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翁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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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上午,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大会,宣布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和执行死刑的命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袁宝福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随后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分别被押赴刑场采取注射方法执行了死刑。”
昨天,从各大网站都看到这条消息,可以确定此事为真了。曾经引起相当轰动,又一度扑朔迷离的亿万富翁袁宝璟案终于尘埃落定。
袁宝璟是辽阳人,案件涉及的市中法、市检察院、回回营、顺鑫桑拿浴等就在我几步之遥。而且,我与他还有一面之交。所以,听了上述消息,竟夜不能寐,想了很多。
最早听说袁宝璟出事,是被警方带走当天,既2003年11月25日。那天,我随当时市主要领导出访,刚踏上境外某地。从领导手机通话语气、神色,感到有重大事情发生。随员中有窃窃私语,因为事关机密,不便深问。
我唯一一次见到袁宝璟,大概在2001或2002年某月。他从北京回来,研究有线电视项目。大意是在用户电视机上安装一机顶盒,付费后可以随意点播影视节目。市领导接待,我与广电局领导一起参加宴请。现在知道了,当时事情已经发生。可我们是谁也想不到的。只听说他是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商业奇才”“股票第一人”,个人资产达到30多亿,带有传奇色彩。我看到的他,中等身材,儒雅,谦和,没有亿万富翁的颐指气使,咄咄逼人。印象良好。我们都希望他投资于家乡(后来,项目没有谈成)。
对袁出现这样惊人的变故,我非常叹息。他不仅是商业精英,还多有善举。现在已经知道,他的个人捐献有7笔,其中一项就高达1000万之巨。据有关报道,去年明知道死定了,他又捐献多少亿的个人资产,并说:“个人的财富、荣誉都是得益于国家……所以决定自愿将我在印尼油田的一切股份权益全部捐赠给国家,无论我生与死都捐赠。”
真让人唏嘘不已!雇凶杀人,罪莫大焉。但我的叹息,也发自内心。
掩卷深思:这一切都是为什么?这个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又应该从中吸取些什么?
一是不要走非法之路。一个人什么时候都要走阳光大路,不能搞左道旁门。有分析说,在四川投资期货受损之后,“袁宝璟甘冒风险选择雇佣杀手惩处合作人,惟一的解释是他认为通过法律途径无法解决。原因很简单,双方的资本运作都在暗中进行,诉诸法律就意味着将一切暴露在阳光下,冰雕雪筑的资产帝国承受不起这样代价”。在投资期货问题上,他没有走阳光之路;在对付商场对手上,更是运用了非理性、非法制手段。做为政法大学的高材生,如此冲动,是万不应该的。
二是不要交邪恶朋友。现在看,他最大的失败在于看错人,交错朋友,最后付出生命的代价。被自己曾经非常信任、慷慨资助的“朋友”、“铁哥们”敲诈,“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也是情有可原。但是,早知现在,何必当初?
三是不要存侥幸心理。杀人偿命,这个道理,袁肯定明白。但在酝酿这件事情的时候,他对严重后果没有考量吗?是否以为用人得当,部署周密,行动巧妙,就可以天衣无缝,就会人不知、鬼不觉了呢。岂不知,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四是不要迷金钱力量。如果一旦失手了怎么办,做为绝顶聪明的他,一定想过。但他什么还执意要做?估计他也分析了自己的能力、社会活动量,特别是金钱的平衡力。结果,还是“机关算尽,反害了卿卿性命。”
这才是:
曾闻潦倒或逞凶,
未料富级亦索命。
都是心态失平和,
一足迈错举世惊!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06-03-19