报到辽源森林公安局,辽源森林公安局说这事不归辽源管,并说东丰林业局已经处理了,然后我再给东丰林业局森林大队打电话询问处理情况,东丰县森林大队又说不出来是如何处理的,再我强烈的再三请求下,东丰县林业局答应派人下来调查。
  2017年8月1日,东丰县森林大队派来两名森警到那丹伯镇屏风村,我和几个村民一行带着他们去看查现场,到了山上森警给我们抛了一个难题,说得让我们找证人来证明杨某挖树的时间、地点、挖了多少棵树、运输树木的车牌号是多少……如果证人证明不了这些,那就算我们是诬告。
  我国刑法规定的诬告陷害罪,指故意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处分的行为。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检举失实的,不构成本罪。
  对于举报杨某的犯罪事实,我并没有捏造事实,更不是有意诬陷。
  这些年来,每次村民在杨某正在挖树的时候举报,东丰县森林公安都是在杨春江和拉树车跑了之后才到。之后再举报的时候,辽源森林公安局和东丰森林大队相互推诿,处处刁难举报人,下来调查也总是走走形式,总是不了了之。以上这些现象难道都是巧合,还是另有故事?我们多次举报到东丰县森林大队和辽源市森林公安局,就是没人管,国家设立的森林公安局还有意义么?
  举报犯罪事实并不是打击报复(况且我和杨春江没有过节,更谈不上报复)杨春江只是东丰县林业黑恶势力关系网的一个线头,线头后面是一团长线……
  至于东丰县林业局会怎样打假证回复省里,我不清楚,但我知道东丰县林业局为了洗白杨春江,为了摆平这件事前前后后费了不少心思和精力,因为林业局不想让杨春江被绳之以法。一旦杨春江被定罪,将牵扯出很多幕后人物和保护伞。
  中央环保督察组来吉林省期间,本人反映东丰县毁林、非法侵占耕地导致环境遭破坏问题,督察组要求地方处理,可是吉林省层层下交,最后交给被举报人来处理,然后东丰县林业局出具了“关于姜忠臣姜忠才信访事项调查处理答复”对举报人举报的事实进行了完全否定。整个答复意见书违背事实真相,肆意编造,自相矛盾,漏点重重。

  东丰县林业局在信访事项调查处理答复中提到:
  一、答复原文:那丹伯镇共完成退耕还林3884。9亩,折合259公顷,累计发放补贴746。93万,已经全部发放到退耕农民手中。
  存在异议:东丰县林业局2009年第二次林改至今,林补一部分没有发补,林照没有发放。巨额林补款去向不明。东丰县林业局否定举报人举报的事实,也证明了东丰县政府和林业主管机关的虚伪,实际上东丰县根本就没有落实国家和吉林省政府要求退耕还林和清收林地的政策要求。林业局、镇政府两头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林业局及镇政府强耕弱林的思想造成了大量毁林开荒的现象。即越还林林越少,因退耕还林有国家补贴,所以政府鼓励下级报虚假数字,一地两补,套取国家补贴款项,中饱私囊,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巨大。地方一些政府主管机关干部和基层干部在民众中装“好人”,妄议中央决策,造成群众抵触中央决策,与国家退耕还林和清收还林对立。如果要事实的话,有没有退耕还林,从各级政府的工作报告中就完全可以计算出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土面积是已知的,土地分类数字相加应该等于国土总面积。东丰县领有的国土面积主要是耕地和林地,农业局的报告面积和林业局报告的面积已经远远超过东丰国土总面积。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就是政府主导的报虚假数字。基层手段层出不穷,层层下达指标,层层向上报空数字,没有监管,甚至层层庇护,压制反映情况的群众。实际情况是,清收还林过程中扩大了耕地面积,一些地方的做法是,向村民推销树苗,以树苗折算还林面积;还有些地方公开鼓励农民毁林种树,顶替毁林任务,形成第一年毁林栽树,第二年拔树种地,形成耕地进,林地退的现实。
  关于退耕还林补贴的问题,我分别咨询了东丰县那丹伯镇政府、东丰县林业局、吉林省林业厅。三级政府却给了我三种不同的答复。
  那丹伯镇政府的答复是:从2012年开始补,补贴与成活率挂钩,低于41不予补助,且补贴为一次性补贴,并非年年都给补。
  我有一部分田地被栽了树,进行了所谓的退耕,但事实上我从来没有收到过补贴,按照那丹伯镇政府的说法,就是我所退耕的地成活率低于41,但是林业局从来就没有来验收过我退耕地植树成活率,而且政府当时栽树的时候就是走形式,根本不考虑成活率的问题。以至于现在那些所谓被退耕的地,基本荒芜,难怪他们知道成活率低。栽树的时候政府只要面积,不管成活率,骗取国家补贴。
  东丰县林业局的答复是:退耕还林的补贴,年年退耕年年有(与那丹伯镇政府一次性补贴矛盾),我问东丰县林业局,为什么我没有收到退耕还林的补贴款,东丰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和我说:他们只管把退耕还林的补贴款发放到那丹伯镇,至于那丹伯镇爱把款项给谁给谁,他们不管。因为这就不属于他们的工作范围了。
  吉林省林业厅的答复是:2002年到2004年国家有退耕任务享受补贴,从2004年国家就没有退耕任务了。那为什么那丹伯镇年年退耕呢?从08年那丹伯镇就开始退耕,砍老百姓的庄稼,一直持续到2014年。
  同样一个问题,三级政府答复是三样,也不知道哪个答复是对的,但通过答复矛盾可以看出,这里面一定是有贪腐虚假的。
  省林业厅、县林业局给我的答复,我是有录音的,那丹伯镇政府给的答复是书面答复,我有证据证实。
  1982年分包到户的土地面积都被栽上树了,土地成片荒芜,二组王树臣4亩地是买陈宝金老师的,陈宝金老师搬到松原市以后15年之久此地块已形成30余年的历史了,但是都被载上树了,08年以来所有载的树没有多少成活的,农民根本没有得到退耕的补贴。那丹伯镇屏风村有很多退耕村民并没有收到补贴款,我手中有这些村民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并且上面有他们本人按的手印,领导可以调查核实。下面是屏风村村民联名签名纸模:

  

  

  

  二、答复原文:东丰县林业局按照举报信上提供的挖树地点进行了现场勘查,经现场勘验检查,现场植被茂密,树木丛生,林相完整,林地完好,未发现森林资源遭到破坏的现象,调查走访村民也证实没有破坏森林资源的问题。
  存在异议:1。杨春江当年破坏森林的现场,我有照片为证,难道破坏森林了,等经过一定时间在毁林地点长出一些植被,就不算犯罪了吗?2。2015年,村民就将杨春江犯罪事实举报到了东丰县林业局,为什么东丰县林业局2017年才去勘查现场,为什么2015年不勘查现场?3。东丰县林业局调查人员已经在山上看到当年杨春江挖树毁林的树坑了,为什么还要撒谎说森林未遭到破坏呢?4。东丰县林业局调查走访的村民具体是哪位?具有代表性吗?有没有你们恐吓?为什么有很多村民可以作证破坏森林资源毁坏环境的事实,你们不去调查?
  三、答复原文:针对举报信中提到的28位人员,其中11人在笔录中一致声明没有参与挖树的现象。
  存在异议:2017年8月18日,东丰县林业局联系屏风村委干部分别找到将要调查的这些村民(之前给杨春江抠树的村民),提前告诉这些将要被盘问的村民,不要承认抠过树,抠树有罪承认后会被定罪或者罚款,所以这几个村民不敢回答,一怕被拘留或者罚款,二怕得罪东丰县林业局,三怕得罪杨春江(杨春江是村里的恶霸,之前蹲过监狱,后来和政府走的很近,村民不敢得罪)所以被询问的村民只好说不知道。
  四、答复原文:杨春江在笔录中参加联系树,但不是挖树,是给梅河口市宋老三联系树,树是买屏风村村民的。
  存在异议:杨春江说谎,东丰县林业局并没有进一步调查杨春江是否所言真实,并没有深入调查此案件。(举个例子:如果杀人犯做笔录说他没有杀人,那案件就结束了吗?杀人犯就无罪了吗?)
  五、答复原文:2012年,时任那丹伯镇屏风村1、2组组长杨春江,在县政府开展的清收还林工作中,对你(指我本人)毁林开荒地进行依法清收,触及了你(指我本人)的利益。(东丰县林业局在答复文件中指出这是我进行举报的根本原因)
  存在异议 :1。清收还林背景:2008年春,东丰县那丹伯镇政府打着国家政策的幌子。以退耕退耕之名违法强行收缴小片地款。08 10年度每亩100元,2010年至2013年度每亩增加到400元。仅此一项杨春江(当时杨春江时任1、2组组长)就为上级敲诈农民钱款200余万元,只要谁敢不交钱,杨春江就纠结黑社会人员有镇党委带队铲除青苗,或者往农作物打百草枯把苗药死,农民这些年来饱受压迫遭受巨大损失。所以非常惧怕他,告他还告不赢因为有政府撑腰,所以越来越猖狂。杨春江是那丹伯镇黑恶势力的一员(此前蹲过监狱),杨春江只顾自己的利益大肆收刮民脂民膏利用职权欺压百姓。村民深受其害。因为我懂法,我深知东丰县那丹伯镇政府及屏风村委会的所做所为是违法的,所以相对于绝大多数村民而言,杨春江并没有触及我多少利益。而且我与杨春江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冲突。2。举报犯罪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尽的权利与义务。并不是打击报复(况且我和杨春江没有过节,更谈不上报复)杨春江只是东丰县林业黑恶势力关系网的一个线头,线头后面是一团长线……3。东丰县林业局为了洗白杨春江,为了摆平这件事前前后后费了不少心思和精力,因为林业局不想让杨春江被绳之以法。一旦杨春江被定罪,将牵扯出很多幕后人物和保护伞。
  六、答复原文:你(指我本人)亲属徐凤冠发短信威胁调查人员,无理取闹,诋毁林业部门形象。
  存在异议:本村村民徐凤冠确有给林业局人员发过短信咨询问题,但并没有威胁调查人员,也没有无理取闹。领导可以查阅短信内容核实,徐凤冠与林业局人员进行短信沟通的内容中有林业局人员的犯罪事实。择日我会将短信内容以信函的方式邮寄给相关部门进行反应。
  七、与此次信访事件相关的其他情况讯息:
  (一)2017年8月27日上午9时,吉林省林业厅的工作人员在我家做笔录。 与此同时,那丹伯镇林业站站长宋葛民和东丰县林业局稽查大队纪定春在屏风村找证人做伪证,他们告诉村民不要说2015年及以前的事,让其说2015年以后的事,即让其说杨春江在2015年以后没有在屏风村抠树。并且让这些打伪证的人签字录像并保存到电脑。
  这些打伪证的人是屏风村二组徐世良找的,纪定春和徐世良是亲属关系,纪定春是国家执法人员,做伪证是在包庇犯罪,他的行为严重触犯国家法律。
  (二)2017年8月28日下午,东丰县林业局有四个工作人员来我家送信访结案材料。其中有个人这样说到:我姓金,我受县林业局委托送这个材料,我是当兵出身,就是让你签个字,你别难为我。
  这是一个公职人员所做的行为,所说的话。处理信访问题这么生硬吗?也不问我是否满意信访答复,就让我签字,说是当兵出身,别难为他。分明就是在恐吓我。这是处理信访的态度吗?这是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吗?东丰县林业局到底出于何居心?又要打假证上报了吧。
  (三)2017年9月1日中午,那丹伯镇党委书记刘洪权说:中央环境督察组9月11号就撤了。你们反映的这个事就这样了,杨春江是肯定不会抓的。等督察组走了以后省里给你们一个信件答复就完事了。所以你们别再上访了,没有用的。
  本人郑重声明:以上我所反映的情况属实,我所举报杨春江犯罪事实也是属实的,我并没有编造事实,也没有歪曲真相,强烈恳求各位领导来东丰县那丹伯镇屏风村一查究竟!我可以领走现场,将更重要的线索如实告知。一查就会水落石出,真相大白!将破坏腐败的关系网一道揪出出,一网打尽!
  综上所述:为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请求国家机关领导查明事实真相严肃处理。
  被举报人东丰县林业局对犯罪分子违法犯罪行为未履行监督、监察职责!导致国有资源集体资源任意破坏、造成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人民利益受到极大的损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事实清楚,理由充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四十四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定不要轻信辽源市和东丰县的答复,因为辽源和东丰这些年来总是打假证上报。欺上瞒下、胆大妄为。
  对证明上述情况的事实,举报人能够提供侦查线索,包括现场、证人、资料等。
  实名举报人:姜忠才 男 吉林省东丰县人 联系方式:17089529137
  实名举报人:姜忠臣 男 吉林省东丰县人 联系方式:15943709646
  下面是一部分山林被毁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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